中国的“卫生”筷和劳教所的奴工生产(三)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新生2月27日讯】(接前文)◇6、沈阳龙山教养院从2001年7月开始,逼迫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加工各种颜色的蜡烛(普通类劳教人员也被强迫劳动)出口,以廉价劳动力榨取钱财。
2001年7月中旬,龙山教养院接了第一批加工蜡的活。大部分法轮功学员被带到位于离教养院大门不远的大厅,加工、包装蜡。蜡的颜色有十多种,每种都散发出刺鼻的化学香料味,很多学员因闻这种香料味而脸色苍白、头晕、恶心、厌食、四肢无力。
龙山教养院的“出工”劳动时间开始为每天早七、八点到下午五点,后来警长说集装箱等着装满上船发货,有时就要加班到后半夜一两点。再后来大厅里干不过来,干脆将做蜡车间挪到窄小的监号走廊,本来监号被封闭得空气流通很差,这下满走廊、满屋都充满化学香料味。
做蜡烛的活一直持续到2002年初。这只是厂商为赶海外感恩节、圣诞节和新年的季节高峰,利用中国劳教所的奴工,大量加工蜡烛的一个例子。
除蜡烛外,沈阳龙山教养院还加工节日饰品(雪人、雪花等),做鞋底,缝大衣(上袖子,钉扣子),包糖(酸甜苦辣糖)等,劳动时间更长、强度大。
◇7、佳木斯劳教所狱警为获暴利,在外联系不法厂家承接项目,对关押人员包括法轮功学员在内强制加班加量劳动,用毒打戴铐等手段强逼干活。以严重超标的劣质有毒胶为原料做手机套,使被关押人员身体严重受损。
强制以超标致癌原料生产:从2003年3月8日,佳木斯劳教所九中队全体劳教人员80多人做手机套,材料是厂家的,劳教所出人出力,计划年产值300万元,这样可以免税收,双方从中获暴利(实际是劳教所出卖营业执照)。
老板为了赚钱,用的胶是劣质的,气味呛人,代班的警察受不了,找技术监督局的人拿仪器来了,仪器大叫,他们说:“这种手机料有毒物质严重超标,可以致癌。”这样,警察戴上大口罩,不进车间,却让我们在里面干活,同时拿有毒物质坑害消费者。
粉尘、劣质胶生产亚麻汽车坐垫: 2002年4月,佳木斯劳教所七中队接了一批亚麻汽车靠垫、坐垫、把套的加工活,逼迫法轮功学员从早上7点至晚上7点半或8点不停地干活。劳教所用了三个中队共180人干活,每套净利40元左右,每月全大队净利5000—6000元。这种亚麻灰尘特别大,刺激呼吸道,造成喉咙发痒,呼吸困难、眼睛红肿。车间没有任何保护措施。法轮功学员曹秀霞被折磨出病来,不能干活,狱警孙立敏就对她进行殴打。
用有毒的劣质胶糊月饼盒:2002年7月,佳木斯劳教所七中队让法轮功学员糊月饼盒,用的是有毒的劣质胶,气味刺鼻。有很多学员被呛得眼睛红肿、恶心等,可狱警根本不管,只顾赚钱。这些活都是大队长何强及所里的人安排的。
不干活就毒打戴铐:佳木斯劳教所的狱警们让法轮功学员干活,不干就大打出手。有很多法轮功学员被毒打、罚晒太阳,夏季毒热的 太阳一晒就是几个小时,有的刚被戴完一个月手铐,手和腰部及腿严重受损,还不能走路时,就被拖着去干活。有的法轮功学员都60多岁了,他们照样打骂、戴铐子。劳教所的长期残酷迫害,特别是酷刑“大背铐”使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的很多,严重者行走都很困难,在这种情况下,被高强度奴役干活,很多人难以支撑。
◇8、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为了赚钱,与多家工厂挂钩,生产大量用于出口的床上用品、加工塑编水泥包装袋、贴商标等,残酷奴役法轮功女学员。
被非法关押在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五大队的法轮功学员受害最深。她们的劳动车间设在大食堂厨房的地下室,低矮黑暗,伸手不见五指,臭水不断渗漏到车间;室内摆放6台高频电动缝纫机和10余台手缝纫机,及8张3米长的工作台;地下室出口封死当厕所摆尿桶,没有隔墙,臭气、尿味熏人。劳动时,隆隆机器声不绝于耳,加上头上厨房机械声嗡嗡作响,令人头晕目眩。被迫在地下室干12-15小时,见不到阳光,呼吸不到新鲜空气,伴着至少不低于200分贝的噪音,学员的体质明显下降。
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的狱警还随时延长劳动时间。如果完不成“劳动定额”,就辱骂学员、扣罚劳动分、延长劳教期等。狱警赵杰宣称:“国家不能白养活你们,干不好还要加倍地惩罚,这里有的是措施!”
2003年2月17日到3月1日间,山东省劳教局11人小组(包括省劳教局局长李廷禄)到江苏、浙江、上海三省市的10个劳教所进行调查,在其调查报告中透露:“三省市劳教所劳教生产非常活跃,经济效益很可观。劳教生产为所政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也给民警职工带来了实惠”,三省市劳教所“财政保障状况比较好,民警收入明显高于山东”,“十里坪劳教所民警福利每年都在2万元左右”。(待续)
发稿:200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