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第三看守所酷刑迫害董丽华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新生11月7日讯】据法轮大法信息中心报导-吉林消息,2004年10月15日,法轮功学员董丽华在舒兰县被当地公安机关非法抓捕,送入吉林市第三看守所,遭到酷刑折磨,被警察用大号铁链子铐卷成一个团,8天体重掉了18斤。消息说,董丽华45岁,家住吉林市龙潭区铁东地区。2004年10月15日,董丽华到舒兰县上营镇参加女儿的婚礼,在举行婚礼之前她到楼群内发放法轮功真象资料,被不明真象的世人举报,遭到当地公安机关非法抓捕,吉林市古川派出所当晚将她送入吉林市第三看守所。
在看守所内,董丽华被一李姓警察强行穿号服,戴大号铁链子。警察将铁链子卷成一个团,然后把手铐子和脚镣子给她带上,因为链子卷成了一个团,所以董丽华的手和脚被铐上之后,全身只能卷缩成了一个团,腿伸不直,背伸不直,只能坐在地上弓著身子。
董丽华被这样折磨长达120个小时,上厕所都不松开,由人抬著,解、系裤带由别人帮助。董丽华绝食绝水抗议,后来她的心脏跳到了120~150次/分钟,警察还强行灌食、并且往里加不名药物,每次灌食都得插管2~3次,甚至4~5次,董丽华有时被折磨得几乎窒息。
八天时间内,董丽华体重掉了18斤,心脏严重受损,150次/分钟。古川路派出所,龙潭公安分局、吉林市公安局法制科王□□然强行把董丽华送了长春市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因为身体已衰弱到极点,劳教所不敢收,于当天回到了吉林市。
据了解,董丽华1998年8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功,心脏病、尿病等多疾病不治而愈。2000年,董丽华去北京上访,被古川路派出所,龙潭公安分局等部门强行迫害劳教三年。在劳教所,董丽华身心受到极大摧残,炼功前的病症复发,2001年1月被放。2002年9月11日晚,董丽华被昌邑区刑警绑架看守所,后被劫持到劳教所一年。
发稿:200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