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舒兰法院知法犯法 当事人庭上被禁止辩护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新生1月19日讯】据法轮大法信息中心报导-吉林消息,2004年1月6日,舒兰市法院开庭审理付宏伟、宋冰、宋艳群、赵继然四名法轮功学员。在庭审过程中,法院执法犯法,公然违反法律程序,不仅在开庭审判3日以前不贴公告,不通知家属,而且还不允许当事人在法庭上开口发言。消息透露,2004年1月6日上午9点左右,舒兰法院开庭审判付宏伟、宋冰、宋艳群、赵继然四名法轮功学员。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法院应在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便于家属和群众参加旁听,然而自始至终法院却都没有出任何通知。
在开庭的当日早上,一位学员家属无意中听说要于当日审理法轮功学员,于是便到法院去询问刑事审判庭审判员刘勇是否有其事。刘回答说:“是,今天要开庭审判他们。”家属问:“那为何不张贴公告,不通知我们?”刘回答说:“我们内部有规定,对法轮功不贴公告,不通知家属。”家属又问:“那这不是违反法律程序吗?”法官刘勇竟回答说:“是违反法律程序,但是我们就是不贴公告,上面有命令。”
消息说,法院在开庭审判时,舒兰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在职人员及其家属竟然伪装成这四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坐在旁听席上,妄图造成法院审判合法化的事实。而真正的学员家属却被法院有关人员以没带身份证为由,不让参加旁听,整个旁听席上坐有二三十人,却只有两名是真正的学员家属。其他几名闻讯急忙赶来的家属只能被堵在门口,隔门旁听。
在法庭上,法官刘勇多次打断法轮功学员的陈述,根本不让他们开口说话。当学员谈到自己被舒兰市公安局刑讯逼供,检察官取得的所谓“证据”是在受到毒打的情况下被迫屈打成招的,不能作为定罪的证据时,法官刘勇连忙说:“行了,行了,不要说。” 刘勇还竟然告诉检察官杨光友:“你随便念两句就得了。”整个庭审过程如同闹剧一般,没有任何结果,最后只好草草收场。
消息还透露,这四名学员在被关押期间都受到了严重的刑讯逼供。 据知情者说,舒兰市公安局从吉林市雇用两名打手,对这四位学员进行毒打、上大挂等刑讯逼供,手段非常残忍。付宏伟被高压电棍电得脸部变形,鼻、嘴流血不止,直至开庭当日双腿仍无法行走,两名警察将其拖上法庭后野蛮地扔到地上;宋艳群、宋冰二姐妹被施以老虎凳、上大挂等酷刑,并被狱警强行按倒在地,从鼻子和嘴同时灌浓烈的胡椒水,二人险些被窒息。宋冰鼻子肿得很大,一直在流血,姐姐宋艳群口腔也严重损伤,直至开庭当日二姐妹仍无力说话。
发稿:200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