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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蒙特利尔《华侨时报》诽谤案的诉讼过程

——写在魁省高院终审《华侨时报》诽谤、煽动仇恨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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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11月10日讯】据法轮大法信息中心报道-历时两年、经过10余次听证和多次调查取证,蒙特利尔中文周报《华侨时报》诽谤法轮功及煽动仇恨一案,即将于11月10日在魁北克省高等法院开始终审。

此案在审理过程中,因被告违反法庭禁令,又构成藐视法庭案。之后, 法轮功学员不服取消藐视法庭案的判决,将此案提交魁北克省高等法院上诉法庭。2003年6月27日,高等法院上诉法庭作出裁决,下令法院继续审理藐视法庭案。

鉴于此案的复杂和曲折,《华侨时报》藐视法庭案裁决书已被载入加拿大法学文摘──自治领法律精选案例报告(Dominion Law Reports)。

面对《华侨时报》的诽谤 法轮功学员决定诉诸法律 寻求公正

2001年11月3日,加拿大蒙特利尔市中文周报《华侨时报》刊登一篇以“加拿大法轮功习炼者”的名义的文章,该文使用极其肮脏、恶毒的文字攻击法轮功、法轮功创始人和法轮功修炼者。

面对《华侨时报》的造谣诬陷,200多名加拿大法轮功学员将《华侨时报》及文章的作者何兵以诽谤罪上告魁北克高等法院。

2001年12月10日法庭第一次开庭,即下达保护令,命令《华侨时报》“既不能接受也不能刊登来源于共同被告何兵所提供的关于法轮功的任何文章或广告。既不能接受也不能出版来自于任何其他人的具有类似性质的文章或广告”,命令“被告何兵在任何地点均不准发表或传播原告在申请书和证据中所指控的材料和类似的材料”,并且明令“所有被告遵守和服从本裁定,否则将依据法律予以处罚和制裁”。

在2002年2月2日,《华侨时报》却突然出版了一个12版的专辑,不仅重复以前对法轮功的攻击,继续散布对法轮功的仇恨,并且煽动华人社会签名和捐款“声讨”法轮功。其中《华侨时报》社长周锦兴在刊首发表“社长的话”,使用国内镇压法轮功时一贯运用的谎言误导读者;何兵则坚持用2001年11月3日《华侨时报》上发表的污秽文字恶毒攻击法轮功。

蒙特利尔法庭受理“《华侨时报》藐视法庭案”

《华侨时报》发行的12版针对法轮功的专刊,是在法庭两度颁发保护令之后发生的,法庭遂于2002年2月7日第三次开庭。魁北克高等法院发出新命令,禁止《华侨时报》直接或间接使用诸如“邪恶”、“反政府”等字眼发表针对法轮功的任何文章。

蒙特利尔法庭还进一步表明在法轮功学员起诉《华侨时报》诬蔑法轮功的诉讼案结案之前,加拿大的法庭就明令禁止对法轮功的诬蔑和诋毁。这一声明在当时中国不断升级对法轮功镇压的时刻,显得特别引人瞩目。

鉴于《华侨时报》和何兵违反了法庭禁令,法轮功修炼者又以“藐视法庭罪”控告何兵和《华侨时报》。

法轮功的代表律师博格曼先生在2002年3月5日新闻发布会上宣布魁北克高等法院已经受理了他们对《华侨时报》“藐视法庭”的起诉。他说:“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事件。一家报纸被指控藐视法庭,这是非常罕见的。法官审阅了我们递交的诉讼后立即批准于3月14日开庭审理此案。”

律师博格曼先生说:“本案表明,法轮功修炼者坚定的行为是合理地抵制散布仇恨和对法轮功的诋毁。”

2002年3月14日,加拿大魁北克高等法院开庭审理蒙特利尔《华侨时报》诽谤法轮功一案的案中案-《华侨时报》藐视法庭案。

律师博格曼先生指出:《华侨时报》诋毁法轮功的材料,已被中国利用去迫害法轮功,而《华侨时报》违反三次法庭禁令,所发表的特刊仍然在其网页上传播。法官卡偌尔.朱莉安(Carole Julian)立即表示,本案案情非常严重,并特别考虑到这样的污蔑对国内法轮功修炼者生命安全的威胁,专门安排5天时间于2002年4月9日开始全面审理此案。

被告何兵为了拖延审理,在法庭上提出要回中国,而回国的理由是“加拿大总理皮埃爱派她回中国进行慈善事业”,被法官当庭驳回,并命令审理不得延期。事实上,加拿大的现任总理是让·克理蒂安,而历史上也没有名叫皮埃爱的总理。

法官当庭下令,延续法庭保护令,继续禁止《华侨时报》发表任何诋毁法轮功的任何材料;并特别地附加命令:《华侨时报》立即删除其网页上反对法轮功的任何内容。鉴于《华侨时报》违反法庭屡次颁发的禁令,法官当庭责令被告律师向《华侨时报》责任人逐条宣讲本次禁令内容,并确证其承诺立即执行。后经查证,在庭审期间《华侨时报》网页上有关诋毁法轮功的内容已被删除。

但在2002年4月15日藐视法庭案开庭时,承审法官以原禁止保护令用词模糊为由,撤销原法庭下达禁止保护令的案件诉讼。法轮功学员不服取消藐视法庭案的判决,提出了上诉。

加拿大魁北克省上诉法庭裁决继续审理藐视法庭案

2003年6月27日,由加拿大魁北克省高等法院上诉法庭资深法官波督英对“《华侨时报》藐视法庭案”上诉作出裁决。裁决推翻了该案的原判决,下令法院继续审理藐视法庭案。

该裁决书被载入拥有极高声望的加拿大法学文摘──自治领法律精选案例报告(Dominion Law Reports)。这一裁决将为律师们做相似案件设立先例,同时为法庭在民事诉讼案件中限制报纸发表诋毁和仇恨文字建立了准则。

中共加紧传媒统战 黑手伸向海外

2002年10月9日、10日,在江泽民出访加拿大、美国和墨西哥前夕, 中国大陆最重要的宣传喉舌新华社和人民日报等都在最显著位置刊登了署名加籍华人「凯西林」的文章,说加籍华人凯西林如何揭发法轮功。可这个所谓的加拿大华人凯西林,就是从加拿大逃回大陆躲避官司、逃脱加拿大法庭提审的按摩女何兵。

有消息报导,中共当局重金收购或控股海外媒体,利用驻海外记者或利益引诱海外中文媒体针对国内宣传的需要造新闻,根据大陆宣传的需要,想造什么便造什么, 然后将这些新闻内销到大陆媒体,欺骗中国人民和国际社会。

值得深思的是,法官在判决书中特别指出,《华侨时报》出版并在其网页发表的诽谤法轮功文章,诽谤内容包括污蔑法轮功从事颠覆政府和破坏活动,大多数材料都来自类似中国政府官方的声明,其目的是采用各种手段防止法轮功学说的流传,并破坏法轮功学员在海外华人社区的声誉。


附件:加拿大蒙特利尔法轮大法辅导站声明

何兵,女,35~40岁,曾用名Catherine(凯瑟琳),原中国哈尔滨市人,现住加拿大蒙特利尔市,长期以来盗用法轮功修炼者的名义四处活动,但她从来都不曾是法轮功修炼者。

她在蒙特利尔声称自己是哈尔滨法轮功辅导站的负责人,在美国等地又声称自己是蒙特利尔法轮功的负责人,这都是造谣。

何兵到处散发恶意诋毁法轮大法的音像和文字材料(中国驻加大使馆也散发同类的诬蔑材料),影响恶劣;她还一贯骚扰法轮功修炼者的家庭,以达到拆散这些家庭的目的,但都没有得逞。

近来,她又以“加拿大法轮功习炼者”的名义在报纸上发表文章,对法轮大法修炼者进行恶毒的人身攻击,特别是恶毒攻击她从未接触过的法轮大法创始人及其家人。

何兵从来就不是法轮大法修炼者,并且一直对大家的善意宽容和劝诫置之不理。请世界各地法轮大法弟子及世人注意不要受其蒙骗。

特此声明

加拿大蒙特利尔法轮大法辅导站
2001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