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7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新生10月16日讯】1999年6月10日,在江泽民的个人意志和淫威下,中国大陆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国性恐怖组织“610办公室”,1999年7月20日之后,江泽民又命令610办公室系统性地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垮、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江泽民一方面向世界承诺在中国减少酷刑折磨,效仿希特勒提供假象让部分海外主流媒体记者参观劳教所的“文明环境”,一方面中国的酷刑个案却越来越多,尤其是在迫害法轮功群众上更是不择手段,使用酷刑至少达40种以上,使用对象中妇女和老人占相当比例,令人发指。
据不完全统计,1999年7.20以来的四年中,通过民间途径能够传出消息的已有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迫害致死案例分布在全中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据明慧网2003年4月12日为止的消息,死亡案例高发地区依次为黑龙江、吉林、山东、辽宁、河北、湖北、四川省。在被迫害致死者中,妇女约占48%,50-70岁的老人约占26.5%。
797、李殿忠 796、刘同铃 795、李淑芬 794、陆琼芳 793、赵永 792、孟金成 791、李容 790、孙守琦 789、杨桂俊 788、吴^?787、姜根金 ......
发稿:200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