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主流媒体报导国际奥委会被敦促对中国在奥运会前的镇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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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社5月3日消息,美国的一个人权团体“自由中国运动”透露北京发来的消息,中共给予东北一个省的警察特权在不签发逮捕证的情况下就可以抓捕法轮功学员,以期在2008年北京举办奥运会之前彻底镇压法轮功。
图为中共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左)和北京市委书记贾庆林(右)去年12月13日在北京庆祝2008北京奥运委员会成立仪式上秘密商议(法新社)。
“自由中国运动”周四晚给路透社传真来一份密件,称是吉林省公安厅和最高法院签发的。密件揭示了从5月20日直到2007年底的镇压计划。
“自由中国运动”称这份文件表明国际奥委会把2008年的主办权给了人权日益恶化的北京是受了奇耻大辱的蒙骗。它说,“当初奥委会授权北京举办2008年奥运会是基于中共会借此改善人权的假设,然而事实正好相反,这份文件却显示中共正在利用奥运会发起一轮翦除所有持不同意见的人。”
显然独立调查文件的真实性非常困难,但上面盖有吉林公安厅和最高法院的官印。吉林警察告诉路透社称还没见到文件。
文件中称镇压运动是为了“稳定社会秩序,严厉镇压非法聚集、集会和其它活动”。文件称将发送到各个市、县的警察局和法院。
文件规定对法轮功采取尤为强暴的手段:“一旦发现法轮功学员就立即逮捕不需其它逮捕程序。” 而对其它大于15人以上的聚集则处以罚款和拘留。
吉林是法轮功的发源地,也是最近法轮功学员大胆地采用电视台播放江泽民政权迫害法轮功的真相的地方。
--大纪元新闻社
法新社2002年5月3日的一篇报导说,有两个在美国的团体公开发表了他们称之为中国在举办奥运会之前所采取的镇压计划的证据,并说这两个异议团体要求国际奥委会重审他们授予北京2008年奥运会主办权的决定。
报导说,这两个团体分别为“中国宗教迫害真相调查委员会”和“自由中国运动”。他们公布了据说来自吉林省官方的一份报告,该报告要求镇压所有异见团体,尤其是被禁的法轮功精神运动。报导说,该报告要求迅速逮捕抗议组织者,并予以“严厉惩罚”。包括高达3年的监禁和10000元(1200美金)的罚款。该报告要求对法轮功积极人士则尤其要严厉处理。
报导说,在致国际奥委会主席杰克斯.罗格的公开信中,这两个在美国的团体敦促奥委会“尽早就新的证据进行复审并考虑撤销授予北京2008奥运会主办权的决定。”
报导说,就在向国际奥委会提出这个呼吁的不久前,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曾暗示说,中国侵犯人权的行径仍可能会导致其丧失奥运会的举办权。
美联社北京二日电- 总部在美国的「自由中国运动」 2日公开一份中国大陆政府最高层文件,显示北京当局已指示吉林省警方,为了顺利主办 2008 年夏季奥运会,一定要镇压抗议,并集中对付法轮功学员的示威抗议活动。
目前无法查证这份文件的真实性,但是,审视过此一文件的纽约哥伦比亚大学中国事务学者黎安友表示:「我认为这是真实文件,而且十分重要。」北京当局似乎指示,即使没有正式逮捕令,也可拘捕法轮功学员。
这个通知向吉林省所有警察局和法院下达指示,上面写道:「为了顺利迎接和主办2008年奥运会,稳定社会秩序及严打非法集会,特发出以下通知。」据了解,吉林省是法轮功学员的重要根据地。
文件中指示,大规模抗议集会的筹划人,如果不肯悔改,判刑三年,罚款人民币一万元(约1200美元);参加三人以上集会且不听从警方警告者,应拘留15天,并科以相当120 美元的罚款。「非法组织」的首领应予重惩。
目前不知道发出此一通知的日期,但它下令从2000年5月20日至2007年12月30日执行这些指示。北京的记者也收到「自由中国运动」传真的文件影印本,文件只有一页,上面盖了两个官印,措词完全是中国大陆警方文件用语。从命令执行起始日期来看,北京当局在获得奥运会主办权之前,已下达指示。
--中国事务网
发稿:2002年5月3日
更新:200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