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首次插播真相电视:重庆,2002年元旦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新生5月21日讯】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星期五判定四名法轮功学员利用法轮功妨碍执法,扰乱电视广播等罪名成立,分别判处他们7到16年不等刑期。事件发生在今年1月1号,重庆有限电视台曾播出被禁的法轮功宣传短片,时间长短不详。直到中国官方媒体星期六公布重庆法院的判决,外界才对这次法轮功侵入重庆市电视节目播放法轮功宣传的事件有所了解。外界原来得知的第一起这类事件是今年3月在人大和政协开会期间,吉林省长春市电视台两次播放法轮功短片,长达20多分钟。法新社星期六援引新华社消息,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判处4名法轮功练习者7至16年徒刑,罪名是“利用邪教妨碍法律实施”和“利用邪教破坏电视广播”。据报道,5名法轮功练习者在今年元旦切换重庆市有线电视网,播出宣传法轮功的录像带。新华社的消息没有说明非法播出的时间是多长以及有多少人收看。5名法轮功练习者中,一人被判处16年徒刑,一人被判处15年徒刑,2人被判处7年徒刑,1人在拘押中死亡。据报道,这是法轮功练习者切换有线电视网的第一个案例。
(大参考)
发稿:2002年5月20日
更新:200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