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南县委书记殷光立遭恶报被判十年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新生6月25日讯】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法院近日以受贿罪判处阜南县委书记殷光立有期徒刑十年,以行贿罪判处该县方集镇书记李思功有期徒刑三年。殷光立任职期间不仅利用职权贪赃枉法,还积极充当江泽民、曾庆红、罗干一伙残酷镇压法轮功的走卒,在阜阳市不法官员的指使下,疯狂抓捕法轮功弟子,诱骗、砸门、绑架,进行惨无人道的迫害。阜阳火车站有公安把守,人人要骂法轮功,不骂即抓走。在长途公共汽车上,邪恶公安干警在车上大骂法轮功创始人,并要求乘客跟着骂,不骂就视为可疑者。当有乘客问及为什么这样做,他们说:“是上面叫这样做的。”
1999年11月,阜南县方集镇书记李思功想调回县城工作,看到县农委缺主任一职,即以县委书记殷光立妻子张某名义存款19888元,送于殷光立家,并提出任县农委主任职务的要求,殷答应以后可以考虑。又于2000年6月2日晨送8万元到殷光立的办公室。李认为,送99888元数字吉利,肯定稳当主任。殷收钱后也认为99888很吉利,确是发财之道,给李思功安排为该县农委党组书记。殷还为提拔一乡长收受贿赂3.5万元。
发稿:200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