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天而行下场悲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新生11月5日讯】一人做坏事会给自己,家庭,以至子孙后代种下祸根。人应当遵循人的道德规范,当人忘记了什么是道德,为所欲为逆天而行时, 报应会随之临头,不是现世现报,便是来世偿还业债。许多实例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耳闻目睹。以下便是几例...
黑龙江延寿县恶人贪污法轮功弟子的钱患癌而死
99年7月22日黑龙江省延寿县政府“6.15”办公室对几名大法弟子进行“办封闭性洗脑班”,由10名警察“保护”,当时稽查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项树信任组长,费用由大法弟子共同承担。每天组织大法弟子看诽谤法轮功的电视节目、学报纸,学习中央有关法轮功的文件精神,强迫大法弟子放弃修炼。恶人项树信还将大法弟子剩余的伙食费窃为己有,又向“6.15”汇报尚欠费用3500多元。
2000年1月恶人项树信感觉胃不舒服,经医生诊断为胃癌,到哈尔滨做切除治疗后,仅活了40天就死亡。
黑龙江省延寿县公安局恶人遭报
99年7月22日江泽民一伙开始迫害法轮功,黑龙江省延寿县公安局刑警队的裴大队长动用自己手下的警察,还调动其他警察百余人对大法弟子进行追捕,公路拦截,自己率领一中队负责对大法弟子的单位、住宅搜查,没收大法资料突袭审讯大法弟子,肆意谩骂法轮功创始人。扬言“对大法弟子实行无产阶级专政”。
今年春天,从黑龙江省延寿县公安局传来消息,裴大队长在审讯“犯人”时失手将人致死,于是自己被关进大牢,成为“无产阶级专政对象”。有人说他平时就横行霸道,怙恶不悛,在“7.22”法轮功事件中,可以说是“功勋卓著”,这是老天给他的报应。
黑龙江省延寿县公安局迫害大法弟子者开枪自杀
林中叙,黑龙江省延寿县公安局中层干部。99年7月22日迫害法轮功中,他充当急先锋,成绩“优秀”,得到县委、县政府的表彰。2000年4月末的一天深夜,林中叙因家中小事与妻子吵嘴,便开枪自毙,当场死亡。
发稿:2001年11月4日
更新:200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