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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逼债被判入狱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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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20日讯】据南方网报导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天河区法院获悉,因与别人有经济纠纷而将其拘禁、殴打的被告人黄某、冼某,近日被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人冼某、黄某均为天河冼村人。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某因与被害人黄某某有经济纠纷,于今年3月18日16时许,在广州市旧广从公路红旗站将被害人截住,带到元岗富华餐厅向其追讨债务。当天下午,黄某纠合冼某驾驶一无牌吉普车将被害人带到冼某在岑村开办的狗场关禁,后又转移至增城市正果镇老上社村关禁,要求被害人用手提电话找朋友凑钱还债;期间,被害人还遭冼某殴打。直至3月22日凌晨4时许,被害人的朋友将1·99万元交给黄某家人后,两人才将被害人带到从化街口释放。

法院认为,黄某、冼某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冼某刑满释放后5年内再犯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黄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