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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網恢恢惡人榜: 河北平山縣惡警胡月濤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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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元兇:胡月濤

罪行敘述:

河北平山公安局國保大隊(原政保股)惡警胡月濤,也是父母的女兒,丈夫的妻子,孩子的母親,但是,在中共的欺騙和利益誘惑下,在中共邪性的教唆下,完全失去了女人天生的善良和母性,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時,嘴裏臟話象連珠炮、折磨法輪功學員從不手軟,連幾歲的娃娃都迫害,真可謂心狠手辣。

本文統計了平山縣在明慧網曝光的110名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其中曾經遭受過胡月濤迫害的達64例,占58.2﹪,迫害手段有:綁架、劫持、抄家、威脅、恐嚇、騷擾、打罵、搶劫、敲詐、勒索、非法拘禁、酷刑折磨等等,在受害法輪功學員家中、在鄉(鎮)政府、派出所、洗腦班、公安局等,處處留下了胡月濤的劣跡。

一、綁架、劫持

綁架、劫持是中共惡警迫害法輪功學員最常見的一個手段,胡月濤等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綁架,均不出示任何證件;在學員家中還象土匪一樣翻箱倒櫃,現場一片狼藉。本文統計的110例案例中,遭受過胡月濤綁架劫持的就有33例,占30.0﹪。

◎2000年2月18日(正月十四)上午,封慶方,胡月濤、肖隨龍等4人闖入封建成家中,不出示任何證件,將封建成、韓三梅夫婦綁架。

◎2001年10月的一天傍晚,惡警封慶方、胡月濤、杜新中等三人,闖入劉素芹二姐家,把她綁架到公安局,雙手銬在床頭上。晚上,讓她坐在椅子上上,兩手下抻銬在椅子腿上,腰直不起來。一動不能動,胳膊、手腫的厲害,銬齒都鉆到肉裏了。

◎2002年1月5日上午,女惡警胡月濤,帶領杜新忠等四人到蓋文林家,給蓋文林戴上手銬綁架到公安局。

二、非法抄家、趁機洗劫

胡月濤們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的抄家更是另有圖謀的。所抄走的錢財和物品全無清單,更沒有被抄家法輪功學員或家人的簽字。這些錢財都進了惡警自己腰包。

本文統計的110名被迫害案例,共涉及91個家庭。多數都被抄家,而胡月濤參與的就有19個家庭,占20.8﹪。被抄物品有大法經書、法像、資料、錢、電腦、打印機、復印機、自行車、手表、鋼筆、錄音機、磁帶、布料、小刀、家具、手機等。

◎1999年10月,高白旦夫婦二人正在地裏幹活兒,平山縣公安局惡警封慶芳、胡月濤、夥同王坡鄉政府焦建中、楊三國、劉文明和王坡派出所霍金暉、趙志江等十多人到高白旦家入室搶劫。搶走了《轉法輪》等大法經書和大法資料。

◎2000年2月18日(正月十四)上午,封慶方,胡月濤、肖隨龍等4人闖入封建成家中,不出示任何證件,翻箱倒櫃,非法掠走錄音機一臺(價值100多元)。

◎2002年1月5日,女惡警胡月濤,帶領杜新忠等四人到蓋文林家,將《轉法輪》等大法經書和資料洗劫一空,並將蓋文林兒子做太陽能用的布料一捆和一把小刀也搶去。惡警肖隨龍還對蓋文林非法搜身,摸到蓋文林衣服口袋裏裝著700元錢,就順手裝入自己腰包內,還無恥的說“我先給你保管著”,可至今也沒有歸還。

◎2007年8月30日,封方慶、陳二軍、胡月濤等十來個人到閆美英家非法抄家,將電腦、錄音機、書刊、磁帶等物品洗劫一空。

◎2007年8月30日上午,封方慶、陳二軍(副局長頭銜)、肖隨龍等十數人到李虹霞家裏非法搜查,把她的電腦、書刊等物品洗掠一空,而且沒有任何手續、收據。

三、酷刑逼供

法輪功是一個修煉的群體,面對掌控著全部國家機器的中共,開足馬力的對法輪功鋪天蓋地的造謠、誣陷、打壓,法輪功只有憑自己的嘴和手向人們訴說著法輪功的真相。而這說和寫的內容完全在國家根本法律《憲法》的範圍之內。惡警們綁架法輪功學員之後,卻利用各種刑具折磨學員。

◎在公安局三樓,胡月濤等對趙俊峰進行毒打逼供。開始用拳腳,後用鞋底抽打頭部、面部,再加上高壓電棒電擊。幾個人輪流打,打累了就強迫他長時間舉手,折磨兩天兩夜後,將趙俊峰投入看守所非法關押並定勞教。

◎封慶芳和胡月濤等惡警3天3夜一直給劉英英戴著背銬,她坐著幾根鐵管,不讓睡覺,不讓去廁所,一瞌睡就打劉英英的頭,折磨得劉英英雙腳腫的穿不上鞋;雙手被手銬銬的象饅頭。

◎2002年1月張桂聯在家中被抄家、並綁架到公安局,戴上手銬雙手向後背銬在椅子上。張桂聯絕食絕水抗議,惡警封慶芳、肖隨龍、胡月濤等對其用盡了各種辦法,三天三夜不讓她睡覺,張桂聯仍然不屈服,惡警們把她投入看守所非法關押。

◎2002年10月,崔鴻志、崔長江父子被下槐派出所惡警楊習存、張南瓜等人綁架、劫持到下槐鎮政府大院。惡警蘇誓華一邊大罵,一邊用電棍打崔長江的頭,崔鴻志警告蘇誓華說:“不許打人。”蘇誓華反過來就打崔鴻志。瞬間,父子二人就被蒙上雙眼,扯到樓上分別塞入兩個房間,遭酷刑折磨。崔鴻志的雙手成一字被惡警銬在兩個鐵床上,抻了一夜。第二天,惡警封慶芳、胡月濤、肖隨龍以及下槐派出所王新堂、李春海、楊習存、蘇誓華等人開始非法審問,問崔長江在外邊盡做了些什麼事?崔長江說:“法輪功學員都是堂堂正正的好人,不做壞事。”這時封慶芳從床上兇狠的站起來,出手擊打崔長江的臉部,轉眼崔長江就滿嘴流血,肖隨龍用腳狠勁踩崔長江的手銬,使手銬越來越緊,銬齒鉆到肉裏,手隨即就浮腫起來。接著李春海、楊習存、蘇誓華等人開始用電棒、膠皮棒在崔長江的頭部、脖子、右臂、胳膊,大腿等部位亂打,一邊打一邊發出狡詐的笑聲。經過兩天的酷刑折磨,崔長江被打的體無完膚,全身變成了紫黑色,人也昏迷了過去。惡人們怕出生命危險,晚上由李春海和一名鎮政府人員(名字不詳)偷偷拉崔長江去縣醫院搶救。崔長江被銬在鐵床上,由肖隨龍、李春海、蘇誓華等人監視看管。脫險後,崔長江又被關入看守所。

◎胡月濤、肖隨龍等惡警把董俊婷雙手背銬銬在椅子上,站不能站,立又立不起來,銬了一上午,惡警們去吃中午飯,又把她銬在床頭上。下午,胡月濤等說:你就是不交代,不老實,今晚再來幾個人,看看怎麼折騰你。連續近十天的銬刑,逼供,董俊婷的精神幾近崩潰,去廁所時,想到了死,就在墻上撞頭,直至昏死過去。胡月濤在外邊一等再等不見出來,進去一看,董俊婷已不省人事。胡月濤狼叫幾聲:出人命了。來了一幫人。連拽帶擡把她弄上車,送到了平山法醫醫院搶救。

◎在公安局,羅美婷被惡警胡月濤、肖隨龍打的身上青一片紫一塊的不象個人樣。即使這樣惡警們還不罷休,繼續毒打,致羅美婷大小便失禁。毫無人性的惡警們連衣服都不給她換,就把她投入了看守所。還有一次,羅美婷不配合惡人,拒寫“保證書”。封慶芳、胡月濤、肖隨龍等對羅施暴,並謾罵、侮辱人格。羅美婷說:“你們誰不是父母所生?誰沒有兄弟姐妹?”他們無言答對,卻立即給羅美婷戴上手銬,吊了起來,用皮帶對她毒打長達半個小時,打得把褲子都脫落下來了。此時羅美婷也昏死過去了,惡徒們才把她放了下來。

◎2002年1月7日上午,胡月濤等把蓋文林從看守所提出來,戴上手銬,並用約10厘米寬的黑松緊帶勒住雙眼,塞入車內,弄到公安局三樓最西頭的屋裏,由史習生(時任崗南派出所長,當時抽調到專案組的)等用高壓電棍電擊,拳打腳踢等。仇書國在他的臉上猛打,實施刑訊逼供,逼問其資料來源,逼蓋文林承認縣政府大樓的條幅是他掛的等。蓋文林予以否認,惡警們連續折磨了他五天四夜,雙手被銬的象發面饅頭。

◎2003年12月23日,惡警封慶方、胡月濤再次綁架劉素芹,當晚施以酷刑。惡警肖隨龍把劉素芹雙手銬在暖氣片上,坐在一個腳不沾地、直不起腰來的木櫃子上,稍微一動,肖隨龍就連踢帶罵一通。就這樣她被銬了整整一夜,手銬齒都鉆肉裏了,胳膊、手腫的象發面饅頭。

◎在車上,封建成給他們講真相,惡人們非但不聽,胡月濤還打封建成的耳光,邊打邊罵,共打了他20多個耳光,一直到胡月濤自己說手疼了才住手。

◎封方慶、胡月濤、和縣“六一零”的趙保平、李素燕非法審問。閆美英不配合惡人們,李素燕就對閆美英又打又罵,胡月濤拿出手銬把閆美英銬在床頭上,站不直,坐不下。肖隨龍、胡月濤、趙保平、李素燕滿嘴臟話,不堪入耳。

四、搶錢

惡警們沒有人格、沒有底線,眼裏只有利益,把非法搜身得來的錢物歸為己有,見錢就搶,少則三五元,多則幾百元、上千元不等。如:迫害初期,法輪功學員處於對政府的信任,紛紛去北京上訪。但中共根本不講法律,眾多的法輪功學員被北京的惡警綁架到平山駐京辦,再由公安局、派出所等惡警及各鄉鎮不法分子們劫持回來塞入公安局。惡警們知道法輪功學員出門在外,身上多少都有一點盤纏,因此他們首先就是非法搜身,搶劫錢財。

◎1999年7月齊俊傑夫婦進京上訪,在天安門被便衣警察綁架,輾轉回縣公安局。在公安局四樓會議室,滿滿的都是法輪功學員。封慶芳、胡月濤、肖隨龍等人耀武揚威的敲詐勒索法輪功學員,許多人的零用錢被“充公”。齊俊傑的手表、鋼筆也被沒收。次日,在斷食、斷水、高溫的折磨中幾乎人人被勒索二百元(當然沒有收據)後由家屬接走。

◎1999年12月30日,趙秀花、田晨龍母子兩人依法赴京上訪,在北京被惡警綁架。後被劫持回縣公安局,封慶芳、胡月濤將他們身上的600多元錢全部占為己有。

◎1999年12月馬素平依照憲法賦予公民上訪的權利,到北京為法輪功上訪,結果被天安門派出所非法關押。後轉至駐京辦,用手銬將五人連銬一起,並被勒索五十元錢。後被劫持至平山縣公安局。封慶芳、胡月濤把她身上所有的錢全部搶去,非法審問並用又寬又厚的尺子打她的頭,直打的她頭昏腦脹眼冒金星,他們還汙蔑、謾罵大法和師父,還非法拘留一個月。

◎1999年7月20日中共對法輪功開始鋪天蓋地的打壓迫害,平山鎮中白樓村郜東東夫婦二人與幾位功友一起騎自行車進京上訪。行至高碑店被當地惡警攔截,關進高碑店法院,第二天上午被縣公安局惡警肖隨龍戴上手銬,劫持回平山縣公安局。封慶芳、胡月濤搶走夫婦倆人身上的200多元錢,劉新麗上訪所騎的自行車被非法沒收。隨後封慶芳又勒索親屬300元錢(無收據)才將倆人放回。

◎1999年7月22日,高花琴去北京上訪。在北京西客站被警察截住劫持到保定,又被劫持到石家莊,又被封慶芳劫持到縣公安局。惡警胡月濤把她身上僅有的200元現金裝入自己口袋,並非法拘留5天,敲詐200元錢後才放回家。

◎羅美婷赴京上訪,被封慶芳、胡月濤劫持回縣公安局,把她身上三百九十元錢搶去。

◎2000年正月王蘭婷進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在天安門廣場被綁架至駐京辦事處,後被平山縣610劫持到縣公安局。惡警胡月濤惡狠狠的打了王蘭婷幾個耳光,搶走了身上僅有的55元錢。在樓道裏關了一夜後,第二天被送至縣看守所關押一個月。

◎2001年7月16日,劉素芹到北京上訪,被北京火車南站派出所惡警綁架,後被送到駐京辦事處,第二天,封慶方為首的惡警將他們綁架到回公安局,把他們7、8個人銬在樓道的暖氣片上整整20多個小時,晚上蚊蟲叮咬。封慶方還毫無人性的把地上潑了臟水,使他們連地上也不能坐。第三天封慶方、肖隨龍、胡月濤等非法審問劉素芹,惡警胡月濤橫著嘴臉、咬牙切齒的對劉素芹拳打腳踢,並且還讓其他人輪番打她,打一陣,就逼她蹲馬步,劉素芹拒絕,不配合惡人,胡月濤又是一陣毒打。封慶方、胡月濤還把劉素芹身上的180多元錢搜走歸為己有。

◎2002年2月初6晚上,一夥惡警把劉英英綁架到公安局,手戴背銬。其中一個惡警穿著皮鞋,連踢帶打耳光,把她的前門牙都給打松動了,臉都腫的黑青,口袋裏僅有的7元多錢也被惡警封慶芳,胡月濤搶走。一年之後劉英英被惡人舉報,再次落入魔掌。城關派出所所長王金魁用腳踢了她一路。兩腿全被踢成青色了,被送到公安局。封慶芳和胡月濤把劉英英口袋僅有的30多元錢也搶走了。

五、恐嚇

◎7月19日,封慶方、胡月濤等抄康金果家,抄走了2本大法書和經文。封慶方、胡月濤、肖隨龍、郤彥利又到看守所非法審問她:經文是哪來的?現在已經不讓你老頭兒上班了,你要再不說,下一步就是不讓你的孩子上學了。

◎俠愛書被綁架到公安局,惡警胡月濤一開始就跟俠愛書說:識相點兒,白天樓道裏人多,不搭理你們,晚上沒人了,把眼一蒙,過來幾個年輕的再收拾你,打你一頓你也不知道是誰。

◎封同書進京上訪,被劫持回平山縣公安局,在三樓的一個桌子腿上銬了十幾個小時後,封慶芳、胡月濤、肖隨龍、史秉朝等七八個惡警,有的拿著電棍,有的拿著棒子。胡月濤陰陽怪氣的說:“同書,你看看今天這個陣式,你要是不老實交代,今天得扒你幾層皮。”幾個惡警將封同書強制跪在地上,一只胳膊擰在背後,另一只胳膊從肩頭拉過去上了背銬,(“蘇秦背劍式”),拳、腳、棍、棒齊下。最後見問不出他們想要的東西,就把封同書投入看守所。

六、對兒童的摧殘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規定兒童享有四項基本權利(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和三項基本原則(十八歲原則;無歧視原則;兒童最大利益原則。)作為“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締約國的中國,中共當局不但沒有遵守和兌現它的承諾,反而毫不手軟地迫害幼小的孩子們,只因他們的父母或親人是法輪功學員。在這裏,中共的《未成年保護法》更是一紙空文。胡月濤這幫“執法惡警”可以肆意踐踏法律的尊嚴。

胡月濤也是一位孩子的母親,但卻看不出她有半點兒母親的味道,面對那些兒童,照常是一副毫無人性的惡魔嘴臉。

◎1999年12月30日,趙秀花、田晨龍母子兩人依法赴京上訪,在北京被惡警綁架。後被劫持回縣公安局,封慶芳、胡月濤將他們身上的600多元錢全部占為己有。對他們進行了非法審問並毆打趙秀花、誣蔑大法及師父;還用木棒狠狠的打田晨龍(當時田晨龍還在上中學,年僅15歲),直至把木棒打斷為止。後將母子二人投入看守所非法關押。

◎2003年3月27日晚,封慶芳、胡月濤、肖隨龍、龍龍非法闖入將趙俊峰家中,讓其到公安局問話,後又拿出傳喚證讓簽字。在遭到趙俊峰拒絕後,幾個人像惡狼一樣一齊撲上,將趙俊峰拉翻在地,幾個人壓住他,將他雙手反銬。這個突然之舉,嚇壞了兩個十來歲的小孩子,小孩撕心裂肺的哭喊,胡月濤冷若冰霜。

◎封建成、韓三梅夫婦被關押在看守所期間,胡月濤威逼韓三梅交大法書,韓三梅不配合。邪惡的女警匪胡月濤就還威脅、恐嚇他們的孩子。在他們家裏,胡月濤惡狠狠的對其10歲的女兒文巧說:“把你媽媽的大法書交出來,如果不交,就把你和你弟弟一起綁走”。嚇得兩個孩子(兒子文豪僅5歲)抱著他們奶奶的腿大哭。

◎2000年7月20日,崔鴻志與兒子崔長江在地裏幹活,下柳村邪黨書記崔吉吉去他家打探父子的下落。當時崔長江的妻子梁秀平正忙著做飯,隨口說幹活去了,不知道在哪兒。崔吉吉立刻怒火沖天說:“梁秀平,你甭跟我來這個,我一個電話保證罰你一千塊!”話剛說完,崔鴻志父子二人拿著鋤頭從地裏回來了。不一會兒,公安局封慶芳、胡月濤、肖隨龍和下槐鎮政府和派出所共約二十人,氣勢洶洶的闖入崔家喊道:“把他們全家人一塊兒帶走!”還叫囂:“上邊叫我們殺人,我也敢殺,拆房子我也敢拆。”隨後,把崔鴻志、崔長江夫婦及其兩個兒子(大兒子五歲、小兒子剛一周多)全部劫持到下槐派出所。

七、慣用欺騙伎倆

“欺騙”是人類深惡痛絕的,可那是中共慣用的伎倆。胡月濤深得中共“騙”的要領,為了達到各種非法目的,不惜采用各種欺騙的卑劣手段。

◎2000年秋天的一天,高白旦被傳喚到政保股,封慶芳就讓他在已經寫好的筆錄上簽字畫押。上面寫著:上一次傳喚未到。高白旦說:“這不對呀,你們只傳喚了我這一次,我這不來了嗎?怎麼還有上次呢?”面對質問,封慶芳、胡月濤就說:“簽字吧,這也就是個形式,簽上字就可以回去了。”高白旦在被蒙騙的情況下簽上了自己的名字。誰知這竟成了他們強搶高白旦五千元錢的所謂證據。二零零一年所謂的“取保候審”期滿後,高白旦到縣公安局向封慶芳要被勒索的五千元錢。封慶芳竟說:因你在取保候審期傳喚不到,此款已被沒收(證據就是簽字畫押的所謂筆錄)。惡警竟用如此卑鄙手段,把錢占為己有,這與搶劫有什麼區別?當時高白旦就找到縣政府信訪辦,述說了上述實情,但當值班的幹部得知其是法輪功學員時,就推諉不管。後來高白旦又找到檢察院反貪局,當說完經過後,值班警察說,這事一定得管。但剛要寫材料時又問了他一句,是因為什麼案件被拘留的。高白旦說:“法輪功。”警察一聽法輪功三個字,就斷然說,對法輪功上邊有特殊規定,我們管不了。就這樣,東借西湊的五千元錢被封慶芳、胡月濤這幫惡警以欺詐的手段侵吞了。

◎2002年4月23日晚十點多,羅美婷已經休息,平山縣公安局封慶芳、肖隨龍、胡月濤等,夥同下槐鎮邪黨書記趙振芳,帶領楊習存、張南瓜、李春海、蘇世華等十幾人,闖入羅美婷家,連哄帶騙的說:“把你接到鎮上問幾句話,然後就把你送回來”。深山裏的農婦羅美婷不知是詭計,聽信了他們的謊言。結果在下槐鎮政府被非法關押兩天後,又被綁架到平山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十天左右。接著又被劫持到裏莊兵營洗腦班。

◎2007年10月12日上午10點多平山縣公安局政保股封慶芳、肖隨龍、胡月濤三人串通敬業集團,謊稱到南甸派出所辦暫住戶口,把安三慶綁架。

◎2009年3月25日上午,封慶方、胡月濤、肖隨龍等4人來到楊明瑞家。當時,楊明瑞夫婦沒有在家,封慶方一夥兒到城關電管所,找到楊明瑞女兒王霞霞,利用威脅、恐嚇、欺騙的手段搶了她家門的鑰匙,不出示任何手續,將其女兒使用的電腦、打印機洗劫而去,又去楊明瑞的房間把她的大法書、師父法像也洗劫一空。在搶劫過程中,遭到王霞霞的阻攔,惡警們欲綁架王霞霞,王霞霞不從,胡月濤、肖隨龍就打她。

八、敲詐勒索

敲詐勒索是惡警們斂財的一個主要途徑,公開的“官話”是所謂的“罰款”,但罰款幾乎都不給收據。
有人曾經和平山公安局的一名警察說公安局罰款不給收據。這位警察說:公安局從來就沒有開收據的習慣。一語道破了中共警察們的斂財之道。

◎1999年12月馬素平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被天安門派出所綁架後被劫持回公安局。封慶芳、胡月濤把她身上所有的錢全部搶去,非法審問並用又寬又厚的尺子打我的頭,直打的她頭昏腦脹眼冒金星,他們還汙蔑、謾罵大法和師父,並非法拘留一個月。在拘留期間,因為她煉功而被戴上手銬、腳鐐一個月,最後向家人勒索二千元錢(沒有任何收據)後釋放,完全是土匪綁票的行徑。

◎趙秀花和兒子田晨龍被非法關押了20多天,勒索了2000多元錢(無收據)後才將他們放回。

◎2001年7月被非法關押11天,並向劉素芹家人勒索1000元人民幣。

◎崔花明進京上訪被劫持回公安局,封慶方說“她很不老實。”就用有機玻璃尺子在她臉上狠狠的打了兩下說:“老實交代!要不使勁揍你!”惡警胡月濤也吼叫著在她臉上打耳光。因她不放棄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信仰,就把她投入看守所非法關押,十幾天後,封慶方向崔花明家人敲詐了四百多元錢(沒有收據)才把她放回家。

◎崔長江被非法關押六十天後,又被敲詐勒索了五千元。

◎2011年6月9日上午,封慶芳、胡月濤把潘鳳蘭劫持到石家莊勞教所。經勞教所體檢,潘鳳蘭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勞教所拒收。封慶芳、胡月濤只好將其拉回了家。到了潘鳳蘭家門口,封慶芳賴皮的說:“天氣這麼熱,去給我們買兩個西瓜來”。無奈,潘鳳蘭的家人去給他們買了兩個大西瓜。

◎2011年9月13日,封慶芳、胡月濤等又到高愛雲家進行騷擾,並對其丈夫說了一些恐嚇的話,嚇得高愛雲丈夫趕緊請他們在飯店吃喝一頓。

◎2010年4月20日上午,胡月濤等六人去張彩欣家抄家,張彩欣為保護自己的合法財產,上前阻攔胡月濤搶劫,過程中胡月濤的衣服被扯壞。胡月濤不依不饒,大耍淫威,非要張彩欣賠償2000元。村幹部把胡月濤請到崗南鎮飯店,還有崗南派出所、溫塘派出所警察在場,村幹部求胡月濤寬容,最後在飯桌上胡月濤說“不得少於1000元”。村幹部當場向飯店老板借了1000元給了胡月濤,事情才得於了結。

九、罪責難逃

由於中共嚴密的信息封鎖,其他法輪功學員遭受胡月濤迫害情況未能披露,本文涉及的只是冰山一角。需要說明的是,還有相當多的被迫害很嚴重的案例,如:被非法判刑者趙建梅、張從巖、李炳剛等;被非法勞教者米新琴、封四海、石亮明、曹明如、谷金聯、魏風巧、劉清芳、封宏明、崔金良等;以及眾多在一九九九年——二零零一年去北京上訪被綁架回縣局、被各派出所抓到縣局非法關押的等,由於中共的封鎖,查閱不到其被綁架、抄家、酷刑、勒索、非法關押等迫害內容,因此,不在本文之列。

在這場對法輪功長達十五年的迫害運動中,胡月濤的行為已經嚴重觸犯刑律,構成嚴重犯罪。列舉如下:

1,非法搜查公民住宅罪。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2,入室搶劫罪。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犯搶劫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3,非法拘禁罪。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期。
4,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法剝奪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數民族風俗習慣,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陷害他人罪。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6,敲詐勒索罪。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於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它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不法手段將公私財物竊為己有,金額較大的處以三年以上徒刑;金額巨大的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金額特別巨大的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
7,刑訊逼供罪。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8,詐騙罪,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9,綁架罪。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正告胡月濤:如果這些罪行並處的話,你該當何罪?!你的違法犯罪行為必須受到法律的追究。
中共一貫卸磨殺驢。歷來都是拋出替罪羊替他們的犯罪行為抵罪的。文革結束後,就有八百名警察被送到雲南秘密槍決,當了替罪羊。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二日,中央政法委出臺的一個文件:《公檢法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其中提到“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對於刑訊逼供、暴力取證、隱匿偽造證據等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中央“六一零”辦公室主任兼公安部副部長李東生被雙規了!被公布的罪名並不是其它落馬官員普通的貪汙腐敗,而是是嚴重的違法違紀!二零一三年至今,各級政法委官員被“雙規”、逮捕人數多達四百五十三人:其中公安三百九十二人,檢察院十九人,法院二十七人,司法系統五人,非公檢法司系統十人,還有十二名政法高官自殺。這是政法委向中共高層遞交報告中的統計數字。

迫害法輪功,在國際上被定性為酷刑罪、群體滅絕罪和反人類罪,和二戰時納粹戰犯是同罪!懲治迫害善良的序幕已拉開了,再次正告胡月濤:懸崖勒馬,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拿出實際行動將功補過,賠償給法輪功學員造成的一切損失;否則,難逃法律制裁,難逃天理懲罰。

胡月濤相關信息:(郵編050400)
胡月濤,女、1965年生,祖籍河北完縣。現住縣供銷社家屬院3號樓2單元1樓東門,手機:13931976389,宅電0311——82912890;
丈夫:範軍,1966年生,平山鎮北街村人,平山縣檢察院工作,手機:13503110466
公公:範學成,73歲;現住平山汽車站後邊家屬樓最東頭獨院。
婆婆:張書書,72歲。

控告人:法輪功學員 2014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