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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口供的警察和不怕違法的法院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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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在河北省石家莊市,有兩起針對法輪功學員的案件吸引了人們的關註,尤其是過程中公安、法院系統官員言行之荒謬,令圍觀者瞠目。中共的辦案警察明目張膽的偽造筆錄和當事人簽名、法院主管刑事審判的副院長公開說“我不怕違法”。在中共政法委的統一領導下,公檢法系統是一家,“配合”默契,公然人為制造冤獄,藐視法制尊嚴,蓄意執法犯法的表現已然是毫無顧忌,不僅招致受迫害法輪功學員、家屬及辯護律師的強烈抗議,在社會上亦引起了不小的震動,再一次證實,在中共治下實現憲政,真的只能是一個夢。

中共以政府和所謂“依法”的名義,以政治運動的方式,對中國大陸上億法輪功修煉群眾行迫害之實,至今已近十四年了,期間構陷的冤獄實則難以計數。然而冷觀對法輪功學員的諸多所謂庭審,恰恰成了中共公檢法自行“破壞法律實施”的非法性的集中表演,眾多辯護律師當庭指出“信仰法輪功合法,傳播法輪功真相合法”,中共所依的“法律”根本不存在。

在中國大陸司法界,沒有任何一個法官、檢察官能夠從法律上解釋,為什麼要引用打擊邪教的刑法來針對努力按照“真、善、忍”做人的法輪功學員;沒有任何證據顯示,案中的法輪功學員是如何利用哪個組織的;也沒有任何人能夠說明,到底是哪一條國家法律、哪一項行政法規的實施被案中的法輪功學員破壞了;也沒有人能夠指證,法輪功學員散發真相材料,又是如何破壞法律、法規實施的;至於說法輪功學員行為有何危害、危害了什麼人、為什麼要處罰,更是一概無法解釋。也就是說,一直用以對法輪功學員定罪量刑的刑法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屬於蓄意濫用法律條文,所有這類案件中,都只有被告這一個要件,而沒有被侵犯的對像、侵犯行為、侵犯行為的後果這三個要件。這就如同指控某人殺人,但是卻沒有被害人、找不到殺人的證據一樣荒唐。按照中共的法律,所有參與辦案的公檢法人員已經構成了徇私枉法罪,他們才應該得到法律的制裁。

既然毫無法律依據,為什麼對法輪功學員的一樁樁“重判”案件能夠接踵發生呢?借觀石家莊市裕華區法院的一個副院長的代表性言行,也許不難引申理解。

2012年12月7日,石家莊市裕華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孫濤女士非法開庭。律師針對公訴人曹向榮的非法指控,指出修煉法輪功、傳播法輪功真相完全是合法的,在中國沒有任何現行法律定法輪功是邪教(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鼓吹暴力顛倒黑白是真正的邪教),“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指控是不能成立的。孫濤義正詞嚴指出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性質。公訴人曹向榮理屈詞窮竟在律師辯護時自行退場了。

當日的一個小插曲,發生在8點50分,兩位辯護律師準時到達裕華區法院法庭門口,卻被警號分別為130291和130318的法警攔住,他們先要求律師把公文包存在另外的房間,只能帶卷宗材料進法庭,然後還要求對律師進行安檢。

130318法警拿出圓圈頭的電子探測器,要求在律師身上探測,有響聲時還要律師把東西掏出來進行檢查,否則不允許進法庭。

中國法律規定,法院只有權對犯罪嫌疑人、(行政、司法)違法嫌疑人、被執行人等,才可以持搜身證進行搜查。律師當即指出法警此舉違反了最高法院關於律師不安檢的規定,而法警卻說是本院的規定。律師要求法警拿出本院的安檢規定文件,法警卻拿不出,也無法提供其他合法的依據,只是一味要求律師配合。律師嚴正指出沒有義務配合違法行為,並問法警為什麼不執行最高法院的規定,法警推說“我們執行自己的規定”。這樣僵持有10分鐘,該院分管刑事的副院長王惠上來說“我不怕違法,我來搜”,說著就動手強行掏出北京悟天律師事務所程海律師上衣的右下口袋的東西(香煙),法警130291號就緊跟著把手伸進律師上衣左內口袋中,強行掏出錢包和筆,130218號法警則拿探測器在程海律師身上來回探測。後來130291號法警又對另一位王律師進行搜身檢查。結果是什麼“違禁”物品也沒搜出來。強行搜身時,參與旁聽的孫濤親屬等人在場。

律師不是法定的被搜查對像,王惠和法警並沒有出示搜查法律文書,竟對辯護律師進行強行的搜身檢查。刑法和最高檢都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1)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手段惡劣的”應當按照非法搜查罪立案。法官法規定法官更應當嚴格執行憲法法律,王惠和兩名法警的明知違法而強為之,對律師實施搜身,尤其是副院長王惠還口出狂言“我不怕違法”,極端藐視法律,造成的社會影響實是極為惡劣,不可思議的是,這樣的素質和心態竟然不僅具備法官的任職資格,擔任了裕華區法院的要職,法院副院長如此這般,中共統治下社會的善惡顛倒司法亂象叢生當然也就不足為奇了。

無獨有偶,石家莊市長安區的四方派出所在2012年2月25日以刑法300條把原煉油廠職工邱立英女士刑事拘留,當晚送到石家莊市第二看守所,關押在304監室;在3月底,長安區檢察院找邱立英核實時,發現案卷裏有辦案單位四方派出所公然偽造的一份提審筆錄,上有邱立英的“簽名”,時間是2月26日。看守所和304監室都有提訊登記雙向記錄可查,能夠證實2月26日、也就是邱立英被送到看守所的第二天根本沒有人提審過。當時邱立英向檢察院提出,辦案警察杜叢林等人存在偽造口供的問題。大約是4月1日杜叢林到看守所提審時,邱立英指出他作偽證,要控告他,請他回避此案。杜叢林氣急敗壞地說需要時間批準就匆忙離去。4月10日邱立英在看守所被關押達45天時,因證據不足必須予以釋放,釋放證上加蓋長安分局公章。杜叢林同四方派出所另兩個警察和一個叫吳主任的人,沒有任何法律手續,把拿著釋放證的邱立英送到石家莊市勞教所內非法拘禁45天,加上在看守所超期關押8天,共計非法拘禁53天。

此期間,四方派出所的杜叢林重新拼湊莫須有的材料,又以“非法持有國家機密文件和物品罪”第二次重新起訴,檢察院因證據不足,曾將其“案卷”退回四方派出所,後來卻無奈的向親友推脫:上面(省、市“六一零”,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不讓放人,在證據明顯不足的情況下批準逮捕。這樣杜叢林在5月25日第二次把邱立英送到石家莊市第二看守所關押至今。

此案中,辦案單位警察杜叢林等人,偽造詢問筆錄和簽名、栽贓陷害,超期關押、非法拘禁,已經構成了徇私枉法罪和非法拘禁罪;長安區檢察院趙壯濤明知辦案單位做偽證,卻掩蓋事實,批準逮捕、提起訴訟,已經構成了徇私枉法罪。在明知無法律依據、證據不足、自身行為違法的情況下,身為公安、檢察院、法院辦案人員無視基本道德和良知,視法律、人權、公平正義如同兒戲,蓄意聽命於政法委、六一零的違法指令,利用職權之便設計栽贓陷害,把一個互相制約的司法系統公然變成了一個合謀的犯罪集團,王惠、杜叢林之流的表現絕非個例。而過程中律師被阻與法輪功學員見面、無法調閱卷宗、庭上無法開口辯護、處處受到刁難和威脅等等情況,更是家常便飯。中共政法官員在上級撐腰之下,在公眾面前並不遮掩自己的邪性,毫無收斂和畏懼,公然耍流氓已是顧不得半點掩飾了。

中共治下的警察、檢察官、法官們自己對法律尚沒有一點尊重,沆瀣一氣的亂法胡為,卻指望他們一夥來維護社會公義和民眾權益,看來無疑是與虎謀皮、緣木求魚了!

參與迫害孫濤、邱立英的相關責任單位與責任人:(石家莊電話區號:0311):
1、石家莊市裕華區檢察院,地址:石家莊市塔南路169號,郵編050000
舉報中心:0311-85822000,值班室:0311-86578172
控申科:0311-85822000,辦公室:0311-81518657
公訴科科長曹向榮,辦:0311-86578167 ,宅87718263手機13325993110
公訴科副科長王曉薇
檢察長宋慶綿(12年4月上任),86578168 ;
副檢察長傅文魁、張愛國
控告申訴檢察科科長何浩
偵查監督科長:李紹軍,辦0311-86578165宅電88910198
反貪局偵查一科副科長李軍強
原裕華區檢察院檢察長:臧玉平:辦86578168 手機13313883337( 或2) 宅電88582816
裕華區政法委副書記:趙君華(可能沒有參與迫害)13503217303

2.石家莊市裕華區法院,地址:石家莊市塔南路169號
辦公室: 0311-86578181
張福建(孫濤案主管法官)0311-86579047,13103127599,
院長袁偉
常務副院長王惠(主管刑事審判)
副院長楊建科、
審判長左書旺、審判員馮麗娟、書記員冀立新
楊平 執行局 局長 13832131118

3、石家莊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孫濤、邱立英的地方,強制做奴工)
地址:石家莊郊區趙陵鋪東三街,
郵政編碼:050000;電話:0311-87782024;
市檢察院住二看監察室,方存、趙主任:8775537
所長:劉曉
副所長:李占發、邢志昌、楊文肖、張景桂 ,辦公室:87755202;
政委:劉聚平,辦公室:87755202;
政秘科長:馬志剛 、政秘科指導員:聶國橋 、政秘科副科長:默麗
獄偵科科長:倪月義
值班醫生李利永
石家莊市第二看守所張某某:13833121166

4、石家莊市檢察院,
地址:石家莊市新石北路56號;郵政編碼050000;
舉報電話83852000,
公訴科長:李秀平87119688、宅電0311-83025870 13315992669(2570,2827)
科員手機13091000180、13325992585
檢察長蔡春和
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臧玉平、賈巧秀
石家莊市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李芳棟、吳正育、任志曉為、賈玉山、張華

市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 傅君佳、孫仁申、李彥平
副檢察長、反貪局局長 曹愛國
紀檢組長 邢玉傑
政治部主任 李芳棟
反瀆局局長 楊 光
檢察員賈玉山(王博案公訴人)
檢察員嶽昆侖(王博案二審公訴人,非常邪惡)家電87027380手機13315992586
控申科張蘭萍(女) 辦87119498
法紀處處長白文卿(女) 辦87119723、87119720電話:(0311)87899456、87017615,值班室:87899456
石家莊市檢察院檢察員;
馬建軍、高芬奇、回振合、尹 超、高勁松、單理明、閆立軍、王煥新、郝彥軍、趙殿霞、
劉學修、李德清、王 良、邊衛寧、湯繼軍、劉建勇、劉曉亮、白宇彪、貴軍為、張 輝
武燕(女)、張慧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