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連得三個第一名稱為“連中三元”?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心語【明心網】在古代戲曲中,常有戲中男主角歷經十年寒窗後,終能金榜題名,而若能“連中三元”更是傳為佳話。如《二刻拍案驚奇.卷一》:“(王曾)後來連中三元,官封沂國公。”另《白雪遺音.小郎兒.冬》:“龍門高跳,鰲魚頭兒喲,連中三元。”但是,為什麼連得三個第一名要稱為“連中三元”呢?
“連中三元”一語是源於中國古代的科舉考試制度。在中國古代主要施實過世官制、察舉制、科舉制三種選官制度。世官制指的就是世襲制度,在春秋戰國時代之前,朝廷的主要官職都是世代承襲,王公貴族子弟大都承襲父職,而不須經過嚴格的遴選。如《孟子.告子下》:“四命曰,士無世官,官事無攝,取士必得,無專殺大夫。”
至漢代時,察舉制成了主要的選官取士的制度。察舉制是郡縣等地方官吏,依據朝廷所制定的科目及標準,向朝廷舉薦人才,再經皇帝親自策問,最後按照成績高低授予不同的官位。如《漢書.文翁傳》:“文翁,廬江舒人。少好學,通《春秋》,以郡縣吏察舉。景帝末,為蜀郡守,仁愛好教化。”
到了三國時魏文帝曹丕,他采納吏部尚書陳群的建議制定“九品官人法”。即郡邑設小中正,州設大中正,再將各地士人按才能由小中正分別評為九等(九品),上報大中正,核實後上報司徒,司徒再核,然後交付尚書按等選用。這種九品中正制一直沿用至晉、南北朝時期,因選拔過於註重門第,導致“下品無高門,上品無賤族”的不公平現象,並成了世族權貴獨攬政權的工具。因此,隋文帝時便廢除此制。
科舉制度是自隋朝到清朝時所采用的一種選士制度。科舉,就是朝廷分科目考試,定期統一舉行選拔文武官吏後備人員的制度,因分科取士而得名。科舉制度中的初級考試稱為“小試”、“小考”、“童試”、“童子試”,是從府、州、縣基層開始,赴考者稱為童生,通過考試者都稱為生員,即俗稱秀才,第一名叫做“案首”。因為是基層考試,所以案首還不能算是得“元”,而生員有應鄉試的資格,也是科舉功名的起點。
鄉試是科舉考試的正式開端。依規定各省每三年舉行一次考試,有秀才或監生資格者,都可以參加。鄉試在各省省會舉行,考試時間為該年秋天,所以又稱為“秋闈”或“秋試”。鄉試的考場稱為‘貢院’,每天只考一場,共三場,要考三日才結束。通過鄉試者稱為“舉人”,俗稱“孝廉”。考中舉人就具備做官的資格,舉人第一名稱為“解元”或“解頭”。如《明史˙卷七十˙選舉志二》:“士大夫又通以鄉試第一為解元。”
鄉試第二年便會集各省舉人在京師應試,稱為“會試”。如《明史˙卷七十˙選舉志二》:“三年大比,以諸生試之直省,曰鄉試,中式者為舉人。次年,以舉人試之京師,曰會試。”會試由禮部職掌並在春天舉行,故又稱為“禮部試”、“禮闈”、“春試”、“春闈”。通過會試考試者稱為“貢士”,會試第一名稱為“會元”。
會試通過的考生,由皇帝親臨大殿策試,稱為“殿試”或“廷試”,也是科舉制度的最高一級考試。如《明史˙卷七十˙選舉志二》:“中式者,天子親策於廷,曰廷試,亦曰殿試。”殿試後錄取分為三甲,一甲有三名賜進士及第,第一名稱為狀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三者合稱為“鼎元”或“鼎甲”;二甲賜進士出身;三甲賜同進士出身。如《宋史˙卷一五五˙選舉志一》:“八年,……進士始分三甲。”又《續通典.選舉三》:“明代取士規制與元略同……廷試亦曰殿試,分一、二、三甲為次。一甲止三人,曰狀元,授修撰,榜眼、探花授編修,俱賜進士及第;二甲、三甲若幹人,賜進士、同進士出身。”而一、二、三甲都通稱為進士,又甲科進士及第者的名冊以黃紙書寫,所以稱為“黃甲”,也稱為“金榜”,高中進士則稱為“金榜題名”。如清朝《平山堂話本˙陳巡檢梅嶺失妻記》:“旬日之間,金榜題名,已登三甲進士。”
鄉試第一名稱“解元”,會試第一名稱“會元”,殿試一甲第一名稱“狀元”,三者合稱三元。如果一個考生在這三次大考中都能得到第一名,那就稱為“連中三元”。其實,要連中三元真的很難,綜觀實施了一千多年的科舉制度,歷史上也只有十幾個奇才能夠連中三元。@
發稿:2008年7月25日
更新:2008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