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被抓10次 受盡摧殘 含冤去世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2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王枚報導/ 婁艷因為修煉法輪功,99年7.20以來,直至迫害致死的五年中,曾經10次被抓,大部份時間在看守所、教養院、精神病院、監獄度過,吃的苦說不完,訴不盡。然而,不修煉的丈夫,目睹妻子受到的殘酷迫害,不僅沒有被嚇住,而是被法輪功的神奇和法輪功學員的了不起所折服,巨難中走進了修煉者的行列。婁艷,女,遼寧省鞍山市鐵西區法輪功學員,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以前患有多種疾病很快不翼而飛。迫害開始後,就因為堅持講真話,堅持自己的信仰,受盡了折磨,2004年上半年在沈陽大北監獄老殘隊被迫害致死(具體時間不詳)。丈夫付永忱2001年初開始修煉,後被判2年勞教,現家中還有一個未成年的13歲的兒子。
一個普普通通的中國婦女,僅僅因為堅持要按真、善、忍做好人,不肯放棄使自己身心受益的功法,就被一個邪惡政黨控制的國家機器迫害長達五年,直至迫害致死。
* 捆綁 拷打 電擊成家常便飯
99年10月,婁艷在鞍山第三看守所被警察拿6分粗塑料管毒打,長時間把她扣在高高的窗戶上。在她絕食抗議迫害時,一幫警察上來把婁艷扣上、綁上,整個周身都給捆得緊緊的灌食。
2000年10月,被折磨得奄奄一息時將她送到鞍山市第一醫院,公安唆使一個姓冷的大夫給她施電刑。腰間放一塊帶水的一寸左右的不銹鋼板,用七、八個臟的不銹鋼電棒電我的兩腿。婁艷在昏迷中被疼痛擊醒,兩腿像被鋼針穿透,痛得她身體蹦一尺多高,兩件毛衣被疼痛出的汗水給濕透了,舌頭被牙咬破了,滿口是鮮血。
在2000年10月29日半夜,警察闖入她家門,把她和她愛人一起綁架到鞍山市公安局。除了打,還有一種酷刑叫上繩,讓人蹲在地上,把兩只手反吊往上,手都到耳朵地方,一邊吊,一邊打她兩膀的一個穴位的地方,長時間的上繩,頭從兩腿中間鉆到後面去了。
2002年2月2日,鞍山市宋三派出所又一次把婁艷抓到鞍山市第一看守所。將她的腳、手都扣在一起,叫做“一組一掛”,翻身、上廁所都不行,手脖、腳脖都被釦子硌破,一動鉆心的痛。
* 灌食摻酒精摻濃鹽
婁艷在沈陽市第五收容所、鞍山市教養院灌食的時候,手被反扣著,鼻子、嘴都給堵上,灌的食物裏面放了很多鹽,還有酒精及不知名的藥物,進到胃裏很痛,胃根本受不了,不久就大口吐出,吐出的有血,有膽汁。
當婁艷拒絕時,他們將她的牙齒撬開,用一雙方便筷子、一雙鐵筷子把她的上下牙支上,將鼻子紮住,用手紙和毛巾把嘴堵住,不讓出氣,兩個眼睛都凸出來了。婁艷曾兩次被灌得昏死過去,不省人事,送到醫院搶救。
在鞍山市教養院,他們多次將她的手、腳、身、頭按住,強行灌食。將她嘴兩邊的肉,及嘴上端的肉都硌破了,肉都爛了,直到一年後,還是一塊沒感覺的死肉。
* 零下10多度挨凍
2002年2月,在鞍山市第一看守所。當時氣溫零下10多度,看管強行把婁艷的棉褲脫下,讓她只穿一條薄秋褲,躺在冰冷的電木床上。還讓同室裏的犯人管她,耳邊一天到晚罵聲不絕,有時還使勁的踢她、打她。
* 迫害成昏迷 開後門送勞教
經長期迫害,婁艷已經非常虛弱。鞍山市第一看守所警察指使犯人連續打了婁艷七天,人已昏迷,看守所怕她死在裏面,硬讓當地派出所把她帶走。
派出所隨即把她送到了鞍山市教養院,當時教養院一看身體這樣,不敢收。派出所袁洪保、付猛、劉軍幹警和宋三鎮司法助理孫海,竟托人到鐵西二院開“無病”證明,硬把婁艷送回鞍山市教養院。
當時,婁艷聽到他們打電話給醫生,開始似乎醫生不敢開,就聽惡警袁洪保和付猛在電話裏說:“這樣死一個不多,倆個不少,還不如扔到車下 摔死,凍死。反正江澤民也說了‘打死就算自殺’。”
* 精神病院強迫紮針、灌藥
2000年婁艷一度被公安局劫持到鞍山市唐家坊鄉康寧中心(精神病院),強制紮針、吃藥。婁艷拒絕時,他們就把她的手、腳分開,用繩子綁在鐵床的四角上,周身成大字型,強灌。
她問醫生是甚麼藥,醫生說:“殺人的人,吃這藥都不敢殺了,那煉‘法輪功’的還敢煉嗎?這是給你‘凈化心靈’。”
還惡狠狠的說:“如果你不吃,找幾個大個的男精神病給你強紮、灌,你不吃也得吃。”
那時婁艷已經精神一天比一天脆弱,心慌,特別膽小,出現幻覺,閉上眼,眼前像看電視一樣,一幕幕出人和她說話。
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婁艷跳樓逃出了精神病院。
* 丈夫走進修煉亦被勞教
跳樓後,婁艷當時整個腰椎堆在一起,成了一個一米高的小人,左腳脖又折斷了,不能站立,又不能走,只好爬。就這樣爬過了一個兩米多高的大圍墻,爬過三座山,一家好心人收留了她。
警察成天逼她丈夫,向他要人。後來她丈夫找到了她,一看她摔成那樣,不忍心離開,留下護理她。她當時已不能動,不能翻身,也發不出聲音。
婁艷經過半個月的休息,就能翻身,一個月能站起來,能自理了。他的丈夫說:“以前誰說法輪大法神奇,我也許不信,可我親眼看到這神奇出現,我也不能不煉了。”
這樣她的丈夫也走進了修煉“法輪大法”的行列,看了二十天書,一本《轉法輪》沒看完,自己也拿布寫上“法輪大法好”,掛在自己住所附近。又被拘留了半個月,後來又被判兩年勞教。
* 迫害株連家屬
婁艷不僅自己受盡折磨,連她不修煉的家人也未幸免,丈夫修煉前就多次和她一起被抓進關押。
她的兩個兒子,當時小的兒子才9歲,以及兒媳一起被關進鐵門、鐵窗的精神病院,實行24小時的死關押。他們不得不經常餓肚子,兩三頓吃不到飯。
他們還將她家的唯一的一輛貨車給扣下一個多月。甚止想將3個孩子趕出家門,三個孩子哭了,後來有好心人說情才住了下來。
* 精神迫害
婁艷生前不僅身體受到嚴重摧殘,精神上的痛苦更甚。當局對她像當年文革中的“四類分子”一樣,不準出門,有事出門,需要到派出所報告,經過他們的批準才行。
公安局隨時找她去局裏問話,完全失去了人生自由和尊嚴。
(以上迫害情況根據婁艷生前所寫材料整理而成)
發稿:200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