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峰:輿論打手趙致真的新動向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王一峰【新生10月15日訊】沈寂了一陣子的趙致真又在轉彎抹角的露頭了,有時是以筆名,有時是貼貼子,這次是以被媒體報導的形式,擡出了羅先生、夏小姐等等,我有些猶豫,因為我似乎不是在解讀一個以筆桿子殺人的輿論打手,而是在讀錢先生的《圍城》,那眼花繚亂的頭銜與稱謂象是在舊上海的酒館裏。
多維這次的報導似乎要顯示“中性”、“客觀”的角度,畢竟這個時候了,而在我看來,報導中的趙致真是否犯下“煽動仇恨”這一罪行已無關緊要,即使緊要,也不過是一張“英俊”的臉上長了幾顆麻子。略施“粉黛”,即可遮掩過去,所以略施小計,趙致真便成了一位:“他將成為在美國第一個準備應訴法輪功起訴的中國官員,而其案例可能開辟先河……,為美國法庭開創一樁史無前例的判例”。真夠風光的!
不怕死,並不能證明其無罪,這是不同的性質,而這之前,趙三請示、四匯報“找中國使館,向國內請示,都是讓他盡快回國”,為什麼?鎮壓五年血債累累,國庫耗盡,連主子江氏都已是喪家之犬,哪還有暇顧及昔日的“打手”,趙明明是心裏沒底,用了一個並不光明的“緩兵之計”回國找主兒去了,報導卻說趙不信這個“邪”,“他認為,他根本無罪,也不會敗訴”,真的嗎?
趙正面、側面卻一直都在回避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在中國這五年,僅因為思想意識與觀點的不同而獲“罪”的法輪功學員受到了殘忍的虐殺和鎮壓,成千上萬的人失去家庭、坐牢、甚至迫害致死,你怎麼看你的“作品”在這其中所起的作用?趙從來都是避開這個問題而言其它,我要請教所有采訪過趙的記者們,你們是否問過這個關健問題?!
用“科普”名家光環同樣掩益不了趙犯罪的事實,因為趙也沒有把自己定義在一個“科普”作家的範圍,他在2000年1月1日《人民日報》第九版表白他“為中央處理法輪功提供了有益的參考,並為中央電視臺揭批“法輪功”準備了資料……,痛定思痛,更應該認識到科普不僅關系到國民整體素質的提高,還關系到政治的穩定和國家的安全”,而報導中的“羅先生”似乎還要替趙狡辯,其實這個“準備了”的資料不是一般的“資料”,就象家庭主婦拿菜刀可以切菜,殺人兇手可以拿去殺人越貸,趙準備的不是兩用菜刀,而是直接砍殺法輪功的殺手□,這個“資料”,在中國有二千家報紙、八千家雜志、一千五百家電臺、電視臺及千余家網站“借用”,那個趙制作的節目在鎮壓之初幾乎是每天24小時連續播放,每個頻道都是,所以在中國不是十個中國人攤上一個拷貝,而是一個中國人就攤上了10個,不知“羅先生”那段時間是否在中國?以羅先生的“正常”思維邏輯估計中共是有些力不從心啊,而羅先生振振有詞為趙辯護這個“不可能”那個“何不把罪證也拿出來示眾?誰手上有片子,也最好放到網上,讓大家看看……,”這種居心何在?
文中提到的有一點也是否認不了的,中共官方反法輪功“理論”機構“中國反邪教協會”的網站是在趙的建議下建的,趙致真一直在親手指揮管理這個網站,上面有千余篇誹謗、誣蔑法輪功的文章,所以現在要洗清“煽動仇恨”罪名是很難的,用“不屑一顧”到“延期應訴”來描述趙,試圖襯托出趙的“不怕”,用“…自己是代表國家一級機構因公出訪的官員,對方是被宣判為‘X教’的成員,他們‘告洋狀’,憑藉美國人來挑戰中國權威,難道自己竟要在美國法庭與之對簿公堂,豈不有失身份?真在異國他鄉打起官司來,贏,可以說毫無把握;可輸了,就是給黨與政府丟失臉面。”描繪大陸的那些迫害人民的貪官汙吏的心態,實在有些擡舉他們了,因為他們最害怕的是他們幹下的那些事被人民知道,最害怕的是一旦被判有罪自己貪來的存在國外銀行的錢就完了,而不是什麼“給黨與政府丟失臉面”。
“‘文革’歷經磨難,他是敢於對自己行為負責的堂堂正正的人。”多麼優美,那麻子已升華成了硬漢臉上的疙瘩,風霜之見證,可是又露出了這一卑鎖的馬腳(盡管還是編造的):“……按鈴者遞上兩張20美元現鈔,接著將一疊文件遞給趙致真,並請趙在一個空白處簽字。趙致真如墜五裏霧中,還以為女兒退的什麼稅,……”這段是說趙如何在兩張20元美現鈔的“誘惑”下誤接了狀子,當然不是趙本人說的,趙現在已不敢公開撒謊了,因為是被告,所以是由“與趙關系密切的人”說出來的,我又差點笑了出來,趙是連女兒退稅這一類事兒都明白的美國通,豈會沒有一點常識收到錢會是支票而不是現金呢?“見錢眼開”自然不能用於趙這樣的文人,只有用“見現金而眼花”來解釋趙的“無辜”比較合理了,所以我在此不得不問趙的關系密切者們為何要編這個故事?因為我問過了當時在現場的當事人之一,根本不存在“遞上兩張20美元現鈔”的這一情節。
文中還引用了一個“曹源”先生的“指斥”,是有關“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的“全球監視追蹤系統”將趙“成功定位”,認為沒有權力去“跟蹤、盯梢、偵察一個平民的行動”,這真是貶低了趙致真了,趙是平民嗎?別忘了趙說過他的工作關系到中國“政治的穩定與國家的安全”,有如此“有辱使命”的平民嗎?趙是一個用筆桿子、用網站幫助殺人成性的殺人犯殺無辜平民的“打手”。
對於“全球監視追蹤系統”,筆者專門訪問了“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的有關人士,得到了鮮為人知的消息,據透露,當趙跨出國門時即已得到舉報,在弄清趙的具體目的主要是要參加女兒的畢業典禮後,追查國際及時將情況告訴了起訴者,他們一致決定起訴在畢業典禮之後,因為趙的女兒與趙不同,她沒有參與迫害法輪功,所以以後趙致真居然用騷擾其女兒的生活請某某科普名流幫助,是又一次在撒謊了,抹黑法輪功學員。他們是原告,哪有原告遞了狀子後,還有必要去“騷擾”被告的?在中國的法輪功學員五年來受到了難以形容的肉體和精神的摧殘與虐待,有一樁法輪功學員報復迫害他們的當事人的事嗎?所以趙利用不明真象者,是想無孔不入的要損害法輪功人的形像。
據“追查國際”的有關人士告訴筆者,他們的使命就是:“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組織和個人。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現公道,匡扶人間正義。”所以不要以為起訴那些人是什麼“權宜之計”,為了什麼“宣傳效果”,任何人作了什麼都的對自己所作的負責任,這只是第一步,還有第二步,第三步,看著吧,盡管迫害還在繼續,但它維持不久了,一定要讓一切迫害者在事實面前還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一個公道。
有關“全球監視追蹤系統”是由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人權團體和支持法輪功的人士組成的松散網絡,目前主要集中在幫助想要通過法律手段起訴迫害者的法輪功學員和家屬定位被告的行蹤,以便在合適的地點采取法律行動。此外,因為大部份這些訴訟案的被告都不是本國居民,該系統還在法庭送交法律文件時協助提供被告當時的準確地址。這就像戰後納粹大屠殺的幸存者自發的追蹤納粹並向國際法庭和以色列政府提供消息一樣。
誰給的權力?受害者通過法律向迫害者討還公道是天賦的權利。@
(大紀元)
發稿:200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