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被控 國際媒體重視 華媒低調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 |
*國際媒體聚焦比利時訴訟案
法新社報導說,比利時案中,代表法輪功學員的律師喬治-亨利-波梯埃在一項陳述中說,控方指控仍是中國軍方首腦的江澤民犯有酷刑、反人類及群體滅絕罪。報導引述波梯埃律師的話說,“江實施的群體滅絕罪的恐怖形式不僅摧毀生命,更摧毀了人的信仰。這種恐怖行為不應該存在於當今的現代社會。這種恐怖行為必須受到法律的制裁。
比利時最大的法文報紙“晚報”21日說:一個新的國際訴狀在比利時被提交;這是對比利時萬國管轄權的新的考驗!晚報報道原告當中有一位比利時人,叫瑪提亞斯.史拉茲(Matthias Slaats),曾於2002年4月在北京天安門被捕;有一位居住在比利時六年的中國女士,她被列於黑名單而被禁止在中國居留;有一位來自澳大利亞的女士,其丈夫被[中國當局]殺害;有一位來自都柏林的男士;還有一位美國居民及另一位澳大利亞居民。如果訴狀被聯邦檢察院受理並進入預審階段,將會有更多的原告隨著司法程序的進展而加入。
英國路透社8月20日消息說,澳大利亞公民戴志珍女士帶著3歲的女兒特意趕到比利時控告江澤民虐殺了她的丈夫。她說:"我女兒最後一次見到她父親時才九個月大。所以最令我傷心的是當她問我爸爸在哪裏我要爸爸時,我不知道怎樣去面對她"。報道說,代表法輪功學員的著名律師波斯爾已經成功地打贏了有關人權法律的第一個案子,這件案子促使兩個盧旺達的修女為她們在1994年盧旺達所犯下的種族滅絕罪分別被判12和20年的徒刑。
大紀元在法國的記者說,在比利時提起的訴訟江澤民一案的性質不是民事,而是刑事,也就是說,如果江澤民在比利時被判罪行成立的話,面臨他的將是牢獄,而不僅僅是經濟或名譽賠償。
美國有線新聞網(CNN) 報導引述原告律師的話說,“之所以決定要提起訴訟並對那麼多人的安全承擔責任,是因為我的委托人以及我本人都認為此案有很大的可能性會被接受。”
英國衛報在8月21日的報導中報導說,波梯埃律師有信心檢察官會接受此案。他說9月份就會有進一步的結果。
香港《南華早報》說,現年33歲的比利時公民,電腦工程師史拉茨表示,他們提出的這項訴訟符合了新法律規定的標準。 史拉茨表示,作為中國鎮壓法輪功的一部分,他於2002年2月在中國被捕並且被驅逐出境。
自由亞洲電臺、美國之音、BBC、路透社、澳洲廣播電臺、比利時法語電臺RTBF等也都相繼報導了這一轟動性新聞。許多外文報紙也刊載了路透社、法新社等大通訊社的消息。
*中國方面對訴訟案的處理方法
當世界各國媒體聚焦比利時起訴事件的時候,中國方面無論如何是不高興的。駐布魯塞爾使館稱起訴行動損害中比關系。
中國的這種方法不陌生。據法輪功學員表示,去年十月江澤民在美國聯邦法庭被起訴後,中國方面一直沒有回應法庭的傳票,而是通過外交途徑壓美國政府出面終止這起訴訟。法輪功律師泰瑞.瑪什說,“被告至今還沒有通過法律渠道對起訴作回應,而是試圖用外交手段來駁回。”
中國大陸媒體不敢也沒有報道江澤民被起訴。不過據報道鑫若衛星此前插播了“江澤民被起訴”,官方新華社暴跳如雷般的譴責法輪功,但未提及插播內容。
*一些華文媒體低調
一個值得註意的現象是,對於法輪功學員在比利時控訴江澤民,海外華文媒體除了BBC中文網、中文美國之音、自由亞洲電臺、新唐人電視、大紀元時報等一些“腰桿硬直”的媒體詳細報道外,一些華文媒體對此低調處理。
據了解,華文媒體對一些事件報道與西方主流媒體有異,與中共勢力滲透有關。詹姆斯唐(Jamestown)基金會有一篇文章專門分析中國大陸對美國中文媒體的控制。文章說,中國大陸政府做出了巨大努力介入中文媒體,其主要策略有:投資控股、在大陸的商業利益、安插人員等等。不少中文媒體被收買,或不敢得罪中國政府。
臺灣自由時報今年4月23日報導,臺灣有17家媒體疑受巨額中共資金挹註。
發稿:2003年8月23日
更新:200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