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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中共迫害 大陸老夫婦澳洲申請難民 今突遭澳洲移民部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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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3月11日訊】據法輪大法信息中心報導-澳洲悉尼消息:澳洲移民部3月11日突然遣返正在澳洲探親的法輪功學員王均陶和王麗鑾夫婦。遣返飛機起飛前半小時,一直與移民部聯系交涉此案的法輪功學員才得到消息。

遭中共迫害 澳洲申請難民

法輪功學員王均陶(男,66歲)和王麗鑾(女,62歲),1996年4月開始修煉法輪功,1998年2月王夫婦第一次抵澳探親,一年後回國。回國後,1999年9月17日,王均陶因修煉法輪功被中共非法拘捕。由於拒絕寫保證書,警察打他的臉並說除非他死,否則不讓他走。他的腿被電得失去知覺。1999年10月4日王麗鑾去拘留所要人,她被拘留在海南省海口市的凱天島,倍遭打罵。不久,王夫婦獲釋,獲釋後他們被迫每天去派出所報到,不許離家超過1公裏。2001年2月,王夫婦的朋友說警察在追捕他們,他們只好藏在親屬家,並申請去澳探親。2001年4月抵澳。

2001年6月王均陶申請難民,11月被告知申請被拒。2002年3月王麗鑾再申請難民,又被拒。由DIMIA簽發的一份難民申請處理報告這樣寫到:“我們不認為(中共)當局對他在家煉功會有興趣。即使不可以公開煉功,他們的基本信仰也不會受到嚴重冒犯。無法證明他的言論或宗教自由受到壓制,王夫婦遭到的迫害是輕微的。”

但是該案被移交到移民部。期間,王麗鑾和兒子寫信給部長,報告他們在中國的房子被非法搜查,王均陶弟弟被判一年勞教,王均陶的妹夫(法輪功學員)在中國已被迫害致死。在得到以上信息的情況下,移民局回信表示他們的案例不符合要求。

2002年12月2日,王夫婦在悉尼申請簽證延期時被拘留。

申請難民被拒 王均陶和王麗鑾突遭遣返

據澳洲悉尼法輪功學員魏先生提供的消息:“今天(2003年3月11日)早上接到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消息人從移民部拘留處打來的電話,王均陶和王麗鑾兩位法輪功學員今晨被送上車。半小時後,又有人來取走了他們的行李,估計是被送往機場,要被遣返回中國。”

王夫婦的申請難民案件被法庭拒絕後,於一個月前遞交到移民部處理要求重新審理。在澳洲,只有移民部和外交部有權對已經判決的申請難民案件進行重審,並簽發特許證明。一直與移民部長聯系交涉此案的法輪功學員歐小姐上周還打電話到移民部長辦公室詢問重審進展,當時被告知“還沒最後決定”。

“太突然了,” 歐小姐對澳洲移民部此舉頗不理解,“沒想到今天突然就要把他們遣返回中國”。

她上午致電移民部曾要求:“目前在中國對法輪功的迫害這麼厲害,能否先不要遣返,看能不能有其他更好的解決辦法。”移民部長辦公室助理Peter Noble則表示:“對於王夫婦的難民申請案,移民部長在兩周前就已經做出決定,不會對此案給予特批。”Peter並表示他是在上周得知此消息的,但是並沒有將消息通知該案聯系人歐小姐。他的理由是:他的電腦上周出了問題,部長的決定沒有及時得到;另外他認為歐小姐並非此案的法人代表,沒有必要通知歐小姐。但據王夫婦表示,他們曾簽署一份文件委托歐小姐全權代表他們就申請難民一事與移民部商討。

遣返的依據究竟是什麼

大赦國際澳洲分部今年1月13日特別致函澳洲移民部長,就王先生夫婦申請的被拒簽一案明確指出:“鑒於中國目前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普通法輪功學員時時面臨著危險。王先生夫婦的難民申請是合理的。 澳移民及多元文化部(The Department of Immigration and Multicultural)拒絕給王夫婦難民身份,唯一的依據是一份由澳外交貿易部( the Department of Foreign Affairs and Trade )提供的報告,該報告指出,中共對普通的法輪功學員不感興趣。所以移民部認為王先生夫婦作為普通的法輪功學員不會引起中共政權的註意。而據大赦國際的報告,至少有上千例“普通”法輪功學員被警察拘捕的個案被記錄在案。”

有觀察家稱,不要忘記,迫害法輪功的是中共政權;而在遣返問題上,澳洲政府竟然引用中共的說法, 做為其評定當事人是否受到迫害的根據,令人不得不質疑澳洲政府的做法。這一點從DIMIA簽發的王夫婦難民申請案的處理報告的措辭中可見一斑:“我們不認為(中共)當局對他在家煉功會有興趣。即使不可以公開煉功,他們的基本信仰也不會受到嚴重冒犯。無法證明他的言論或宗教自由受到壓制,王夫婦遭到的迫害是輕微的。”

而澳洲悉尼法輪功學員魏先生則指出:“不能忽視的一點是:澳洲移民部在得到報告說王夫婦曾在中國被抓被打、他們在中國的房子被非法搜查、王均陶弟弟被判一年勞教、王均陶的妹夫(法輪功學員)在中國已被迫害致死的情況下,仍然回信表示他們的難民申請案例不符合要求,實在讓人不能理解。”

大赦國際強調,澳大利亞必須遵守國際法,其中包括不違反其基本原則(the fundamental principle of non-refoulement),即1951年的33(1)條公約中有關難民身份的規定和3(1)條聯合國公約中有關反對折磨與其它酷刑、非人道或惡劣的處置與懲罰的條文。這些基本原則禁止遣返任何人到他將面對嚴重違反人權的國家。根據這些原則,大赦國際澳洲分部請求不要將王先生夫婦遣返回中國。

法輪功關註:請立即停止遣返,遣返意味著謀殺!

3月11日下午開始陸續有法輪功學員從美國和世界各地打電話到澳洲移民部,表示關註此事。

美國學員李賓向記者反映:“……是一位女士接電話,當聽說是要談上午遣返案時, 隨即表示‘會把您的意見和關註向上面匯報’就把電話掛了。後來我又打,換了位男士……”以下是對話摘錄:

李:‘我從美國打電話來, 聽說澳洲政府要遣返兩名法輪功學員回大陸。能告訴我他們現在的情況嗎?’
對方:“不知道”,
李:‘那你知道法輪功學員在中國正遭到殘酷迫害嗎? 你知道在中國有多少人僅僅因為修煉法輪功而被殺害嗎?’
對方沈默不語。然後問:‘你想說什麼?’
李:‘請您把我的話轉告你們的負責人, 請立即停止遣返,遣返意味著謀殺!’
對方:‘我會轉達。’

而法輪功全球營救委員會發言人何海鷹表示:“澳洲是有著良好人權記錄的國家,請澳洲政府三思,避免做出違反基本人權的舉動,損害本國聲譽。目前正值國際人權會議3月中旬要在日內瓦召開,如果一定要遣返兩位法輪功學員,全球營救組織會將包括澳洲遣返案例在內的、最近發生在世界各地遣返法輪功學員的案件匯總,提交給日內瓦國際人權會議,並會向聯合國難民署尋求幫助。”

最新動態

悉尼最新消息:3月11日下午 一點多,法輪功學員接到移民部辦公室助理Peter Noble打來的電話,學員被告知:因為兩位當事人之一的王均陶心臟病突發,王夫婦現正在回拘留中心的路上。但表示,移民部會在不久另找時間遣返他們。稍晚的消息證實,王夫婦目前被關在Villarwood拘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