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律師:起訴江澤民對中國法輪功學員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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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士立說,中國的政府、黨沒有任何意願實施法治,他們實行的是人治。黨操縱法院的一切。在中國,個人可以超越法律之上。原中國最高法院院長任建新曾說“法庭要執行共產黨的決定”。在中國,沒有一個法庭敢不執行政府、黨的決定。
審者不判,判者不審的現象是中國律師公認的現象,據安士立考察,中國的司法系統與政府、黨之間有一個關系圖。判決一般都不是法官做的,而是司法委員會做的。而司法委員會是不出席法庭審判的,法庭審理後交給司法委員會做決定,再由法官去簽字、去宣判,法庭審判象是演的一場戲。
安士立說,外商在中國如果有了法律糾紛,要想勝訴是不可能的,幾乎百分之百是本地勝訴。安士立說,我在中國這麼多年,了解的無數個案例中,只有3-4例外商勝訴,而這幾個所以勝訴,是因為有政治背景。
在回答一位在中國有親人因煉功被迫害致死、一位自己親身受到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提問:可否在加拿大起訴江澤民時,安士立回答,我的律師事務所正在研究這個問題,可能性是存在的。如果起訴,不管結果如何,起碼可以讓公眾了解(真象),對中國的法輪功學員會有所幫助。
克來夫.安士立是加拿大著名大律師,他是2位最早在中國開設外國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之一,也是一位中國通,涉獵中加關系40載,能讀、講中文。他從1979年開始研究中國的法律制度,1988年在中國上海開設律師事務所,在中國從事法律工作14年。他除了擔任外資企業在中國的法律顧問之外,還受理過300多期個案訴訟;並曾執教於上海復旦大學法律系及上海同濟大學教授國際經濟法。
發稿:2003年11月10日
更新:2003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