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個好警察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山東大法弟子【明思網】有一天晚上我值班,一家歌舞廳打電話報警,說一人酗酒後在那滋事。當時已經是半夜12點多了,我和班上的另一名同事立即趕往出事地點,將那名酗酒的男子帶到派出所。那男子喝了很多的酒,到派出所後,便對我侮罵,說些很難聽的話。但是不管他怎樣罵,我總是以一種平和的心態,在他還能有一點理智的情況下給他講道理。有時,我幹脆就不說話,因為醉酒使他失去了理智。就這樣,他從淩晨2點折騰到5點,我沒有對他說一句臟話。他酒醒後,協助調查了他的違法事實和侮罵我的過程。做完筆錄之後,他對我說:“我真服你了!你不會記恨我吧?”我笑著對他說:“我是修法輪大法的,我怎麼會記恨你呢,你以後不違法就行了。”當時他很受感動。後來他家裏的人來也向我陪禮,我也對他的家人說: “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不會記恨別人什麼,只是想別人都能生活得好,喝酒對人身體很不好,不清醒就放縱亂來,違了法當然要處罰,這樣的後果多不值得。”他的家人也很感動,對後來的拘留處罰,也沒有一點怨言。
這件事過後,引起許多人的爭議,說我“法輪功”讓別人侮罵,也不在乎了,有損警察形象。我在向局領導寫的一份材料中,澄清了這一事實:在對待一個醉酒違法行為的人,他罵我我就罵他是維護警察的形象嗎?他罵我我打他是不是維護警察的形象呢?而我調查清楚了他的違法事實,對其依條例進行拘留處罰,是不是更好的維護了警察的形象呢?以後就再也沒有聽到非議了。
發稿:2003年10月27日
更新:200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