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公安迫害法輪功學員 副廳長胡炎忠在南寧受審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自1999年7月20日以來,廣西公安廳副廳長胡炎忠積極充當江澤民政治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兇手,欺壓百姓,胡作非為,據警察日報報道,經南寧市檢察院提起公訴,胡炎忠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23日上午在南寧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美聯社2000年2月11日報道,廣西北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黃錦春因修煉法輪功,被當局關進精神病院,除了面對精神病者承受心靈折磨外,每天還被註射安定情緒的麻醉藥品。1999年11月15日,兩名公安將他強行送到廣西柳州龍(水替)一家精神病院,並表示這是省公安廳領導人的決定。 院方每天向他註射麻醉藥物使他昏昏欲睡,思維明顯遲鈍。
2000年6月22日晚,廣西比流縣、玉林市、陸川縣、博白縣100多法輪功學員在新圩交流,被公安強行捆綁抓走,有學員由於捆綁太緊昏過去、有學員被打被踢,送拘留所、看守所關押數日後,開辦轉化學習班,在36-37度太陽下曬、跑步、打罵、強迫吃藥。12月6日中午,靈山看守所一大幫男人闖進了女監倉,黃幹部將絕食了8天的學員黃麟一把拉起來,抓住雙手強行拖下床兩米多遠之後,四個男人抓著四肢,扛出外邊強按在長椅上“執行上級命令”。
今年57歲的胡炎忠從1993年9月開始擔任廣西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因涉嫌受賄,2000年6月被免去副廳長職務,同年12月21日,南寧市檢察院決定將胡炎忠逮捕。
經過檢察機關調查取證查實,1994年下半年,胡炎忠應河池地區人保經濟開發總公司經理的要求,為該公司成立經濟民警中隊向有關部門“打招呼”,使該公司兩次獲得了價撥的手槍和子彈,胡從中收受該公司經理送的一套在南寧的房子,價值19萬余元。另外,胡炎忠在為他人調動工作、升遷等事中,收受黎某等2人“感謝費”3萬元。檢察院還查實,胡炎忠有人民幣68萬余元、港幣4.8萬余元、美元6685元的巨額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據報道,到目前,廣西已有幾位政法官員因緊跟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學員,遭到惡報。廣西桂林市迫害法輪功的惡首--政法委書記於丁6月1日被判死刑, 玉林市公安局長韋欽芳遭報應被判17年徒刑 ,北海市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公安局副局長周貽勝將於7月31日受審 。
發稿:200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