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首惡分子被革職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7月2日訊】長春市朝陽區大屯鎮派出所原所長彭曉明,自99年7月迫害法輪功開始,緊緊追隨江澤民鎮壓法輪功的錯誤決定,迫害大法學員不遺余力。他多次非法拘留進京上訪學員,並經常在敏感日期配合大屯鎮政府騷擾和非法拘禁大法學員。他的所內還雇傭一批地痞盲流作為他迫害大法學員的得力工具。其人品亦非常卑劣,經常在半夜時分單獨審問女大法學員,進行搜身、猥褻,並拳打腳踢。近來,他已被撤掉派出所所長職務,表面上的原因據說是當初辦案時利用職務之便陷害當事人,現在東窗事發。其實最根本的原因不用多說,是追隨江澤民迫害大法學員的報應。
發稿:200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