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法輪大法必遭惡報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7月14日訊】善惡有報是天理。以下的事例希望對惡人們提個醒,為自己的未來著想,請早日懸崖勒馬,止惡從善才是正道。惡報事例之一:公主嶺市秦家屯的法輪大法學員進京上訪,被村支部書記李澤民和派出所非法罰款2000元人民幣。現在李澤民已因非法收藏槍支罪和亂砍亂伐罪被逮捕,得到了應有的下場。
惡報事例之二:一天,在東北某市的樓道裏發生了這樣一件事情。甲女說:“法輪功真厲害呀,不知什麼時候把標語貼到樓道裏來了。”乙女聽到後問:“在哪裏?”甲領著她來到了二樓,她氣急敗壞地說:“我全都扯下來。”邊扯邊漫罵法輪功創始人。事後筆者多日不見此人。後來得知她走路摔了個大跟頭,把腿摔壞了,連骨頭都露出來了。
在這裏我們奉勸世人一定要明辨是非,不要被邪惡的謊言所蒙蔽而對法輪大法產生仇恨心裏。破壞大法必遭惡報。
發稿:2001年7月11日
更新:200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