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集團殘害法輪功學員紀實(四十八):河北淶水縣的恐怖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河北淶水縣從1999年7月以來,和全國一樣。白色恐怖的打壓政策使法輪功學員不得安寧,不能正常往來,沒有一點人身自由,更談不上有言論自由。 各鄉鎮多次非法拘留法輪功學員,有的一關就是一個多月。不但不能正常的生活,甚至失去人身自由。數不清的“敏感日”,學員就得被非法拘留,遭受打罵。縣委、政府和縣執法機關為了達到不讓學員煉功、不進京上訪的目的,采取各種惡毒的手段對學員進行人心、肉體、人格、生活上的摧殘、折磨、迫害和控制,並且他們還罰款、抄家,株連無辜(株連家屬、子女和單位領導)。縣委副書記孫桂傑親自下手用鞋底毒打女學員,並罵聲不絕,連12歲的女孩也不放過(其母被非法勞教)。只要說法輪功好,就面臨著被打、被抓、被拘留、被勞教、被判刑、巨額罰款。 法輪功學員因上訪被抓回,受盡了酷刑折磨,有的多次被打昏死過去,被冷水潑醒再打,有的打手采用流氓手段對女學員進行辱罵並毆打致命處,有的被非法拘留三個多月,罰款5000-10000元。
淶水縣政法委書記孫桂傑、公安局紀檢書記劉耀華是迫害大法的罪魁禍首。從1999年7月22日以來孫桂傑、劉耀華二人帶領手下從北京或法輪功學員家中數次抓、抄大法弟子(有的家已被抄光)並在幾次轉化班上親自下手打人,其手段極其卑劣邪惡。他們帶領手下用燃燒的香煙燙大法弟子的嘴,燙得學員滿嘴都是大泡。然後扒光衣服,用皮帶、木棍、板凳腿毒打。把女學員的衣服扒開,用皮帶和擰成股的繩子抽打,強迫學員跪在石頭上或磚上指使手下人給學員壓杠子,再上去幾個人踩;把鐵絲擰成股,幾個人輪流抽打學員。而且孫桂傑還說:"打人怎麼了?打人我又升了一級。"
1999年7月21日、22日,一百多名法輪功學員從進京上訪途中被抓回,幾十名學員被關進了拘留所、看守所。22日下午,拘留所的15名學員被帶上了手銬錄像,看守所刑事拘留了7名學員。
1999年7月25日晚,淶水縣電影院專題召開了公捕大會,把看守所的7名學員帶上會場,每人脖子上帶了一個“犯罪嫌疑人”的大牌子,還帶著手銬。會上同時宣布6人被開除黨籍,還有的被行政撤職,開除公職。那個專題鎮壓“法輪功”分子的會議氣氛不亞於鎮壓反革命分子。同時,眾多的法輪功學員被調到縣、鄉(鎮)參加轉化學習班,不寫與“法輪功”決裂《保證書》的就甭想回家,堅持不寫的就長期被關在拘留所裏。
1999年9月21日,關在拘留所已有兩個多月的一對夫婦被轉到看守所,9月23日,他們和其他三名學員一起被帶到文化廣場遊街示眾,他們每個人脖子上都掛了一個“犯罪嫌疑人”的大牌子,被公安幹警踹倒跪下帶上了手銬。隨即又押入看守所刑事拘留,有淶水縣電視臺新聞節目播放的實況為證。
一學員,女,30歲左右,先後四次去北京上訪。2000年正月初六上街煉功洪法,被公安局拘留二十三天,公安抄了她的家,也抄了她母親的家(父母不煉功),罰款一萬元。6月20日去北京上訪,被抓回後拘留十五天。2000年國慶節前,雙塔辦事處強行將她帶到雙塔辦事處,遭毒打。於2000年10月10日又去北京被抓回縣拘留所遭受多次毒打,拘留兩個月後,被判刑二年,現在保定勞教所勞教,因離異,孩子由她的父母照顧。
2000年三月,祖沖之中學三個學員進京上訪,抓回淶水拘留所後處以15天行政拘留,隨即被開除學籍,其中一人還挨了打,並被罰款5000元。
2000年春天,明義鄉三名大法學員去北京上訪,被送到了縣黨校學習班,遭酷刑折磨後,家裏全被抄光了,連吃的糧食都不剩,門、窗玻璃也被砸碎了,還遭罰款。面對被毀的家和土匪不如的迫害者,當事學員無可奈何地說:“我要想吃飯,只能去當保姆了。”
2000年4月1日,10名學員在淶水文化廣場煉功,被警察抓進了拘留所,後來又有14名學員因煉功被抓。4月7日,在淶水縣黨校又開始辦班,各鄉(鎮)、村只要還敢說煉的,連拘留所的十幾名一起,都被送到那裏,開始了繼德國法西斯、文化大革命以來慘無人道的暴行折磨:公安局、檢察院、法院三個單位的人分別對學員下毒手,他們有的扒光了學員的衣服用繩子捆上;有的讓學員跪在地上,腿上放木板,他們站在木板上踩;有的抽斷了皮鞭、打斷了木棍;有的用煙頭燙學員的嘴……。
縣委副書記孫貴傑親自下手抽打,女學員一名女學員是個農民,是從家被抓去的,他們用繩子把她捆上,直到暈死過去再松開,這樣反復七次,折磨得她幾乎不省人事。最後以3000元(縣裏2000元,鄉裏1000元)由家人保回去,自1999年7月21日以來,她累計被罰一萬多元,有的連票也不開。
2000年4月8日部分學員到縣廣場公開煉功洪法,被公安局邪惡警察非法強行抓至黨校,公社領導及公檢法部門對這些學員大打出手,多次折磨學員,采取跪石子,跪棍子,打板子,抽皮帶等多種刑罰,個個面目猙獰,殘忍毒辣,恰似法西斯暴徒行徑。後每人罰款2300元才放回家。
2000年7月開始,各鄉鎮又非法拘留法輪功學員,只要敢說還煉法輪功的,就把他們抓到鄉(鎮)裏,不準回家。宋各莊鄉兩名女學員被鎖在一個小黑屋裏,幾天吃不上飯,大小便也不能出去,根本不把她們當人對待。7月19日,警察從學員家中抓了5人,關進了拘留所,不準家人探視,我們要求申請復議,政保股也無人理睬。按拘留證日期15天已過,也不放人。
2000年8月以來,又有上訪被抓回的學員和在家的學員分別被關在法院、檢察院、公安局,60多名學員慘遭非人的毒打。一位年近七旬的老太太被他們整整打了一天一夜,身上多處受傷,屁股被打得皮開肉綻,跪在地上,不給吃喝達數十小時。還有一個十一、二歲的兒童和那些成年學員一樣每天被捆綁吊打一次,有的被扒光衣服吊打。其中有一個女學員被打得認不出模樣,整個臉血肉模糊,眼睛都睜不開。還有一個十五、六歲的女孩,被毒打之後,還用力去折她的手指,使其昏死過去。
還有讓學員之間相互對打。一男學員挺身並用平緩的語氣對他們說:"我沒有修煉的時候都沒有打過別人,自修煉法輪大法後,李洪志老師教我們以真、善、忍為標準,對所有人都講善,我不會去打人。"坐在一邊的鎮黨委書記張林軍、鎮長李亞民聽後惱羞成怒,二人親自動手將他吊起來,用繩子抽打,一會兒換成大木板子打,直打得這個學員昏死過去,將這位學員放下,等蘇醒過來之後,強迫讓他跪在地上整整一宿。這樣的殘酷迫害每天都有。現在有很多學員已不能行走。
2000年10月1日前後,從北京遣返的學員又有5人被押進了看守所。他們屢次被穿上囚衣、帶上手銬,還有的用繩子捆上,帶到公安局地下室野蠻毆打。10月2日上午,由縣委書記親自坐鎮指揮大打出手、破口大罵。在這期間,在淶水縣武裝部民兵訓練基地又舉辦了強制轉化班,由公安局、檢察院、法院三單位為主晝夜值班,用各種羞辱、打罵辦法強制學員喊出罵法輪功的師父的口號。學習班陸續共有60多人,歷時一個月,主辦者完全喪失了人性和正邪的概念。
谷,女,30多歲,2000年10月去北京,半路被公安抓走,遭受毒打,公安抄了她的家,把她的電器,門窗全都砸了。
常,女,40歲左右,全家煉法輪功,2000年年底被抓,先抓到鄉政府,遭受毒打,後抓到縣拘留所,遭受毒打,被關押在淶水縣拘留所。
王,女,50歲,99年年底公安將她從家中抓走,到鄉政府。她給鄉書記弘法,使得書記激動得落淚,2000年10月後,公安又將其抓到鄉政府,後到縣拘留所,拘留所關押五個月,其女兒交了罰錢(數額不詳),她才出來。公安抄她家三次,每次都去10多個人。
一學員,於1999年7月27日被叫到公社所謂的學習班,強行罰款100元。2000年3月因有其他兩名學員去北京上訪又被叫到公社罰款200元。4月因同學員去廣場公開煉功被抓,遭到毒打,10天後被強行罰款2300元後放回家。6月又因幾名學員進京上訪被毒打並罰款1400元。10月份又被公社變相騙錢300元。
還有三個女學員在絕食6天的同時遭繩子捆等酷刑折磨,直到生命垂危才被送回家。其他學員被單位開除的、被從家中帶走軟禁至今的,經常遭毒打的,被迫交上《辭職報告》到異地他鄉謀生的。一名被迫辭職的學員是“祖沖之中學”的優秀語文教師,曾多次獲得嘉獎,他在看守所被押期間,學校還給長了一級獎勵工資;還有一名是河北省作家協會會員,著有《祖沖之傳》。
另一學員於2000年12月上北京證實大法,被送回公社後,公社主要領導對其大打出手,這些“父母官”卻成了殺人不眨眼的劊子手,過年也不讓回家。非法關押了一個多月,又罰款2500元才放回家。
2000年12月底,貴州、四川的大法弟子共30多名路過淶水時被劫到公安局進行毒打,並強行搜身,共搜走人民幣2萬多元。搜身時女學員受到被脫光衣服的侮辱。
2000年12月底,在拘留所被長期關押的7 個人,用5000元現金由家人保回,特別貧窮的也要交上2000元,政保股的人不給開票,還要我們自己寫上“自願交納”的保證書。
吳,女,被騙到鎮上說辦兩、三天學習班就放人,還被鎮上騙走2500元,後來家屬去要人給退回500元。10月11日,吳被孫桂傑和劉耀華從鎮上抓到拘留所,2000年12月27日在公捕大會後轉到看守所。現已被關押5~6個月,其家屬去要人,劉耀華要罰款兩萬,否則勞教。
難道這就是政府所宣揚的現在是中國人權最好的時候嗎?…… 身為政府機構的國家幹部就是利用人民賦予的手中權力殘酷地對待善良的人們,種種暴行,令人發指,不管政府如何掩蓋,血的事實是改變不了的。
發稿:2001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