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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澤民集團殘害法輪功學員紀實(四十三):北京團河勞教所的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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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興縣團河勞教所使用電棍來折磨、摧殘、“改造”大法弟子已經廣為人知,手段非常邪惡殘忍。如學員胡長安,前些日子被幹警用4根大電棍電擊;學員胡前鋒被中隊長(姓姜)用兩根大電棍直接電擊頭部。它們用筷子分別插入學員的2個鼻孔,然後,從後背突然猛推,使學員直接撞在墻上。學員殷沛辰本應10月26日解除勞教(到期),因沒有"轉化"思想而被以對抗欺騙政府為名,延長勞教半年。 管教幹部放出話說:如果誰到期還不轉化就可以再延期三到五個月,說這是專門為我們法輪功問題定的政策。

這些邪惡之徒又采用了更殘忍的手段--禁止大法弟子睡覺。它們驅使犯人晚上看守大法弟子,每天只許睡一個小時的覺,最多不超過兩小時。第二天還正常下地,幹活慢了不讓吃飯,連犯人都看不慣。晚上還經常分配活,有時沒幹完的活犯人就幫著幹。 凡是不寫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的學員就連續十多天不準睡覺。一般常人九天便是極限,以致“精神崩潰”。

團河勞教所秉承邪惡敗類江澤民的旨意,殘酷迫害大法弟子,將大法弟子打傷、打殘。邪惡的敗類知道自己作惡多端,害怕以後遭到正義的清算,他們在折磨大法弟子時,都逼迫大法弟子低頭,不允許看他們的臉,因為他們害怕曝光,因為他們自己都知道自己見不得人、邪惡已極。但弟子們都很堅定。勞教所領導陰險毒辣地對眾管教指示說:“思想問題不一定要用思想方式來解決”。

如魏汝潭、劉學成等學員。多名警察把他們踩在地上,仰面朝天(呈大字型),然後用一尺多長的大電棍電擊學員(兩根以上的電棍),逼迫學員答應寫出他們要的悔過書或揭批材料。其五中隊負責人姜姓中隊長直接參與了此事,還有鄒姓隊長等人。

邪惡的敗類為了殘害大法弟子,想出種種慘絕人寰、滅絕人性的方式折磨大法弟子,1萬8千伏電棍還不足以發泄魔性,他們使用6萬伏的電棍瘋狂摧殘大法弟子。 為了表現自己“轉化”大法弟子的“功績”以討好上司,團河勞教所的警察、官兵不擇手段從精神和肉體上折磨、殘害大法弟子。

(1)壞人管好人

為了對付這群世界上最善良的好人,團河勞教所的警察和犯人站到了“同一戰壕”,他們挑選犯人中一些較壯較惡的,稱作“包家”,四個人“包”一個,晝夜輪番看管、折磨大法弟子,可以任意打罵、罰勞動、不讓睡覺,叫“熬鷹”。還可以隨自己高興去警察面前告狀,如“進出沒喊報告等”,而警察就會言聽計從動用電棍去教訓大法學員。有一名大學剛畢業的二十幾歲的大法弟子因不寫悔過書,被有警察撐腰的“包家”百般折磨:強迫他完成超他能力幾倍的勞動定額,整夜不讓睡覺,白天該幹什麼還得幹什麼。坐在小凳上時不許靠墻、床,有時夜裏坐著睡著了,剛一合眼,就被吼醒。“包家”還逼他用手、用自己的洗衣粉一遍一遍地刷洗痰盂,已洗六、七遍,很乾凈了,還說不乾凈。有時會因一點小事被“包家”大打出手,別的大法弟子一阻攔,就會被告狀受苦,沒幾天,這位學員被折磨的瘦弱不堪,眼睛大大的。這些犯人得意地說:“現在的政策就這樣,讓我們壞人管你們好人!”

(2)精神轟炸

最難過的難不是沈重勞役和“大夜熬鷹”,而是強行“轉化”,警察不分白天和深夜,叫學員“談話”;“轉化”大會滿堂灌的是攻擊大法和師父的謊言,逼學員違心寫“悔過”,寫“揭批”,上臺“宣講”。一個警察罵罵咧咧的叫嚷:“知道你們這些悔過書沒一個是真的,這形式也得給我走!”有一位大法學員因不忍聽攻擊大法的反面宣傳,在“轉化”大會上挺身而出站起來說:“不要這樣說我們師父!”被警察竄上去抓走,電擊了1個小時,並逼迫他到各班去“收回自己的話”。另一位大法學員當眾高聲叫道:“大法弟子***(自己姓名)要求絕食!不能這樣對待我們學員!”被警察們把他雙臂成“一”字捆住,拼命打、電、灌。有一位大法弟子寧死不“轉化”,所受折磨更不必說,有時我們的學員竟被12根電棍同時電擊,死去活來。

暴行錄之一:孫紹美被迫害致死

山東招遠玲瓏鎮溝上村供銷社大法弟子孫紹美,女, 43歲。孫紹美一直走在護法正法的最前列,自7.20以來,招遠第一批進京上訪的就有她,她多次去北京上訪,多次被打、被抓、被罰款。2000年2月14日被招遠玲瓏分局非法關押近8個月。出來後孫紹美又一次進京上訪,2000年12月12日,村裏接到北京團河勞教所孫紹美死亡的通知,據了解,2000年11月28日孫紹美被北京送往大興縣團河勞教,12月2日被送往團河農場醫院救治,12月12日上午11點45分去世。其詳細情況不詳。玲瓏鎮路有6位大法弟子因孫紹美死因之事被非法關押在招遠市拘留所中。

暴行錄之二:王麗萱及幼兒孟昊被雙雙折磨致死

山東□霞寺口鎮南溝村大法弟子王麗萱,女, 27歲,兒子孟昊,不滿八個月。王麗萱自1999年7.20以來先後8次進京護法(其中3次懷著身孕,2次抱著兒子進京護法)。

2000年10月21日進京途中被抓,從拘留所跑出22日又進京證實大法。2000年11月7日王麗萱母子在北京團河勞教所被雙雙折磨致死。其親屬接到通知到北京看到的是王麗萱母子冰凍的遺體,法醫檢查:王麗萱頸椎已斷,坐骨斷裂,頭部凹陷,腰部留有一針頭。

孟昊腳脖有兩道深深的傷痕,頭部有兩塊紫斑,鼻子有血,據分析:暴徒可能將手銬銬在孟昊的腳脖子上倒懸所致的痕跡,江澤民犯罪集團竟然連嬰兒也不放過! 

暴行錄之三:對謝宇峰的殘酷迫害

謝宇峰,(大家熟知的“熱愛大西北的北京人”),35歲,大學文化,1995年11月得法,原來在中國技術智力合作公司(簡稱中智公司)職員,被外派到美國國家半導體公司(National Semiconductor)任中國北方區銷售經理。去年7月以來因修煉法輪大法以及學法交流被抓被拘多次。僅被北京西城區拘留所非法拘留就有5次。其中被行政拘留1次,刑事拘留4次。最後一次被勞教一年,罪名是“抗拒國家法律實施,擾亂社會秩序”。

(1)在拘留所期間,為抗議不公正處理,謝宇峰絕食抗議,被灌食在強制過程中,警方使用手銬腳鐐等械具,把手銬深深銬入謝宇峰的手腕及皮肉中,而後抓住手銬用力抖動,妄圖用劇痛達到迫使謝宇峰就範的目的。之後,謝宇峰的手指無觸覺達半年之久,口、咽喉、鼻子流血染紅了病床。

(2)在勞教所期間,謝宇峰因為絕食抗議不公正處理、煉功以及在“揭批法輪功現身說法會”上發言維護大法,而被邪惡的敗類用電棍瘋狂電擊。2000年6月22日,在“揭批法輪功現身說法會”上,戒備森嚴。謝宇峰挺身而出,直斥邪惡,堂堂正正維護大法、洪揚大法。邪惡的警察如臨大敵,蜂擁而至,將謝宇峰拖出會場。

電棍使用條例規定:不得電擊頭部、胸部等敏感部位,每次電擊不得超過三秒鐘。但江澤民及其幫兇完全喪失人性,慘無人道地迫害善良的煉功人。它們將謝宇峰拖到樓外的草地上,銬上手銬電擊。因胳膊被電腫,腕部被銬破了,後來,敗類們用床單撕成布條捆住四肢,四周的惡警拉緊布條。

數個警察持電棍一起電擊謝宇峰的腳、腿、腰、脖子、頭部,一個身材高大的警察,用大皮鞋踩住謝宇峰的胸肋,踩住他的頭電擊。謝宇峰的胸肋被嚴重踩傷,造成呼吸困難,躺下後自己不能起身、行走困難。頭部被皮鞋踩進泥地中,臉部、鼻子、頭頂、耳朵被嚴重電傷,耳朵被完全燒焦、踩破、戳破。上午電了3個小時後,下午又繼續電擊,強迫他承認錯誤。但他說:我堅持洪揚大法、維護大法、同化大法決對沒有錯。謝宇峰至今身上傷痕累累,銬子印、傷疤觸目驚人。

(3)2000年5月19日,在謝宇峰已絕食三天的情況下,勞教所的邪惡警察將謝宇峰捆在一個理發椅上,用繩子緊緊捆住。而後用電棍電擊謝宇峰的腳背、腳心、腿、腰、胸、腹、手心、手背、胳膊、脖子、後腦、頭頂、臉部等等。在瘋狂施暴的過程中,電棍的電極戳破了謝宇峰的臉,血流不止,鮮血染紅了白背心。為了掩蓋罪證,剛剛電完,警察就叫人脫下謝宇峰的背心,把血跡洗了。後來臉部留下疤痕。這次電擊時間持續一個下午,至少使用了11根電棍。電擊造成謝宇峰大便失禁,胳膊青腫不能彎曲,化膿。全身腫脹、起泡、皮膚燒焦,但即便如此,謝宇峰仍然堅貞不屈,堅定地維護大法。

(4)在勞教所中,為了達到強制轉化大法弟子的目的。勞教所的邪惡警察采用熬夜不讓睡覺的方法,白天安排繁重的勞動,晚上通宵不讓睡覺。有一周,謝宇峰僅僅睡了10個小時。三天中僅睡了3個小時。他們還用歪曲事實、逼供信等等邪惡的洗腦手段以期達到目的,並且不讓謝宇峰給身居加拿大的太太寫信,不讓給家人打電話,懼怕外界知道事實真象。

(5)2000年10月19日,謝宇峰因堅持不認同江澤民一夥對大法弟子不公正的勞教,而被關進勞教所中的“集訓隊”,那是專門關押違犯勞教規定的勞教人員的地方,至今仍有一名叫王艷平的弟子因堅持煉功而遭到慘無人道的毒打和迫害。

暴行錄之四:對胡長安的殘酷迫害

(1)大法弟子胡長安,2000年5月被非法抓進團河勞教所後,公安人員就開始用慘無人道的暴力逼迫他寫認錯書、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材料。因為“高層”對勞教所下了死命令,限期全部轉化。沒有轉化的,就要株連警察的獎金,升職,嚴重的可能降級。所以,管教隊長就不擇手段地用各種極其惡劣的違法手段、甚至是慘無人道的方法對待法輪功學員們。有的分別被電棍長時間的電擊達一天的時間,第二天接著電。有的被用鞋底把臉都打腫了、打變了形,有的學員被打的不能正常走路等等。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折磨。

(2)胡長安第一次被電擊是在一次他們強行安排的揭批會時,他要舉手說出對揭批會有不同意見時,都沒容他說出口,他和另一位要說真話的弟子(“熱愛大西北的人”謝宇峰)就被帶上手銬拉了出去,踢倒在地,用多根電棍一通亂電、頭部、全身都被電得傷痕累累。第二次是因為他不願意參加他們組織的揭批會,用頭撞墻表示抗議,他們不顧他撞破的傷口,反而把他倒背銬上手銬,拉出去用了十多根電棍電了一個多小時。整個臉都被電的變了形,腫得不像樣子,直流黃水,現在他的臉上還留下黑黑的疤痕。

(3)除了被電,還被熬夜,不讓睡覺。有一個星期才讓睡了幾個小時。他們每天被熬到4點多才讓睡一會兒。6點又讓起床,但不起作用,就整天不讓睡覺,一閉眼就拳打腳踢,白天還讓幹活剝筷子。打罵之外還被罰蹲,一蹲就是一天,幾天下來腿腳都腫了。

(4)指使同室的勞教人員把胡長安捆綁在床上一動不能動,不轉化就不松開。不讓上廁所,就在床上拉尿來折磨他。他被捆在床上達十七天之久。他們讓被勞教人員來折磨大法弟子,他們(警察管教隊長)就想可以不負責任。胡長安的雙手臂被繩捆住勒進肉中,幾次好了傷又被勒破了,手指長時間麻木沒有感覺,現在留下了被勒的痕跡。

(5)他們看到還沒有達到讓胡長安屈服的目的,就用惡毒的手法極其殘忍地折磨他。用五、六個人輪換上陣用床單睹上他的臉和嘴,用拳頭、骨尖和肘尖一邊一個人猛力擦兩邊的肋骨,一個人累了再換一個。據說國民黨渣滓洞都沒有這樣的刑法。兩邊的肋骨的肉都被擦的成了紫黑色,痛得一個月不能翻身,頭部五官都分別受了傷,耳朵打的半個月嗡嗡直響,聽不出聲音;眼睛被打腫了,嘴和鼻子都出血;下半身、兩腿內側被用腳跟猛力碾;腳被用煙頭燙。用刷子刷腳心;腰下被墊上板凳,上面坐上人狠壓。第二天,尿中發紅,他才明白被硌的腎部出血,近一個月才能正常行走,疼痛難忍。

團河勞教所對大法學員胡長安的野蠻手段,用慘無人道、滅絕人性、喪盡天良形容一點都不為過。

暴行錄之五:對愛爾蘭留學生趙明的殘酷迫害

大法學員趙明,30歲,畢業於清華大學計算機系,愛爾蘭留學生,回國證實大法被抓。於2000年7月7日被送到團河勞教所,分在原一大隊一中隊。當時所有的法輪功學員都被要求限期轉化,否則,責任隊長將被罰款。隊長多次找到趙明談話,被趙明拒絕轉化之後(其中一次郭姓中隊長一邊跟趙明談話,一邊手拿兩根電棍電趙明身體的各處),發生了兩次勞教人員對趙明的毆打。其中第二次是在隊長找趙明談話談了一夜之後,清晨讓趙明回到住室後。此前,隊長威脅趙明說:“你不寫也得寫,你要是不轉化我可保證不了你的安全。我在這兒沒人打你,可我不在,那就不能保證會發生什麼事”。趙明回去後,同室的勞教人員開始強迫趙明“軍蹲”(一種體罰方式)。趙明因在海澱分局絕食,身體虛弱。他一動,他們就開始打他的耳朵,用木棍敲他的腳踝、膝關節。他們給他穿長衣服、褲子(夏天天氣熱),強迫他坐在盆裏,頭彎向腳,塞進床下。床板被身體頂了起來。他們就坐在床上壓。20多分鐘後把他拉出來,開始十幾個人一起毆打他,用膝撞他的身體。整個過程有兩個多小時。他的大腿四周都是黑的。膝關節紅腫,五天不能蹲大便,兩周內不能正常行走。打他的人不僅沒有受到法律的處理,反而不久都受到不同的獎勵。如:加分、減刑等。

暴行錄之六:和機關勾結迫害法輪功學員

北京法輪功學員中國科學技術部直屬單位中國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萬方數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資源建設事業部的工作人員蘇武華於3月8日從單位被強行帶走送往北京郊縣的大興進行強制轉化,現下落不明,他年幼的女兒才1周歲。

據了解,這種轉化班由團河勞教所和單位勾結進行,單位直接強迫往裏送法輪功學員,它們怕法輪功學員躲避,都不事先通知學員,象蘇武華便是在單位突然被領導強迫送走的。轉化班一期15天,一期如不轉化,就強迫再參加一期,再不轉化就直接勞教。轉化在團河勞教所內進行,方式極其殘忍,如讓所謂的被轉化人員圍著轟炸,不肯就範就以不讓睡覺進行精神上的折磨等等。要求第一天達到“放棄,不煉”,第二天開始“揭批”,而後迫使你順著它們的要求越陷越深。總之你不轉化就不罷休!

目前他們這種轉化班迫害的對象主要是中央各部委直屬機關單位的法輪功學員,一些中直機關單位領導直接充當了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惡幫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