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之音:香港大律師公會指沒有必要立取締“邪教”法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5月27日訊】香港大律師公會五月二十五號發表聲明,敦促香港特區政府不要為根本不存在的威脅而草率立法取締“邪教”,使得香港特區在“一國兩制”下的高度自治受到削弱。然而香港特區政府的發言人則重申,由於近年來邪教組織的活動引起世界各地的關註,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有責任留意事態的發展,研究其他地方處理同類問題的經驗。但是無論采取什麼措施,特區政府都會符合“基本法”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規定,並會充份考慮立法會同社會各界的意見。香港立法會民主黨議員塗謹申指出,就是因為有法輪功,特區政府才研究其他國家立法取締邪教的方法。目前在北京出席歐亞外長會議的歐盟事務外事官員、前港督彭定康警告說,特區政府對法輪功組織采取任何措施或任何行動,必定引起國際關註。
摘自美國之音
發稿:2001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