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前的中國政局(6):江辦官員參與軍隊賣官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4月8日訊】陳欣夫(北京)在香港《前哨》第四期發表題為《「十六大」前的中國政局》的長篇文章/「十六大」前的中國政局(6)/ 江澤民身邊的工作人員也有腐敗分子,如「江辦」的一位正部級領導人賣官,軍隊將領想從少將提為中將,或者從中將提為上將,要給他送大筆的錢,這在軍界是公開的秘密。中紀委準備立案偵查,但此人又被江澤民保下來。江澤民一面高喊反腐敗,一面親自找理由保自己派系的腐敗分子,使他失去了在黨內的合法性,也使得反腐敗不可能認真搞下去。江澤民在保護腐敗幹部時就說:「我們既要反腐敗,又要保持穩定。」
一名在監察部工作的部級幹部評論當前的「反腐」運動時私下裏說:「反對腐敗只是江澤民清除政治異己的手段。中國的腐敗首先發生在政治局和政治局常委身上,他的家庭和身邊的工作人員身上。法律管得了他們嗎?反腐是這一群腐敗分子去整另一群腐敗分子,沒希望,早晚亡黨亡國。」他還說,「中國有兩大腐敗家族超越法律之上。一是鄧小平家族,另一是李鵬家族。鄧小平的兒子鄧樸方和鄧質方的經濟犯罪至今不允許追究。
李鵬的夫人和兩個兒子是中國多起金融詐騙、非法集資、汽車走私、轉移國有資產等惡性案件的後臺和受益人。但由於李鵬身居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極高位置,政治體制不允許追查。我們只有寄希望於當中國實現民主憲政的體制時,再對這兩大腐敗家族追訴其法律責任了。我希望我能活到那一天。如果我活不到那一天,我也會設法讓機關掌握他們的罪證。這才是共產黨員應盡的歷史責任。現在這個黨,我在裏面看得很清楚,哪裏是共產黨,我看是腐敗黨,是黑社會。」
發稿:2001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