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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與中共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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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哲


〔編者按〕本文深刻分析了法輪功產生的歷史條件和它的社會作用,並向中共當局進了逆耳忠言。議論精辟,發人深省,但不知中南海有此識見者能有幾人?那將是中共之福。

法輪功在中國大陸的興起,反映了社會危機深重。它是今日中國社會無助的弱勢族群的精神寄托。法輪功有“迷信”的成份,這是一切宗教都有的。用暴力對付最無助的弱者,使政府失去了存在的理由,用暴力對付宗教只能激化矛盾,加深危機。中共唯一的出路是停止迫害法輪功,實行政治改革。

法輪功興起反映了社會危機

法輪功的出現,在某種意義上比八九年事件更為重要。法輪功一再引發中國的政治事端,但法輪功本身不是政治性的,也不是意識形態的,而是宗教的──中國民間宗教。如果說八九民運更多的表現了中國人對於民主的理想要求,那麼法輪功則更多的反映了中國社會深重危機的現實。

中國以儒家文化為正統統治思想。儒家文化作為非神的人文文化,其本身有欠缺。因此歷史上,中國始終有廣泛的民間宗教和法術活動。在社會正常的狀態下,這些宗教、法術是中國正統文化的補充,是民間文化的一部分,它是零散的、平靜的,小範圍,限於個人生活,無關宏旨。但當社會發生嚴重危機,其活動也由宗教轉向社會、政治和軍事,進而構成社會大規模的活動。因為人民喪失了起碼的生存條件和安全,自發的宗教便成為他們自發的組織,成為他們唯一的希望與安全的寄托。它表現了他們走投無路,生存和精神的危亡狀態。它們的出現說明社會失去了正常的平衡,進入了矛盾不可解決的危亡狀態。

中共的興起也是靠「宗教化」

中共在中國的興起和勝利,本質上和這些宗教法術的興起是一致的。它是一百年來,中國內憂外患,不斷動亂、革命、戰爭、破壞的結果。中國如果不是危亡至極,人民塗炭無路,中共不會奪得中國,人民也不會接受它。而中共也是由早期政治組織,發展到軍事團體,進而「宗教化」而取得民眾,奪得中國權力的。它是勝利的太平天國(太平天國也曾經有過勝利)。中共如果沒有「宗教化」,就不能取得中國如此眾多之民眾;如果中國不危亡,人民也不會信奉它。四九年後,毛作為教主不斷神化,而他在創造神化烏托邦中把中國一次次帶入毀滅性災難。如果中共指法輪功是「邪教」,那他們本身也正是由於它的「宗教化」而吸引民眾凝聚力量,奪得權力,控制中國的。而以後中國所不斷發生的災難,也即由其精神之「偏邪」所至。

中國社會可能崩潰的預兆

在正常的社會,出現各樣宗教活動是正常的。但法輪功在如此之短的時間,得到如此之廣泛的傳播和發展卻屬異常。它說明中國的社會到了危機深重的地步,甚至可以說它是其崩潰的先兆。毛為了建立自己的神話王國,對中國進行了瘋狂而徹底的破壞。由經濟到社會結構,由文化到風俗禮儀,由教育到語言,由宗教到家庭飲食衣著,其破壞的規模和徹底為中國歷史前所未有。他使中國除他以外無所信奉,無所知道,無所遵從。他以暴力和破壞建立他個人絕對的神化權力。但他的暴力和破壞最終也摧毀了他的神話和主義。伴著他的死亡,共產黨的意識隨之開始瓦解。中國重新回到它的世俗社會。但這已是毀壞殆盡一片瓦礫的世俗社會;是沒有傳統、文化、信念、公義、道德、規範的世俗社會。這是一個危機重重不可能有正常秩序和生活,而只能是畸形、腐敗、野蠻無序,唯有依靠極權暴力和官僚利益來維持的社會。

法輪功的出現應合了中國社會的這種現實。法輪功成員多是中國社會下層人民。他們面臨三重危機:一、生活;二、社會;三、精神。由於沒有法律和正常的秩序,中國經濟畸形野蠻地競爭發展,分配極端不合理,因而把大批底層人民拋入難以維生的困境,無人關心無人救助。免醫治病,是其成員練功的直接原因。再,社會的野蠻、腐敗、不公正,無法律無公義,惡道橫行,能力弱的民眾處於赤裸的被欺負掠奪的狀態。他們沒有依靠,亦無能申訴,這使他們對社會絕望。法輪功倡善,不斂錢財,集體練功,在絕望中給予他們道德與情感的慰藉和召喚。還有,共產黨對中國文化和宗教的長期破壞與迫害,使中國人的心理和精神處於嚴重的荒蕪饑渴狀態。他們需要寄托,卻沒有寄托;需要信仰,卻沒有信仰;需要慰藉卻沒有慰藉;需要希望,卻沒有希望。社會需要精神信仰和文化慰藉,但卻破壞得已沒有成熟的精神文化可以提供,於是它只能重新產生。法輪功就在這時產生了。法輪功作為一個學說在中國社會如此迅速廣泛地傳播擴展,而且成為一種宗教,是必然的。它反映了中國後共產黨社會內部嚴重的政治、經濟、社會、精神危機。因此可以說,法輪功的興起是中共半個世紀的極權暴力統治的結果,是中共喪失理智瘋狂破壞的結果,是中國社會危機的產物。它是中國社會可能崩潰的預兆。

向弱者施暴的政府失去存在理由

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是這個政權半個世紀以來迫害中國人民的繼續,是繼「六四」屠殺後的另一種屠殺。這個權力的本質就是要統治人民。中國古代封建社會也還是以民為本,但是中共權力卻一向是以其權力(甚至是個人權力)為本。這就註定了它和人民的對立。四九年後,中國所發生的一系列政治災難都是這個極權權力對人民的摧殘迫害。它一旦感到(僅僅是感到)權力受到威脅,便施以極端暴力,沒有法律、道德牽制,甚至不惜毀滅整個社會。五七年反右如此,文革如此,六四如此,此次法輪功亦如此。這是他們權力的傳統。

如果說六四的參加者主要是青年學生和知識分子,他們尚有政治理想和要求,那麼法輪功的成員主要是中國社會的底層並無政治意識的人民。他們處於中國社會最不利的位置,在殘酷畸形的經濟競爭中,他們是弱者,缺少競爭的能力和心態。而眼下中國社會腐敗野蠻,又無生存保障。(資本經濟的早期發展是以對下層人民的掠奪和生存淘汰為代價的,這是無奈的事。)他們本應被社會關心同情,但他們卻沒有依靠和指望。他們接受法輪功,無非是免醫治病,求個精神的寄托和慰藉,這是他們孤零無助所致。他們在社會的「進步」中失落,政府無視他們,社會不幫助他們,他們投向法輪功,在微弱的生存中求得個人精神的慰藉,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他們本是和平、不問政治的,而中國政府居然亦不允許。因為政府害怕他們結夥,威脅自己的權力,於是迫之,害之,投入監獄,毆打致死。一個政府把它的暴力施向那些生存能力最微弱,對社會根本無害的人,它本身即已沒有了政府的意義,而只是蠻橫的暴力。至此,這個權力也就失去了它存在的理由。

「真善忍」對社會有益無害

法輪功的基本教義無可指責。「真、善、忍」體現了東方傳統文明的基本精神,對社會有益無害。特別是對中國這樣幾經破壞的社會,更是有益無害。「真、善、忍」的提出,正是由於中共半個世紀對中國社會的統治過於殘酷暴虐。如果中國的權力在如此長久的時間對中國的社會、文化和宗教,進行了如此殘酷毀滅性的暴力破壞,那麼他們有什麼理由譴責法輪功和人民對它的信奉呢?法輪功起碼是和平的,向善的,忍耐的,而非暴力破壞的。「真、善、忍」幾個簡單的詞即聚集了幾千萬人,充分說明了中國社會的危機,說明了民心對中共權力的背離,說明了共產黨意識在中國的徹底完結。中共如此鎮壓法輪功,因為他們預感到他們命運的結束。他們的權力已經沒有了基礎。

任何宗教都有神秘成份

宗教不是科學,不能以科學要求,任何宗教都有其神秘「迷信」的成分,否則不成其為宗教。至於法輪功成員發生死亡的現象,按照數據統計其在總人數的正常比率之內。這不足以證明法輪功危害人的生命健康,就是醫院也有非正常死亡的發生。最近有人自焚,這是共產黨權力殘酷迫害,激化矛盾的結果。這些受害者無法阻止政府的暴力,亦不許申訴他們的理由和冤情,他們只有焚燒自己伸張正義。事情如此悲慘不幸。

不可用暴力解決宗教問題

至今,法輪功已有一百多人被迫害致死,而且迫害仍在繼續。現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遠遠超過了對「民運」的迫害。

宗教是復雜的問題,是對一個國家的社會和政治的考驗。需要有寬容的精神,高度的政治智慧,和相應的法律。歸根結柢,它需要社會本身的正常和穩定。宗教不能以簡單的政治手段,尤其不能以國家暴力解決。如果宗教未衍成暴力,就不能動用國家機器,而只能用社會的、文化的、宗教的方式相互彌補調和,使之成為對社會有益的因素。宗教,不在於它真或偽,對和錯,而在於它是否合乎法律,是否危害或有益於社會。從根本上,人不能避免宗教。一個社會必須接受宗教的存在,給它合理的位置和空間,與之和平共處。

共產黨是暴力化的宗教

共產黨由唯物主義開始(這裏我不是指一般的共產主義學說和一般的共產主義者),使自己成為最極端化的政治暴力化宗教(「邪教」)。由於它具有宗教性,因此它排斥所有的宗教,以暴力摧毀消滅之,欲以自己一家之教一統天下。在蘇聯的歷史中,在中共的歷史中,這再清楚不過。毛後,中共有了世俗化的轉變。但是,在其中心集團,他們的意識深處也還是以獨我的「唯物主義」的教義看待世界。因此,從根本上他們不能容忍「異教」法輪功的存在(如果他們有力量,如果現在基督教、佛教、沒有歷史和國際之背景,他們也將同樣不能容忍,他們曾經對其消滅之),非斬草除根不可。因此,他們對法輪功的迫害「源遠流長」,有很深的傳統和情結。由此,我們可以看到這個權力不可能寬容、多元地看待人和世界;更不可能放棄意識形態,依於法律,民主地管理國家。他們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政治專制,如中國古代封建社會,如三十年代國民黨,他們是極權專制──專制的極端化(專制與極權應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他們的極權源於他們偏執、極端、不容異己的狹隘心理。這是二十世紀中國的一大災難。

鎮壓法輪功在政治上是愚蠢的

中共權力對法輪功的鎮壓不僅殘酷,違背人權,而在政治上也是錯誤的,甚至愚蠢。

中共依於暴力奪得權力,依於暴力控制國家為所欲為,他們把政治退化到最簡單的暴力殺戮與強制。「槍桿子」與「專政」是這個權力的本質,也是他們的歷史與傳統。毛以此發動「反右」、「文革」;鄧以此鎮壓「六四」;江澤民以為以同樣的方式也可以消滅法輪功。他們習慣了他們的蠻橫。但是,今天已不再是昨天。世界已經變化,中國已經變化。共產黨已經沒有了昨天的權力基礎;法輪功也不是昨日毛澤東的信徒。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暴力是有限的,權力是有限的,共產黨需要明白這個道理。當社會進入危機,人的存在陷入絕境,任何權力、暴力都無濟於事。人並不是在任何時候都屈從權力、暴力的。

中共(主要是江澤民)鎮壓法輪功實際上已經失敗。法輪功沒有銷匿,也沒有屈服,反而贏得更多的同情;而中共則更徹底地喪失了民心;就其內部也由此更加分裂,江本人也為之更加孤立。在國際上中共人權形象進一步下落,為此遭到世界輿論的共同譴責。事情並未到此結束,江澤民詣旨孤行,把鎮壓法輪功進一步升級。但這不會有什麼好的結果,而只能是把更多的人投入監獄,把更多的人摧殘致死,使民怨沸騰,加深社會危機;同時也使共產黨權力更加脆弱,激化其內部紛爭。至今沒有任何跡象顯示法輪功可以就此屈服消滅。看來,江澤民難以收場。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其最終的結果有可能是,江澤民自食其果,大權旁落,中共被迫對法輪功作出相應讓步。中國社會如果不想就此崩潰,恐怕只能如此收場。

極權專制只能激化社會矛盾

法輪功事件表明了中共權力暴力的限度,今天的中國已經不是僅僅依靠極權專制就能控制的。極權專制只能激化社會的矛盾和危機。科技、經濟的發展一定使社會走向權力分散。所謂現代社會,即是社會經濟、文化、信息、交通、民眾生活自身運動的社會,而不被單一政治權力所控制。中國一方面發展經濟,一方面強化極權權力,這種背道而馳的做法只能導致中國社會的崩潰。如果法輪功由中國社會自然發生(社會需要),而又沒有違背社會的基本規則,遵從法律,且又形成了它的社會力量,占據了一定社會空間,那麼就應該(哪怕是只能)承認它的存在,無論其有怎樣的信仰和意識。政治權力是有限的,它的行使不能超出法律的限定,政治不能取代一切,也不能解決一切。社會的問題、宗教的問題、文化的問題應該交還給社會、宗教和文化。今天,政治權力為所欲為的時代已經結束。中共應該從法輪功得到教育。

停止迫害法輪功,實行政改

中共一向認為中國的權力是他們浴血奮戰得到的,因此也要浴血奮戰予以捍衛。他們把國家民族種種錯綜復雜的政治、經濟、文化、民族、宗教、意識、社會問題統統簡化為權力與權力的爭奪。這就是他們政治的歷史。這是中共給中國帶來一次次災難的根本原因。法輪功本來是社會問題,進而是宗教文化問題。這本來可以用社會、宗教文化的方式予以解決,但是他們一定以為法輪功威脅他們的權力,要亡黨亡國,於是將其激化為政治問題,發動全社會剿滅法輪功,迫害致死一百多人,把大批的無辜人民投入監獄,給整個中國帶來混亂,民怨鼎沸惶惶恐恐。他們自造社會危機。八九年之事,本來不至於流血,學生抗議政府在現代社會再正常不過,但是中共權力卻一定認為這是顛覆共產黨,於是有「六四」。此次法輪功又是如此。由此再上溯到「反右」、「文革」,中國的政治災難一目了然。權力的目的不是權力,而是對國家與人民的責任。中共如果不由之改變──放棄權力的永久性壟斷,把權力逐步交還給國家,那麼中國將永無寧日。他們將永久不休地進行政治運動和鎮壓。

停止迫害法輪功,實行政治改革,把權力歸還國家,這是共產黨必須作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