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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青:無神論者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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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死後,那管洪水滔天”。這句法國暴君的名言,成為不少無神論者最為真實的心聲和寫照。人生只為一己的榮華富貴,無視作為真理的人生各種標準;人生不存在道德上的終極標準,不顧及死後乃至來世的審判;摧殘同類、窮奢極欲達到令人發指的地步,卻一點也不擔心良心的責備和上帝的斥責;羅織罪名,踐踏法律,從來不受自定法律的約束,固然不知不畏法律之上的終極法律的神聖和威嚴;自以為是,幹盡壞事、從不悔改而且還有眾多辯解的理由,豈不知自己所行的都是魔鬼的無恥行徑。無神論者、唯物主義者在人類歷史上自覺不自覺的幹下了眾多壞事,其罪惡仍在擴張。讓我們來看看我總結的無神論者的悲哀:

首先,無神論無法樹立人高於動物的本質,也因此確立不了人生的目的和意義,否定了人生的價值和意義。

在無神論看來,人在本質上與動物是毫無區別的。人就象動植物一樣,花開花落、生生滅滅,完成自然律規定的生死過程,他的生存、成長、繁殖等過程只不過披上了文化的外衣,與動物的覓食、發情等在本質上是一樣的。他們眼裏人就是一種高級動物,之所以高級是因為有點知識理性,但畢竟是一種動物,所以人生的目的也就是沒有目的,只不過完成父母前定了的生物律,在無神論看來,雙親繁衍後代,背後起實質作用的是生物律,個人人生是前定了的人生、無法選擇的人生。他們早已否認了所謂的終極關懷、終極意義,而認為人生的全部意義在於順應自然律、滿足個人的感官享受。在日常生活中,只不過表現為為一個個次級目的而奮鬥,而決沒有終極的目的。“我”為什麼而存在?“我”只是作為一個生物而存在,而任何高於生物意義上的關懷、意義是沒有的!如果認為,在個體的“我”死後,世界還有意義,這個意義又據何而來呢?如果“我”是一個無神論者,他是不承認他死後世界還有意義,無神論者認為世界是不連續的,沒有永久的意義,也沒有“永恒”一說,而人生本身的確是虛無和荒謬的。他們將現實的吃喝玩樂、榮華富貴看作是人生的全部意義,他們強調此刻。他們是現實的,同時也是悲哀的。

如果問一個無神論者,你為什麼而活著?他可能要回答一些具體的目的,金錢、領袖、地位等等。但這些目的實際上沒有一個是永恒的,他們將隨著人的死亡而消逝,也就是說,你的所有努力都是白費了。作為無神論者,當然會意識到人生的荒誕和虛無,但他會辯解說:人生的目的就是為了活著,只是各人活的質量上有些差別而已,我活著,只是為了活得更好。但是無論是活得好的,還有活得差的,都有一死,對於無神論者而言,人生因死亡而顯得虛無和無意義。實際上他們也就承認了,人活著跟動物是一樣的:都是為了完成自然律,都是無意義的。在無神論看來,所謂人與動物天壤之別的本質是難以理解的,而人高於動物的偉大和榮耀也是說不上的,對於至高無上的神與人類的親密關系則更是荒謬。

人之為人,就要追問自己的人生意義,這種追問是人跟動物的不同之處,是所有人的意識裏都曾發生過的。無神論者對這個追問是無法給出答案的。人是有高於動物的尊嚴的,而這種尊嚴就被承認人生無意義的無神論者給抹殺了。

人的生活是有最終目的的,如果沒有,我們怎麼能忍受?而如果人與動物的價值是等同的,我們人類的尊嚴又要往哪裏放?而無神論不能給予我們這些,只有神才給我們一個高於所有動物、有尊嚴、能永恒的人生及其目的。

其次,無神論者無法建立道德、法律乃至所有知識和價值觀的真正基礎。

最簡單的是對人權的尊重的“天賦人權”原則的論證。實際上對“天賦人權”的推崇是一個信仰問題,而非理性問題。你要信他,但在邏輯上無法證明他。如果叫無神論者和經驗主義者來看,這世界上是沒有什麼“天賦的”人權的,因為在經驗上是不能證明人權是天賦的,還因為擁有“天賦人權”的人的形象在經驗上只是少數人(例如現在的美國人),大多數人都還沒有擁有這些權利,故這些權利不應該是必需的、天賦的。無神論者會問,那些不擁有“天賦人權”的人還叫不叫人?你從什麼地方能證明“天賦人權”是每個人都必需的呢?中國人叫不叫人,如果因為中國人不擁有“天賦人權”,那麼就要否認中國人是人嗎?如果單從無神論出發,那麼你就會認為現實中的人是最完美的人的形象,你的心中無法樹立一個真正完美的人的形象來,無法勾畫出高於現實的美好人權來。而只有神的啟示,在我們的心底深處告訴我們,現實的並非是完美的,在現實之上還有一個更高更好的人的形象,那個人所具有的人權才是真正完滿的人權,也只有神,才能賦予我們真正的人的形象。至於“天賦人權”口號的提出,只不過是神對當時人們的一種啟示而已。

作為無神論者和經驗主義者,他們也不承認有所謂的普遍人權,他們只承認有具體的符合國情的人權,不承認有整個人類都能享有的人權,在他們看來,這種普遍人權在現實中是不存在的。但是現實中不存在的東西、人們不曾擁有的權利就不值得人們信仰嗎?如果單從理論上來論證普遍人權,雖然有許多法學家作過嘗試,但是整個論證還是不太圓滿,因為那個最後的依據無法用理性證明。實際上這個最後的依據就是神,是他對人類的愛、是他之所以創造人類的目的。

同理,很多學者都試圖證明人類制定法律和道德的最終依據,有認為是“自然法”,有認為是“人類公義”,都沒有作出最徹底的論證。實際上,神才是人類的現實法律和道德的源泉和根基。人所制定的法律和道德不僅不完美,而且有的還與神的旨意背道而馳。我們所要遵循的,恰恰是神要求的的法律和道德,當現實的與神要求的相沖突時,我們出於信仰的力量,選擇的就應該是後者。然而,無神論者和經驗主義者,不承認在現實的法律和道德之上還有一個更高的法律和道德,他們由於不信神,故而在執行現實法律和道德的時候,沒有一點反悔和覺悟,良心沒有任何責備,靈魂毫無觸動。他們實際上充當了統治者的幫兇而不自知。也有人在理性上有所覺悟,但因為信仰之不立,故而也不能堅守。

知識的源泉是什麼?建立幾何學需要一、二條公理作基礎,而這些公理卻是無法證明的。無論是歸納法,還是演繹法,哪個最初的知識根據卻是理性無法證明的。實際上許多推理和許多判斷,如果追根溯源,找那個第一原理的話,實在是找不到。如果是無神論者,他們怎樣面對這個現實?

再次,無神論者做事無被懲罰感,毫無顧及。

他們很現實,不顧及後果,他們知道死了之後什麼也沒有了,所以只顧此生能過得快樂,犯罪之後能逃得現實的懲罰就夠了,甚至不要人們的眼睛看到就夠了。很多年輕人,在家鄉很規矩,一到無熟人的沿海的深圳等城市,無惡不作。年輕的無神論者,把只要不讓熟人知道看作能否犯罪的標準。儒家提倡“慎獨”,但一個人的狀態下,只能把自己交給自己,而這個自己靠的住嗎?所以儒家只能說“性本善”,好象交給一個性善的人就足夠了。然而有限的人真的善嗎?

尤其是那些現實中不受法律約束、監督的君王、元首、統治集團之類,如果沒有一個標準和值得他們畏懼的神,他們什麼事都能幹得出來,有那種在我死後,那管洪水滔天的無顧忌、無被懲罰感。他們大多明知他們的行為殘害了人的權利和尊嚴,但他們為了自己的現實利益,已利欲熏心、喪失人類基本的良知和正義。而他們恰恰擁有著懲罰他人和可以淩駕於法律之上的權力,所以,在他們心中沒有神的情況下,他們可以為所欲為、無法無天、肆無忌憚。

人如果不受限制,什麼罪惡都能幹得出來。歷朝歷代的皇帝、官員、警察、軍隊,由於自己就是法律制定者、執行者,故而作惡多端、喪盡仁義天理。而那些有信仰的國家首腦、官吏,由於知道有個高於自己的上帝,由於堅信來世會受到審判和懲罰,即使他們擁有作惡之後不受現實懲罰的權力,他們也不逾越規矩,不為一己之私喪盡天良。在一個無神論的國度裏,罪惡時時都在發生,而且沒有任何的制約和限制。種種事實讓我們震驚,讓我們痛心,但我們無能為力,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讓他們信神。如果大多數人都信神,罪惡也會得到清洗的機會的。

最後,無神論無法解決死亡問題,永生問題,和人能否獲得永恒問題。

死亡引起荒謬與恐懼。荒謬是對活著感到荒謬,恐懼是對死亡的恐懼。“人總是要死的”,這是一個因有太多例證而不證自明的公理,它客觀公平、冷酷無情。面對它,人們驟然感到人生的一切活動及努力是那麼索然無味、徒勞空虛,榮譽、財富、鬥爭、拼搏最終成為“竹籃打水一場空”,人生擺脫不了《紅樓夢》中的“好了歌”。死亡將人拉回人生根本問題,使一切虛無、一切荒謬。死亡徹底割斷了人與這個充滿山河大地、鳥語花香的生動世界的一切聯系,悲涼的絕望感、無奈的自卑感時刻湧上人們的心頭,面對死亡問題,作為無神論者,他的內心必定是緊張不安的、痛苦的,就是在正午的陽光下也會感到人生的荒謬和無意義。那些無神論的存在主義作家們,對這種荒謬和痛苦有著刻骨銘心、深刻的描寫和分析。他們也深深感到了無神論的悲哀。

只有神,給我們一條永生之路。信他的,不會死亡,反得永生。這種永生是理性無法證明的,只有憑著堅定的信仰,你就會體會到永生的真正涵義。永生之後的世界也是我們無法經驗到的,是時空經驗無法描繪的。我們因為有對神的堅定的信仰,對死亡就不再恐懼,我們的人生會更加充實更加美滿。

有極少數志士以為國家、民族、真理去奉獻作為人生的目的,這樣既可以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得到社會和後世的承認,又使自己的對社會的奉獻可以與人類社會一起發展下去,保持某種程度的永恒和永生。實際這又是一種貴族式的人生觀,難道不為國家、民族、真理奉獻的人類的大多數,他們的人生就沒有意義?如何使大多數過著平常生活的人都能為自己的人生找到意義,都能獲得一種永生呢?事實上,那些革命者之所以在革命過程中那麼殘暴,其中的一個原因就是他們在心底裏蔑視大多數人人生的庸俗和無意義,以為只有自己才是人類的典範,是義人,自己的人生才最有意義,如果有天國的話,自己也最有可能上天國。這種人生觀反而阻礙了他們真正更好的為人類服務。他們大權在握時都成了暴君。

(轉自思想的境界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