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中專訪賴昌星:軍長兒子敲榨不遂檢舉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2月18日訊】最新一期《亞洲周刊》獨家專訪尚在加拿大獄中的廈門遠華案首犯賴昌星,賴氏指一名副軍長的兒子因向他敲榨一億元不遂,買通中央信訪辦人員把檢舉信直送中紀委領導,而中紀委副書記何勇正因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案找不到證據而煩惱,接獲檢舉信後如獲至寶,於是搞起了遠華案。賴昌星在專訪中透露了「遠華」被查處的緣由、他本人與北京諸高官、中共國安部、香港入境處已故高級職員梁錦光的關系等。賴昌星強烈否認與現任北京市委書記賈慶林之妻林幼芳相識,並反指「四二○」遠華案是中共建政以來「最黑暗、最不講道理和最害人」的案件。
拒付一億元一身蟻
賴說,「四二○」一詞應是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幹的批示日期,因為九九年三月二十九日海關總署往上打報告,羅幹在上面簽署「海關總署主查,中紀委協查,四月二十日」。
賴昌星稱,遠華之所以被立案,是因為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被捕,搞不到證據,中紀委副書記兼監察部長何勇「沒了面子」,接到舉報如獲至寶,搞起來的。至於如何被「踢爆」,賴昌星指是因為原解放軍三十一軍副軍長的兒子朱牛牛欠他和別人(包括解放軍總政聯絡部)數千萬元無法歸還,被軍方追債,又向他敲詐一億元未果,於是花三萬元買通中央信訪辦的朋友,將舉報信直接送到中紀委領導手中,惹出這宗驚天大案。
賴昌星還談到他與中共諸高官的關系,與北京市委書記賈慶林「當然認識」,賈每到廈門「都會到遠華看看」,兩人一起吃過飯、照過相,但是沒有經濟上的往來,他也不認識賈的兒子。至於賈慶林太太林幼芳,賴昌星很憤怒地表示「根本不認識」、「一點來往都沒有」,「是有人出於個人目的在搞」。
為軍方「出錢出力」
賴承認他與前中央軍委副主席劉華清「很早就熟悉」,而且多次「單獨留影」,與國防部長遲浩田則「不算熟悉」,與前解放軍總參二部部長姬勝德則屬「老朋友」了,與前人大副委員長王漢斌「早就熟悉,常有往來」。賴否認與這些領導人來往「有金錢利益上的交換」,相反他還為軍方情報部門「出錢出力,在香港澳門花了幾百萬,什麼回報都沒有」。
賴昌星說,去年五月三十一日,專案組三人押著其兄賴水強,扮成商人到溫哥華「約見」他、想騙他回去,他們對賴說「不是生意上的事,而是政治上看上他」,要他配合,但被賴識破。見了幾次面之後,賴拒絕再見面。
發稿:200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