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政協常委竟是黑社會老大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2月16日訊】據新華社消息,身為政協常委,竟是惡勢力犯罪團夥的頭頭。近日浙江金華縣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和敲詐勒索罪依法判處汪有貴有期徒刑7年,他的15名黨羽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零6個月到管制2年不等的刑罰。汪有貴是土生土長的金華縣湯溪鎮人,原是金華縣金蘭水庫渠道管理所工人。早年因承包當地水庫搞水產養殖,漸漸發達起來,先後當上縣總商會湯溪鎮分會長、縣總商會副會長。1997年他當上了縣政協常委,成為當地紅極一時的“名人”。
1993年以來,發跡後的汪有貴日漸目無法紀,在當地糾集了一幫“弟兄”,經常尋釁滋事,隨意毆打他人,制造事端近50余起,直接被毆打者有近60來人,其中有派出所民警、村支書、集體和民營企業的廠長和職工以及普通村民。1998年4月,汪有貴帶人到浙江九峰酒廠,因為無人理睬他,就對該廠廠長進行毆打,對前來勸阻的人也是給以一頓拳腳。汪有貴一幫人還借口各種理由多次強拿硬要公私財物,數額近10萬元,其中汪有貴本人敲詐勒索數額就達8萬元。
這個惡勢力團夥在當地攪得百姓不得安寧,懾於他們的淫威,去年年底公安幹警在查破此案時,起初竟無一人敢出來作證,3名曾被該團夥毆打致傷的受害人,當時還躲起來,生怕又惹出禍端。
1月15日,金華縣法院連續開庭3天,公開審理了這起惡勢力團夥犯罪案。
發稿:2001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