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包餐巾紙起口角 山東一民警竟開槍殺人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2月15日訊】據中新網濟南2月14日消息:山東濟寧嘉祥縣火車站派出所一幹警,因為使用一包餐巾紙,和嘉祥縣城一小吃攤主金某發生爭吵,竟掏出隨身佩帶的手槍向金某連射兩槍,致使攤主金某搶救無效死亡。日前濟寧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此案,被告人滿新強被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據齊魯晚報報道,被告人滿新強,現年28歲。去年5月22日晚22時許,被告人滿新強與嘉祥縣火車站職工侯某等人,吃完飯後回火車站,當行至嘉祥縣萌山路時,被告人滿新強見侯某的衣服上有一處痰跡,就到路口一小吃攤點的冰櫃上拿了一包餐巾紙,想給侯某擦痰跡。因被告人滿新強拿餐巾紙時未和攤主金某打招呼,攤主金某與被告人發生口角,後被他人勸開。被告人滿新強回去後喊來一朋友董某找小吃攤主金某調解此事,未成,被告人滿新強嫌攤主金某對其謾罵,惱羞成怒,遂掏出佩帶的“六四”手槍向金某射擊,金某的胸、腹部被擊中兩槍,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法院認為,被告人滿新強身為現職民警,因瑣事開槍殺人,致人死亡,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同時附帶民事賠償,賠償被害人家屬醫療搶救費、喪葬費等經濟損失費14750元。
發稿:2001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