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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輪功學員近期遭迫害案例(202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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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也稱法輪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法輪功學員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一日,《北京日報》載文介紹京城晨練,特別提及法輪功並配以法輪功學員煉功的壓題照片。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日,中國國家體育總局派到長春和哈爾濱的調研組組長在對法輪功進行調查後肯定了法輪功的健身效果及對社會穩定和精神文明的促進作用。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理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判刑。

* 黑龍江省七臺河市法輪功學員於有,遭非法判刑三年,關押在泰來監獄,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被家人從監獄接回時已意識不清,一直處於昏迷狀態,不吃不喝。家人將其送往醫院治療時,醫院卻以其沒有身份證為由拒絕收治。出獄僅七天,於有八月二十八日含冤離世,終年64歲。然而,就在出獄前一個月,七月二十一日,於有的弟弟前往泰來監獄探望。當時,於有身體健康,精神狀態良好。弟弟提出給他存一些生活費,於有說:“不用,再過一個月我就回去了。”

於有(又名於友)原是七臺河市北興農場職工。早年間,他長期被各種疾病折磨,身心俱疲。那時他就想:“不管是什麼辦法,針灸也好,醫院也好,信鬼神也好,只要能把病治好,讓我信什麼都行。”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後,於有恢復了健康,從此受益良多。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前黨魁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群體的全面迫害。由於堅持信仰,於有多次遭綁架、拘留。二零零八年五月,他被警察綁架並遭毆打逼供,後被非法判刑六年。在獄中,他遭受了毒打、背銬、電擊、奴役勞動、關押小號等多種酷刑,以及許多難以描述的折磨,導致其背部、腰部長期疼痛,行動不便。二零一六年五月八日母親節當天,於有再次被七臺河市戍企公安分局與北興分局警察綁架, 身體狀況急劇惡化,家屬將其接回,被迫流離失所,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他在雞西住處再次被警察綁架,被枉判三年入獄,被迫害致死。

* 山東省平度市法輪功學員李玉菊,因堅持信仰法輪大法,二零二六年九月十七日被平度市法院枉法判決四年、勒索罰金兩萬元。她的弟弟作為親屬辯護人,面對檢察院和法院枉法庭審和判刑,逐級上告。他嚴肅警告檢察官張夢蕓:“我要告你三十年,你們是在架空國家法律。”

李玉菊,今年六十二歲。在修煉法輪功以前,她是個常年吃藥的“藥簍子”,年紀輕輕的走路擡不起腳,再加上神經衰弱,使她整天渾身無力。一九九七年五月,李玉菊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她身上所有的疾病很快就不治而愈。她的家人高興地說:“大法在你身上真展現出神跡來了。”李玉菊不僅身體健康了,精神也愉快了。她按照大法的要求做人,遇事為別人著想,不計較個人得失,真心為別人好,主動化解了與公婆和妯娌間的矛盾。大法使李玉菊變成一個真正的好人。李玉菊平時話不是太多,但為人隨和、善良、實在。她的公公過世早,她的婆婆今年九十四歲。多年前,婆婆就開始輪流在幾個兒子家住,由於其他幾個兄弟有時不方便,李玉菊和丈夫時常把老人接到自己家,多照顧一段時間。她給婆婆買衣服,帶婆婆理發,給婆婆做喜歡吃的飯菜等等。婆婆也特別喜歡在這個小兒子家住。二零二六年一月七日下午,李玉菊在一位法輪功學員家一起閱讀教人向善的大法著作,被突然襲來的同和派出所及泰山路派出所警察綁架,當天被關在平度市刑警大隊。當晚七點,警察到她家中非法抄家。第二天,李玉菊先被關押至泰山路派出所,後轉押至同和派出所。一月九日,李玉菊被關入普東看守所。七月一日、九日,平度市法院二次對李玉菊開庭,公訴人提起的所謂“罪證”,遭到李玉菊的家屬辯護人的質疑。他問公訴人這些資料從哪裏來的?公訴人低頭不答。最後,庭審草草收場。

* 重慶市九龍坡區84歲的法輪功學員蔣承亮,在二零二六年初被九龍坡區法院非法判刑六個月,在家執行。此冤判未結束,五月十二日,蔣承亮老人再被九龍坡區法院非法庭審,六月四日再被枉判一年零三個月。如今,蔣承亮仍在被關押中。由於多年的騷擾迫害和枉判,她的身體狀況急劇下降,令人擔憂。

蔣承亮家住重慶市九龍坡區,修煉法輪功之前,多病纏身;自從修煉法輪功後,她的所有病都沒了,二十多年來,沒吃過一粒藥。在二零二四年,她給百姓發放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隨後,大概一年多的時間內,警察頻繁上門騷擾,並搶走她所有的大法書籍、播放器、平板電腦等私人物品。警察多次強行帶她去醫院檢查。每次體檢結果,她的血壓都高達 220 以上。警察還安排專人監督她吃降壓藥。同時,當地公、檢、法一直在以司法程序陷害蔣承亮。二零二六年初,蔣承亮被九龍坡區法院非法開庭,她被誣判六個月刑期,監外執行。六個月冤刑還沒滿,九龍坡區法院又通知她,要把她“收監”,並要她在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二日去法院,當日,蔣承亮再次被非法庭審,又被九龍坡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零三個月。

* 上海市69歲的法輪功學員徐妮霞女士,於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三日被上海市寶山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強行帶走,隨後被關押在寶山看守所。二零二六年十月九日,上海市靜安區法院對她進行庭審,並對她作出非法判決:冤判兩年徒刑,並勒索罰金一萬五千元。徐妮霞已提出上訴。長期的關押迫害使徐妮霞體態蒼老、行動遲緩,但她在法庭上依然平和坦然地闡述了法輪功不是某教、信仰無罪、法輪功學員是被迫害的、天安門自焚是騙局、兩高司法解釋沒有法律效力等觀點,並希望法官秉公執法。

徐妮霞一九五七年四月生,戶籍所在地上海市寶山區淞南街道。她於一九九七年夏天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黨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後,徐妮霞多次被綁架、關押,她曾兩次被非法判刑,合計遭七年冤獄。她還被非法關押在洗腦班、看守所,被迫流離失所。

* 黑龍江哈爾濱市方正縣高楞鎮法輪功學員吳樨女士,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四日被方正縣公安局高楞分局國保警察綁架,她被送到哈爾濱非法關押,隨後又被轉押至勃利縣。二零二六年十月上旬獲悉,吳樨被勃利縣法院非法判刑兩年,目前被關押在哈爾濱市松濱監獄。這是她第三次遭中共非法判刑。

吳樨五十五歲,畢業於長春光學精密機械學院,獲吉林工大碩士學位。她曾在吉林大學助學中心任教,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受益良多。她上學時體質很差,心律不齊、萎縮性胃炎,感冒發燒每次都能攤上,學大法之後都好了,還有心靈升華。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團夥瘋狂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以來,吳樨多次遭綁架關押,遭到野蠻灌食、毒打、坐鐵椅子、煙頭燙等殘酷迫害:二零零一年冬:她進京上訪被警察綁架到北京西城看守所,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半,當時她的體重只有七、八十斤,勞教所拒收。二零一七年吳樨因制作真相資料被綁架,十二月被哈爾濱市松北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關押在女子監獄遭酷刑折磨。二零二一年吳樨在哈爾濱市街上發真相資料,被道裏區尚志派出所警察綁架,後來她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在哈爾濱女子監獄,她腰椎幾乎被打致殘。出冤獄僅一年,她2再次被綁架枉判入冤獄。

* 黑龍江省集賢縣八十歲法輪功學員徐海鋒,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日被非法開庭,是在集賢縣看守所提審室很小的屋子開庭的,被非法判刑一年零四個月、罰款3000元,他上訴被二審非法維持原判,九月十七日被送到雙鴨山監獄。對徐海鋒的非法關押給他家庭帶來極大的痛苦,他當村官開的微薄工資和低保都給取消了,他老伴也是快八十歲的人了,整天以淚洗面,為了生活出去打工,在大棚割韭菜,淩晨一點就出去了,一個小時十二元錢。為了節省錢,他老伴在寒冷的冬天不燒炕。

徐海鋒當過村官,當過校長,但他從來不占便宜,不收禮,他是大家公認的好人。徐海鋒以前患有嚴重的心臟病、肺結核等疾病,再加上兒子英年早逝,他的精神簡直就要崩潰了。後來好心人讓他看《轉法輪》,說可能對他有幫助。他看書沒多長時間,所有的病就奇跡般的都好了。他想:這功法太好了,一定要和大家分享。他發放真相冊子就是想讓更多的人都能在大法中受益。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五日,徐海鋒發放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集賢縣前進派出所警察綁架了徐海鋒,去徐海峰家抄家,搶走師尊法像及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徐海峰被非法關押在集賢縣看守所,很快就被陷害到異地移交給雙鴨山市寶清縣法院。

* 內蒙古赤峰市法輪功學員鄭玉芳由於發真相資料,四月十七日被綁架、關押,八月十三日被松山區法院非法開庭,檢察院公訴人陳宏光。近日獲悉,她被枉判一年零十個月、勒索罰款五千元。二零二六年四月十七日下午兩點左右,鄭玉芳在她打工的門市,被赤峰市松山區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突然闖入,強行帶走。隨後,警察前往她家實施抄家,將其用於修煉法輪大法的私人用品全部抄走。據稱,鄭玉芳四月十五日在赤峰市新城區陽光小區發真相資料時,被小區保安拍照了電動車車牌後惡告到公安。鄭玉芳被非法關押在松山區看守所。家屬依法聘請律師,松山區公安局及看守所卻持續拒絕律師會見,不允許任何法律代理人接觸。松山區國保大隊三名警察、玉龍派出所三名警察以及一名姓高的警察共同“辦案”,他們捏造材料、羅織罪名,二零二六年五月初將所謂“案卷材料”遞交松山區檢察院。

* 山東省菏澤市曹縣84歲的法輪功學員余志亮,被曹縣公檢法非法誣陷判刑一年兩個月,二零二六年八月份被送到濟南監獄繼續非法關押迫害。家屬奔波到濟南探望他,獄方禁止會見。

余志亮於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他按照真、善、忍為標準,修心重德,守法遵紀,做一個先人後己、無私無我的好人。既提高了自己的道德品行,又在修煉中使身體的所有疾病全部一掃而光,身心健康,與人為善,煉功後他從未花過國家一分錢的醫藥費。二零二六年二月三日(臘月十六)早晨六點,曹縣公安局夥同倪集鄉派出所正、副所長及警察,對多位法輪功學員同時實施抄家綁架。余志亮被非法入室抄家時,兒女給他的一萬六千元(非真相幣)的過年錢,被曹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洗劫一空。余志亮與老伴袁培玲被綁架,他老伴當天釋放,終日以淚洗面。余志亮被非法關押在曹縣看守所(普聯集)陷害。

* 黑龍江哈爾濱法輪功學員田金鑫,兩次遭非法判刑,累計刑期八年,他多次遭警察毆打、酷刑折磨和侮辱,留下後遺癥,腿部麻木並疼痛,於二零二六年八月下旬含冤離世,終年51歲。田金鑫曾這樣表達自己的心聲:“莫要患得患失,選擇了就要理智堅定的走下去,幫助別人沒有錯。”


田金鑫,別名金龍,一九七五年生, 他小時候父母離異,使得小小年紀的他性格偏激、叛逆,我行我素。金龍不喜歡上學,卻喜歡去市場做小買賣。金龍長大了,媽媽就托人找關系讓他到軸承廠去上班。這在當時是很多人向往的國營大廠。可金龍自由自在慣了,不喜歡被人管著。他開始找借口不上班,經常遲到早退。一九九五年九月份,他借到一本《轉法輪》,用了一個晚上讀完這本書,他下定決心開始修煉,用真、善、忍的法理去歸正自己,一改以往的狂妄與任性,脾氣變好了,說話語氣平和了,對家人朋友也知道噓寒問暖。嚴重的雙腎結石、咽炎和流鼻血的毛病,在他身上很快消失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集團發動對法輪大法的無理打壓,金龍被市六一零列為全市的重點人物迫害。由於被警察盯梢,蹲坑,電話騷擾,他只得流離在外,有家不能回,與妻子過著居無定所的日子。二零零零年八月十一日,田金鑫又被哈爾濱市公安局郭梓臣騙走,結果被非法關押到市看守所,遭到犯人數次毆打。二零零一年九月份,田金鑫被哈爾濱市南崗區法院非法開庭審理,被非法判有期徒刑四年,投到五大連池永豐監獄(也叫永豐農場)。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七日下午,田金鑫開車回家途中被尾隨的車輛別住綁架,遭酷刑折磨,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六日又被枉判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