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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網恢恢惡人榜: 扶余市法院聽命政法委 拒絕律師正當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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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元兇:吳宏偉

罪行敘述:

自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六日,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市法輪功學員李玉珍已經被綁架關押八個月,近日據悉,法院未通知李玉珍的家屬和辯護律師余文生,已經偷偷非法開庭。律師表示繼續控告這種違法行為。

三月二十三日,李玉珍的家屬陪同余律師,找到原辦案庭長吳宏偉,詢問為什麼不通知家屬和律師,就偷偷開庭?這是違法行為。吳宏偉非常心虛地回答:你沒有開司法局的律師證明,就不能參加辯護。律師追問什麼時間開庭的?吳宏偉閉口不答。

然後,余文生律師和家屬來到扶余市檢察院和扶余市人大,對扶余市法院這種違法行為進行了控告。

余文生律師表示,他還要以信函的方式繼續向松原市、吉林省、國家各級檢察院、法院、人大等各級司法部門控告扶余市法院違反司法程序的行為。

同日,李玉珍家屬也陪同另外一名律師前往松原市看守所,去會見法輪功學員李玉珍,但是遇到看守所的刁難,以開司法局律師證明為借口,而拒絕會見。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六日,李玉珍被松原市公安局和扶余市公安局國保大隊人員綁架,被非法關押於松原市看守所,直到現在,已經非法關押八個多月,杳無音訊,家人難見其面,從而日夜思念。

扶余市法院聽命政法委 拒絕律師辯護申請

余文生律師是李玉珍家屬為她請的辯護律師,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上午八點三十分,家人陪同律師來到扶余市法院審管科,向負責人張麗君遞交律師手續,張麗君拒收,說是要向領導匯報,讓律師等候通知。

上午十點鐘,張麗君把律師領進閱卷室,和另一個武姓庭長分別仔細查看了律師遞交的手續和律師證。張麗君卻讓律師到地級松原市司法局律管科驗證律師身份,然後才可以閱卷。

律師據理力爭說:訴訟法沒有這項規定,我不去。張麗君理屈詞窮,推脫說這是領導的決定。武姓庭長還說這涉及國家安全不能閱卷。律師告誡他們:如果在不通知我的情況下開庭,就是違法的,我要控告你們枉法裁判罪。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下午一點三十分,家人再次陪同另一位律師來到扶余市法院審管科,向負責人張麗君遞交律師手續,張麗君依然讓律師到地級松原市司法局律管科開律師身份證明,還要求律師回律師事務所開不煉法輪功的證明,才可以閱卷。

面對這種無理要求,律師據理力爭說:難道我的當事人是殺人犯,我也要開我不是殺人犯的證明嗎?如果我的當事人是強奸犯,我也要開我不是強奸犯的證明嗎?張啞口無言,推脫說這是“政法委的決定”,她自己說了不算。最後,庭長武宏偉推說兩三天之後,給律師通知。

扶余市法院聽命政法委,不準倆律師辯護和閱卷申請。

控告人:法輪功學員 2016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