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綽不為財色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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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心網】談綽,字公綽,性情剛烈正直,是明太祖洪武年間人士。因其才學被朝廷征召,奉命到蘇州督察,郡守李某送給他一百兩黃金。談綽一見便說:“太守不了解我”,而拒收黃金。李某退而欽佩慨嘆談綽正直的節操。
談綽還有一次曾經客居松江,同一館舍的人叫來妓女陪同飲酒。酒醉後他便想要談綽與妓女發生關系,因為談綽拒不答應,他為迫使談綽就範,便把談綽與妓女同關在一間房裏。談綽竟然格守禮法非禮勿動,一直點燈到天明,妓女被他不貪色欲的態度感動的熱淚盈眶,遂改過成為良家婦女。
(資料來源:《無錫縣志》)
發稿:2008年8月26日
更新:200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