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博一家再遭石家莊法院誣陷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4月8日訊】二零零七年二月二日王博被中共惡黨當局以“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判刑五年,父親王新中和母親劉淑芹被以同樣的罪名都被非法判刑四年。王博一家認為自己修煉法輪功,信仰真善忍做好人沒有罪,不認可非法判決,上訴到石家莊中級法院。北京六位代理律師在一審中為當事人、法輪功學員王博一家做無罪辯護,之後更三次上書要求二審公開開庭,引起外界關註。最近六位代理律師接連被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國保警察威脅退出王博案件。目前王博一家三人仍被分別非法關押在石家莊的兩個看守所,王博的父親王新中日前被診斷為動脈硬化型心臟病,隨時有生命危險。
河北石家莊市法輪功學員王博及父親王新中和母親劉淑芹的代理律師,於三月底已經將辯護詞遞交石家莊中級法院。律師再一次重申,王博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不當,要求公開開庭或退回長安區法院重審。但石家莊中院的裴衛華已經口頭答復律師,二審不公開開庭,企圖將王博案件暗箱操作、維持原判。同時六位律師不同程度的受到來自各方的壓力,甚至有的律師被威脅要退出案件。
對王博一家的非法關押和庭審完全是中共的迫害。法輪功講真善忍做好人,和邪教沒有任何相幹之處,按照“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的刑事法律原則,既在中共現有的法律框架內,依據刑法300條起訴法輪功學員,也是使用法律不當。
本案所謂的“證據”,360份傳單“致未來幸運同胞”,是王博一家冒著生命危險救度眾生的,內容是向他人推薦看《九評共產黨》,講的都是中共的事實。也就依據這360份傳單,中共法院非法將王博判五年,父母都被判四年。
另外,法院制造偽證,關於光盤的認定沒有舉證刻錄設備,沒有內容認定依據,荒唐的是竟然只有一個警察在所謂的鑒定書上簽字,連“鑒定書上必須兩個人簽字才生效”這種最基本的常識都不遵守了。類似的問題還很多。
如果法官在這種漏洞百出的判決書上簽字維持原判,王博的家屬和代理律師一定會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追究法官的法律責任,那些正義的人們也會站出來譴責!
王博一家案情回顧
王博和她的父親王新中、母親劉淑芹都是法輪功學員。通過修煉法輪功,他們一家三口身心受益,原本即將離婚的父母和好了,王博重新擁有了幸福的家庭。但是,隨著中共對法輪功的打壓,他們一家人多次被抓、被打、被關押、被強制洗腦,最後3人分別被勞教3年。經歷了6年多的悲歡離合,一家人才得以團圓。
因王博在明慧網上公開曝光中共610人員對自己多年來的迫害經歷,為防止再次被迫害,一家人流離失所到外地謀生。2006年7月27日晚,大連市國安、610、公安局及石家莊公安局警察一起翻墻而入,在大連的臨時住所處,將只穿內衣的王博和母親強行非法抓捕,7月 28日早晨又非法抓捕了王新中。王博一家人被押回石家莊後秘密關押。
石家莊市長安區法院和檢察院,以所謂的“破壞法律實施罪”,於2006年11月10日開庭審理王博一家的案件。但是此前,他們沒有給王博一家的親屬任何通知,當時由於時間太緊,一審未找到敢做無罪辯護的律師。2007年2月2日,王博被一審判刑五年,王新中和劉淑芹被判四年。
一個三口之家同時被判刑,王博的親友非常焦急,特別是王博87歲的外婆更是寢食不安。他們抱著相信法律的信念,為找律師歷盡艱難,不計成本,先後聯系過幾十家律師事務所,反復講述王博一家的不幸遭遇。終於感動了北京的六位正義律師答應代理王博案件。可是在律師交手續的第二天,北京市司法局就找到律師事務所表示“關註”,接著北京市國保警察給律師所施加壓力,甚至有的律師被威脅開除公職。
中國大陸《刑事訴訟法》第12條規定:“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 任何人在他沒被定罪之前,他都是無罪的,他都有權利請律師辯護,這是最基本的人權。但是發生在河北石家莊市的王博案件,實在讓人費解。一審不通知家屬時間,來不及請律師;二審先是找不到律師;經過很多波折,好不容易有六位北京律師代理案件了;北京市司法局出面“關註”;接著北京市國保警察出面威脅;單位承受不了壓力,逼律師退出案件。中共以這種種流氓手段剝奪法輪功學員請律師辯護的權利。
律師出於維護法律的尊嚴,頂著壓力,在三月十二日上午,向石家莊中級法院和檢察院,分別遞交了由六位律師聯合簽名、要求“二審公開開庭審理”的申請。“申請”中強調,一審“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不當”,要求退回長安區法院重審,石家莊中院接受了申請。但石家莊市檢察院拒絕接受申請,說法是不公開開庭的案件檢察院不監督。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二日下午,律師按照法律規定,分別會見了當事人王博一家人。
三月十三日上午,六位律師應邀去見石家莊中級法院法官,同時再一次遞交六位律師聯合簽名、要求二審公開開庭審理的報告。六位律師一致認為:會見當事人後,發現事實出入非常大。按照法律規定,如果事實出入較大,或者有新的證人證供,二審必須公開開庭審理。一審時,三個當事人其中兩個人沒有參與法庭調查,法庭就草草下判決,是非常不負責任的。希望二審公開開庭審理,糾正一審中的錯誤,或退回長安區法院重新調查審理,維護法律的公正,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近日,石家莊中院的裴衛華已經口頭答復律師,二審不公開開庭。
王博一家近況
母女絕食抗議迫害 父親心臟病重
二零零七年三月下旬,被非法關押在石家莊第二看守所大法學員王博和母親劉淑芹,曾經絕食五天左右抗議非法關押,劉淑芹因為堅持煉功被上過吊銬,但兩人精神狀態都很好。
王博的父親王新中被非法關押在石家莊趙縣看守所,身體狀況一直很差,最近又一次去醫院,診斷為動脈硬化型心臟病,血壓高壓達二百,低壓一百二,在醫學上屬於高危狀態,隨時有生命危險。但由於中共對法輪功學員實行群體滅絕政策,根本不按法律程序走,申請保外就醫很難。
《明慧網》呼籲,向石家莊市中級法院、河北省政法委、河北省六一零、河北省公安廳、河北省高級法院打電話講清真相,善勸石家莊中級法院法官,將王博案退回長安區法院重審。
發稿:2007年4月8日
更新:2007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