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歐法輪功學員要求新加坡當局停止助中共為虐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1月24日訊】舊金山學員要求新加坡當局停止助中共為虐(明慧記者黃凱莉舊金山灣區報導)針對新加坡法庭近日再次開庭對六位新加坡法輪功學員進行不公審訊,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四日,北加州灣區的法輪功學員再次前往新加坡駐舊金山領事館前,提出抗議,要求新加坡當局以民眾的未來為重,堅守道義良知,糾正錯誤行為,勿為討好中共、停止協助其迫害法輪功,撤銷所有對這幾位法輪功學員的無理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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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份灣區學員在駐舊金山新加坡領館所在大樓前抗議其當局不公對待法輪功學員,並籲其停止協助中共惡黨迫害法輪功。 |
新加坡領事館位於舊金山金融區繁華地段市場街五九五號大樓內,上午約十一點,部份灣區的法輪功學員到達該大樓前,有的打出中英文橫幅,有的散發關於此宗不公案件的傳單、和法輪功真相資料。時值中午十分,該大樓前人來人往,路人紛紛閱讀橫幅上的信息,有的駐足詢問詳情。
聞訊從東灣前來參與抗議的金融工作者程銘華表示,新加坡李光耀政府如此對待法輪功學員,可能是由於國家小,為了經濟利益,而跟隨、討好中共協助它迫害法輪功學員。不過她認為,不管國家多小,都要守住道義、良知;不能為了金錢而出賣良心。所以特別前來,向新加坡駐舊金山領事館的官員傳遞要求:撤銷所有對六位新加坡法輪功學員的不公、無理起訴。
一位路過的老華僑感慨的說:“我太明白是怎麼回事了,中共的施壓和迫害無處不見。在舊金山中國城就有發生。”他沒拿傳單,說要省下來讓更多的人知道。他對法輪功學員說:“我支持你們!”
灣區矽谷電腦工程師秦女士致電新加坡駐舊金山領事館官員欲表達對此案的看法,及要求新加坡政府糾正錯誤做法;結果,領館工作人員以無人專管法輪功問題為由,打斷秦女士的敘述,而叫她發傳真。但當秦女士按照領館工作人員所給號碼發傳真時,得到的訊號是“此號碼已經中斷使用”。
事件背景: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三日,事件中斷六位法輪功學員在新加坡繁華地段,發放揭露中共迫害法輪功、及聲援中國民眾退出中共的資料,被新加坡警方冠以所謂“無準證集會”的罪名,遭到無理起訴的。此後,新加坡法庭多次為此事開庭,但卻沒有依照正常的法律程序,如:拒絕旁聽、進行秘密審訊,拒絕提審證人李光耀,拒絕法輪功學員的上訴等。
新加坡駐英使館前集會 抗議秘密審訊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三日下午,英國倫敦法輪功學員在新加坡駐英使館前舉行集會,抗議新加坡當局對六名法輪功學員冠以所謂“無準證集會”的罪名並秘密審判。一月二十二日,六名新加坡法輪功學員因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三日在繁華地段烏節路發放揭露中共迫害法輪功、聲援中國民眾退出中共的資料被控“無準證集會”一案開庭審理。法庭以座位不夠為由拒絕任何人旁聽,包括家屬、親朋和媒體等。六名法輪功學員集體抵制秘密審訊,被無理監禁兩天。
![]() 新加坡駐英使館前的抗議活動 |
倫敦法輪功學員代表向新加坡駐英使館遞交抗議信,並對接收文件的官員表示:“新加坡自稱民主法制國家,卻對和平呼籲停止人權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誣告有罪並意欲秘密審判,這實在令人費解。法輪功在全球六十多個國家洪傳,為盡快制止中共對大陸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在海外舉行各種抗議活動,向當地民眾講述法輪功受迫害真相,且得到當地政府以及警察的支持和保護,這和新加坡當局協同中共在新加坡迫害法輪功學員形成鮮明對比。”
德國法輪大法協會抗議新加坡政府誣告案
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四日,德國法輪功學員在柏林的新加坡駐德國大使館前抗議新加坡政府誣告當地六名法輪功學員“無準證集會”,敦促新加坡當局不要充當中共的幫兇。
在當日遞交給新加坡大使館的抗議信中,德國法輪大法學會正告新加坡政府:“在人類的歷史上,當權者利用法律打擊異己,維護個人強權的例子比比皆是。然而,濫用法律的人自己在事後遭到法律懲罰,被世人唾棄的例子也不盡其數。”並指出:“新加坡內閣資政李光耀擁有足夠的權力左右司法,法庭擁有足夠的權力限制和剝奪被告申辯的權利。然而,一旦法庭對這六位法輪功學員做出有罪宣判,這將不僅僅是對法輪功學員的傷害,同時會對新加坡的社會政體和人民帶來更大的傷害。”
新加坡大使館的一秘接了信,並表示會把信件轉給新加坡駐德國大使和新加坡外交部。
附件
德國法輪大法協會致新加坡駐德國大使的抗議信:
致: 新加坡駐德國大使館
SELVERAJAH 大使閣下
尊敬的大使閣下:
六名新加坡法輪功學員因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三日,在新加坡烏節路繁華地段分發資料被控“無準證集會”一案於本周一開庭。法官以座位不夠為由,拒絕包括被告家屬、親朋好友以及媒體記者在內的任何人旁聽。這種與秘密審訊無異的審理方式遭被控法輪功學員集體抵制,法官於是判她們“藐視法庭罪”,直接入監兩天。六名被告的法輪功學員在被關押十四個小時之後被釋放。
據我們所知,在新加坡,即使是開庭審理殺人案,也是允許外界旁聽的。因此,一個小小的“無準證集會”案竟然需要閉門審理,的確讓人費解。更何況,這六名被告的法輪功學員在開庭前已被剝奪了自選律師的權利和全數傳召證人的權利。
包括王宇一博士在內的六名法輪功學員曾於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三日,在烏節路三三兩兩分開來分發關於法輪功在中國大陸被迫害的資料。據我們所知,新加坡法律並沒有嚴格規定,六個人分散在多大的範圍內做同樣的事情會被視作集會。因此,當事人並非有意觸犯新加坡的法律規定。在這種情況下,當事人在接到警察提示後,馬上收起了橫幅,聽從了警察的命令。我們很難理解,如果沒有背後的政治因素,新加坡法庭為什麼要抓住一點,不記其余的打擊法輪功學員。此外,如果法官堅信新加坡法庭真的是社會公正的代表,那麼公開審理這樣一個自二零零六年底起即已引起國際關註的案件,不是更能證明新加坡司法的透明度,排除國際社會對新加坡法庭是否能夠不受更高權力機構的影響,公正執法,乃至對此案背後的政治動機的質疑嗎? [編註:從中可見,新加坡當局是在構陷無辜、作惡心虛。]
法輪功在過去七年中所遭到的殘酷迫害超過了歷史上人們所知的羅馬當權者對基督徒的迫害。在這樣的迫害下,新加坡的法輪功學員所做的僅僅是盡自己所能,引起世人對這場迫害的註意,從而盡快結束這場慘無人道的迫害。這與德國當時反納粹迫害的“白玫瑰”肖爾兄妹以及反對種族歧視的人權勇士馬丁•路德•金又有什麼區別呢?
法律是為了維護道義和公正而存在的。它能夠起到維護政權的作用,但維護政權並非建立法律的初衷。在人類的歷史上,當權者利用法律打擊異己,維護個人強權的例子比比皆是。然而,濫用法律的人自己在事後遭到法律懲罰,被世人唾棄的例子也不盡其數。
希臘先賢蘇格拉底曾經說過:“我想讓你們知道,如果你們殺死像我這樣人,對你們的傷害會遠遠超過你們對我的傷害。我不否認你們可能會殺了我,或將我流放,或剝奪我的公民權。…… 但是,無理的奪取他人生命或傷害他人的罪過要遠大於被傷害所承受的不公。”
我們在此想說的也是,新加坡內閣資政李光耀擁有足夠的權力左右司法,法庭擁有足夠的權力限制和剝奪被告申辯的權利。然而,一旦法庭對這六位法輪功學員做出有罪宣判,這將不僅僅是對法輪功學員的傷害,同時會對新加坡的社會政體和人民帶來更大的傷害。原因有三:
其一、民主政體不完整、司法不獨立的國家很容易變成某個當權者的“家天下”,這對國家與人民將是一場災難;
其二、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是在欺上瞞下,動用全部的宣傳機器造謠,違背中國廣大人民意願的情況下進行的。現在新加坡某些當權者打擊法輪功之舉雖然能博得中共政權的好感,然而,一旦中共政權倒臺,中國人民將如何看待新加坡政府?中共政權貌似強大,而國內卻是危機四伏,政權分崩離析。正如前蘇聯領導人葉利欽日前所說,中共倒臺的速度可能會比前蘇聯還快。我們相信,這一天指日可待。
其三、歷史的舞臺上沒有觀眾。我們相信,世上每個人在歷史的重要關頭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在擺放自己的位置。每個人,無論他曾經擁有什麼樣的權勢,都有一天要面對歷史的審判。法庭今天或許可以通過秘密的閉門審判,避免公眾輿論的評說,卻無法永久的避免歷史的評說。
因此,我們誠心地希望閣下能理解我們的好意,敬請您將此信轉給新加坡政府相關部門。
致以誠摯的謝意!
德國法輪大法協會
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發稿:2007年1月24日
更新:200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