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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地產商狀告中國駐多倫多副總領事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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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9月10日訊】法輪功學員暨地產商喬•契普卡(Joel Chipkar)狀告中國駐多倫多副總領事潘新春誹謗,並將於9月9日10:30AM在多倫多喜來登酒店就此事召開記者會。

事由

2003年4月25日,多倫多星報刊登了喬•契普卡(Joel Chipkar)的一篇讀者投書,陳述了中國的統治政權隱瞞SARS、罔顧人命和傳播謊言等種種不負責任的行為,並提及政府不應再以所謂的“內政問題”來回避這些事實。

此文招來中國駐多倫多副總領事潘新春在多倫多星報上撰文攻擊,他在文中將契普卡的觀點指為“煽動仇恨”,並指罵法輪功為邪教,指契普卡為邪教成員。

以下是喬•契普卡致媒體的公開信:

契普卡對媒體的公開信――中國使館和領事館煽動仇恨的事實

我的名字是喬•契普卡(Joel Chipkar),你也許認識我,在過去4年裏,我是法輪功的一名聯絡人。

我已經向法院遞交了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多倫多副總領事的起訴訟狀,因其在2003年5月1日多倫多星報上發表了一篇誹謗我的文章,他在文章中稱我為一名邪教成員。

過去4年中,我們因為信仰“真善忍”遭到了中國駐加拿大使館和領館的惡毒攻擊,他們不斷在社區大範圍煽動對我們的仇恨活動。他們通過種種手段操縱或影響媒體、企業和整個社區,使人們仇恨法輪功修煉者,促使人們相信法輪功是“邪教”。這種惡毒的行為直接導致了歧視和仇恨,殃及了數以萬計橫跨加拿大的無辜家庭。

在我與加拿大猶太大會主席凱斯•藍迪(Keith Landy)的會議中,他陳述說,“在德國,納粹長期進行歪曲猶太人的宣傳,為屠殺猶太人尋找借口。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多倫多副總領事所做的誹謗評論而言,如果你將這些字從‘法輪功’改變到‘猶太人’你會制造一場社區騷亂”。

在全加拿大和在其它國家,不斷有相關的罪惡事件發生,威脅和暴力侵犯了眾多法輪功學員及其支持者的安全、權利、和自由。

舉例說,就在上個月,一些國會議員、省議員和市議員與我們聯系,因為他們收到了一封從中國使館和領事館寄出的信,內含一本高質量雜志,裏面充滿了令人厭惡的圖片,並輔以各種文字,來誣蔑、攻擊法輪功,煽動對法輪功的仇恨。在加拿大,類似的仇恨材料曾寄發到政府機關、媒體、學校、圖書館、商店、和社區。中國使館和領事館還陳列並且散發大量的反法輪功材料,不斷主辦法輪功批鬥大會。他們在簽證辦公室公開展示令人厭惡的圖片,用謊言煽動仇恨。

在加拿大,他們使館網站的第一個鏈接就是煽動對法輪功仇恨的網站。這不有些奇怪嗎?

加拿大官員、企業和社區中都有人因為這些壓力,撤出了早先對法輪功的支持,甚至拒絕為法輪功修煉人或對法輪功善意支持的人服務。法輪功修煉者曾因公開修煉身份而被公司解雇、被驅逐出老年俱樂部、被驅逐出購物商場,並且有物產被惡意破壞及竊取。(可提供立案的人權委員會案例)

中國領事館還以此為要挾,拒絕延長我的中國妻子的護照,使她遭遇到危險的境況。她曾在社區被辱罵,只因她為營救她的父母征集簽命,她的父母因在中國修煉法輪功而被關押、被電擊、被折磨致幾近失明,失去了生活中的一切,現在他們正不得不流離失所在中國某處。我61歲的母親因為穿了法輪功的T恤而在中國城被襲擊。中國官員們並且在電話中威脅她。我本人曾被嘲弄、被歧視和失去生意,這些都是緣於這些中國官員們大量煽動對法輪功的仇恨,並掩蓋他們在中國的殘暴。

在加拿大,煽動仇恨是一種違法行為。這種罪惡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該在加拿大存在。它不僅僅傷害了數以萬計的家庭,更傷害了整個加拿大社會。它利用社會對某一群人缺乏了解而先入為主,用謊言操縱了社會對其的觀念。

在加拿大,這些不斷發生的仇恨事件,使我感到這是直接牽涉到個人安全,並需要全社會來關心的問題。

在美國,為了回應類似的仇恨事件,美國國會於2002年7月24日全票通過了決議,譴責對法輪功的迫害,要求調查中國官員在美國國土的非法活動,並明確引用大赦國際的報告,凸顯其使用“大規模的宣傳運動”來攻擊法輪功的行為性質。

在2001年3月的《現代雜志》,瑪莉・克麗絲汀(Marie-Christine Lilkoff)在外交事務采訪中引用外交部長約翰・曼利(John Manley)的話說,“一旦我們能確定中國外交人員在某些方面違反了他們合理的義務,我們將采取適當行動……”

3年後我問自己為什麼仍然允許這樣的事在此發生?

雖然這件事也牽涉到多倫多星報,許多律師也鼓勵我起訴這個報紙,但我選擇了不這麼做。在過去4年中,媒體有可能不知道真正的法輪功是什麼,但他們應該知道在中國對法輪功的迫害,以及法輪功學員以和平、理性的方式來終止迫害的決心。法輪功學員的這些行為已經贏得了世界上許多政府和人權組織的尊敬。

我內心深知,多倫多星報意識到他們刊登的這篇誹謗文章傷害了我,並且助長了領事館的仇恨傳播。我雖然受到了傷害,但我不想這種仇恨事件波及到更多的人,對於中國駐多倫多副總領事潘新春的控告,是我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才采取的法律手段。

我別無選擇,在加拿大,我不能坐視這種罪惡的繼續,因此我選擇站出來曝光它。我請求媒體幫助揭露這種罪惡,為了我的家庭安全,為了在我們的憲法尊嚴之下的權利和自由,同時也為了保護加拿大的主權和價值。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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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普卡先生說,他聘請了Fasken Martineau DuMoulin律師行的比得•唐諾(Peter A. Downard)律師作為他的法律代表。

唐諾先生稱,“在加拿大大範圍的煽動仇恨確實已毒害到社區,造成了許多反對法輪功的行為。煽動仇恨是違反加拿大刑法的。如果這是潤代(Ernst Zundel),他肯定早就被拘捕了。然而,法律卻基本聲明,到任的外交官員可殺人而不負刑責。”他說,“我們要挑戰這種侵權行為依據。這種煽動仇恨確實助長了在中國對法輪功的迫害,致令更多的死亡、酷刑和誹謗。煽動仇恨不應是任何外交官員在加拿大的職權。我想人們很有興趣看一看,加拿大憲法或外交豁免那一方有較大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