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鳴:從浙江殺人案看“三個代表”的殺人經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飛鳴【新生7月8日訊】新華社日前隆重推出浙江特大投毒殺人案,並一如既往地將此案載到法輪功頭上,向黨的生日獻了一份厚禮。為了把此案和法輪功聯系起來,新華社聲稱殺人犯是法輪功的“分子”,並借用該“分子”的口說:“乞丐、拾荒人員在人類中屬最高層次,殺死乞丐、拾荒人員會有利於修煉”。這段語無倫次的殺人經在法輪功的任何書籍中都找不到一絲一毫的影子,它是在“三個代表”的指導下,由善於輿論導向的新華社研究出來的宗教理論,並借用嫌犯之口在黨的生日之際向世界宣布。
代表之一:這個殺人經代表了宗教界的最高理論成果。“乞丐、拾荒人員在人類中屬最高層次”這個論述在佛教、道教、基督教、法輪功等精神信仰中都找不到,不然這些精神信仰的信徒都應該當乞丐、撿破爛去了,丐幫的隊伍將擴大到空前的程度。“殺死乞丐、拾荒人員會有利於修煉”這個論述在修煉界更是前不見古人、後不見來者。新華社尤其沒有告訴人們,為什麼殺死最高層次就有利於修煉?當然,新華社推出的最高理論成果是不需要邏輯的。
代表之二:這個殺人經代表了新聞界的最佳報導水平。 新華網的這篇文章稱,500警察奮戰5晝夜,終於於7月1日晚上偵破投毒殺人案,並聲稱兇手是法輪功的“分子”。但是,在7月2日上午10點31分,《浙江都市快報》刊登的文章中,遠較新華社更詳細地介紹了此案,其中沒有提出任何兇手的情況。 顯然,該文發稿之時,該系列毒殺案仍然沒有頭緒,公安僅僅“疑有人投毒”。而新華社文章中稱前一天已經偵破,相互矛盾。 為了揭開案件是否告破之謎,7月3日一些海外人士聯系到案發地蒼南縣宣傳部,一位男士肯定地表示:本案還沒有告破,沒有說兇手是煉法輪功的,當地媒體也沒有報道,500名警察還在調查,他的很多公安朋友都參與了。 為了慎重,海外人士又聯系到蒼南縣廣播電視局,一位自稱姓傅的先生稱,當地沒有報道,更沒有報道說兇手是煉法輪功的。他還建議跟新聞中心聯系,但是沒有聯通。 經仔細調查,這些海外人士沒有發現任何其它獨立的報道,但是不少地方媒體轉載新華網的這條“消息”。新華社無中生有的報導是不是代表了新聞界的最佳報導水平?
代表之三:這個殺人經將會代表了刑警界的最強辦案能力。盡管浙江的500名警察還在調查,但是結論已經由新華社做出了,那麼這些警察在辦案中一定會朝著這個結論勇往直前的。大陸警察擅長刑訊逼供,也善於“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戰術,沒有他們得不到的口供,沒有他們得不到的人證物證。文革時的國家主席被冊封為“叛徒、內奸、工賊”時不是鐵證如山嗎?如今的處女在大陸公安面前不也得乖乖承認嫖娼賣淫嗎?在這次投毒殺人案中找一個嫌疑犯出面印證新華社的報導對有著超強辦案能力的大陸警方來說還不是易如反掌?
如此“三個代表”的殺人經真的能讓大陸民眾照單全收嗎?筆者以為不會。新華之變詐幾何哉?止增笑耳。
發稿:200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