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輕女法輪功學員被河北遷安市警察殘害致死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11月20日訊】據明慧網消息,2001年2月21日,一年輕女法輪功學員被河北省遷安市看守所的警察殘害致死。此學員被害死之前,被警察拔掉睫毛、撚掉趾甲、並用打火機燒焦鼻子。目擊者說,此學員至死沒說出自己的姓名,她在監獄裏的代號是L25。消息說,2000年11月26日晚10時左右,14名法輪功學員因進京上訪被抓捕到河北遷安市看守所,L25是其中之一。為了逼這些法輪功學員說出姓名住址,警察將他們按跪在地上,用繩子、皮帶、鞋底子毒打他們。
知情人透露,2001年1月初的一個上午,警察為逼問L25的姓名,整整迫害了她14個小時。這名學員的鼻子被警察用打火機燒焦,頭發被大片大片地揪下來,她的兩只腳被碾得血肉模糊,腳趾甲被撚掉,牙齒被打得全活動了,不能吃東西,眼睫毛也被撥掉。知情人說,這名學員被摧殘得昏死過去,警察就用涼水往她身上澆。這次迫害後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即2001年2月21日,L25在遷安市中醫院去世。直到死,她也沒有說出自己的真實姓名、住址。
知情人還透露,這名學員禮貌和善,監室裏的犯人都願與她交往。吃飯時午飯只有一個巴掌大的玉米團兒,她卻掰下一塊兒給別的犯人吃,每頓都是這樣。
資料顯示,L25是目前被證實的第849名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這只是通過民間途徑能夠傳出消息的案例。1999年7月20日之後,江澤民命令610辦公室對中國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垮、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據2001年10月底中共官方內部統計,拘捕中的法輪功學員死亡人數已經高達1600人。
發稿:200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