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松原公安局傳驚人酷刑:針穿舌腮鼻腔反復提扯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11月11日訊】法輪大法信息中心報導-據中國大陸一名法輪功學員今日投書明慧網,揭露吉林省松原市公安局警察對其施行令人難以置信的酷刑,包括反復用長針從腮連舌穿透紮爛,針穿鼻腔往起提拉。以下是該名法輪功學員揭露其遭受酷刑經歷的簡述:
2002年農歷二月初一的上午,我因在吉林省松原市一食雜店打電話傳呼給一位功友,結果警察聞風而至,把我押到了公安局的三樓,先是一陣拳打腳踢將我的鼻子打出血,再用鐵鏈子背捆雙手把我吊了起來。這種刑法極其痛苦。當時痛得我漸漸失去知覺。警察用涼水把我澆醒,又把我綁在老虎凳上用棒子打我的腳踝、大腿、手、頭、腳指頭等,我的腳踝被打得跟大腿一樣粗。警察還用塑料方便袋將我的頭套住,系在脖子上讓我窒息,等快憋死時再解開,緩過來後再系上。他們還用兩根木棒夾手指,痛得我渾身直顫抖。從上午一直打到晚上,才把我架回看守所。
由於我沒有提供給他們任何他們想要的,警察教唆犯人將我的衣服扒光,一頓亂打,將大腿的肌肉都打離骨了,用打火機燒我的頭發和陰毛、擊打睪丸,用煙頭燒我的臉、手,用牙簽挨個插我的手指腳趾。他們還用一根很長的針從我的腮幫子連同舌頭一起紮進去穿透,然後拔出來再紮,就這樣將我的兩腮全部紮爛,鮮血淋漓,之後他們又將針從我的鼻腔穿過去往起提……我在痛苦中大喊。
我絕食抗議。他們就把我綁在死人床上大字型抻開,用手銬腳鐐銬住,並下胃管灌了大量食鹽,一天24小時始終抻著一連抻了11天,直到獄醫說我快死了,他們才不得不放了我。
發稿:2003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