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之路:四年多修煉的敘說(一)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大陸大法學員我於97年四月份在一位同學介紹下得到了一本《轉法輪》,當我看到《轉法輪》第七講的時候,已無法抑制自己的思想,禁不住告訴那位同學我決定放棄以前練了2年多的氣功,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因為《轉法輪》解決了我以前的一切疑問,比如:為什麼我會長期體弱多病,為什麼會到世間來?等等。)當天晚上我就與他去煉功點上煉了功,覺得大法學員太好了,非常和藹、善良。使我的心中感到非常舒服以至於煉完功後我繼續留下來請教輔導員動作,後依依不舍的離去。回去後繼續急切的看《轉法輪》,第二天很早起來與同修一起去煉功,以後每天早上5:30分煉一個小時功。晚上自習回來10:30分我們組織我校的幾個同學一起煉功,在一年多裏由單盤到雙盤一個小時。
除了煉功之外,那就是在業余時間個人學法(就是閱讀李老師的著作,主要是《轉法輪》,聽李老師的講法錄音或看講法錄像)。因我除了要學專業課外,還要學輔修、選修課,比較忙。所以我就抽出中午的時間學法,開始一個人在寢室裏學,後來約我同修在公園裏讀,目的是理解好法的同時讓來公園裏的人聽到法,這種方式一直到我畢業。還有晚上煉完功回寢室後到11:30分熄燈前,以及休息天的若幹時間。我們煉功點還有集體學法。(這裏說明一下煉功點和下面提及的輔導站是中國氣功協會規定的叫法,中國其他氣功也是這樣的叫法,我以前練的氣功就是這樣叫的。根本與邪惡集團說的我們是非常嚴密的組織的說法不一樣,反而我們是非常松散的,在煉功學法上完全是自願的)。集體學法先是大家整體朗讀一講《轉法輪》或老師的其他著作及經文,然後解決個人在學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學員談自己的認識。在校的一年多裏還和同修一起參加我們那兒最大的法會(說明一下法會是我們法輪功裏特有的,具體是大型修煉心得交流會,大部份時間是修的好的學員談修煉心得體會,聽的學員從中對照自己那些地方做的不足,回去更加精進的去修煉,相互促進,共同提高。也不是像邪惡集團說的那樣。我們學員自己在法會裏面更善良,因為大家都在對照自己,找自己的不足。也就是說都是那麼好,那麼善良。我在那裏感到非常的詳和,心態非常好)。在一年多裏,我們的煉功點由幾個人(當初我進去學功的時候只有大概七八個人)發展到幾百人的輔導站。我心裏暗自很高興,因為有越來越多的人走上了向善的路,修“真、善、忍”的路。
畢業後我在一個大城市找到了一份工作,報到的第二天早上6:00鐘我找到了在這個大城市的一個煉功點,當時就跟同修們一起煉神通加持法,煉了一個半小時,煉完後非常輕松,想了解的可以試一試,用我們剛煉功的人說法輪功一煉就祛病,真神。(在這裏我說明一下法輪功不是用來祛病的,是用來修煉的。對我們不清楚的善良的人還可以上法輪大法的網站上免費索取法輪大法資料,看一看《轉法輪》等李老師的著作,用自己理性想一想我們法輪功學員講的。)以後就跟這裏的同修一起學法煉功。這裏是早上5:00點-7:00點鐘煉功,李老師傳授的五套功法一起煉完;星期天晚7:00-9:30分集體學法,跟上面講的一樣。在集體學法中我們遇到了這樣的事,有一天下雨我們照樣去學法,學法的地方是一個借的教室,同修們未註意下雨天的泥巴使得教室不幹凈,第二天這個教室評比最差,班主任向校長反映,我們知道後,輔導員就立即去道歉,說明情況,校長也原諒了我們,以後我們去學法,附近的同修從家裏帶了拖把與掃帚,學法完了就清掃教室,直到校長在公安的壓力下不敢借給我們教室為止。為了讓更多的善良的人了解法輪功,我們每周一次在廣場上集體煉功,向更多的人介紹我們的功法特點、及自己煉功後的親身經歷。到98年底後,有經濟條件的學員自己拿出錢來租大汽車叫上同修到周圍的農村介紹法輪大法,使得更多善良的人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走上了向善的路、修煉的路。我們同修之間談到這個都很高興,因為有更多的人從大法中受益了。
但是這種欣欣向榮的人心隨法輪大法回升的好現象,在99年四月份開始受到中國政府中的有權力的邪惡集團大規模的破壞、迫害。現在迫害快三年了,我還清晰的記得那是一個下雨的早晨,我依舊冒著雨騎著自行車去公園煉功,看到公園外有好多同修站著,走進一看我們煉功的地方站滿了警察,問了一個早來的同修才知道不讓我們煉功。當時也不知道為什麼不讓我們煉功。後來輔導員(我知道我們煉功點的輔導員是幫大家糾正煉功動作、放煉功音樂、組織大家學法的一個同修,並不是官職,輔導員只是一個稱呼,沒有任何命令人的權力。因為我們是修煉的人,知道命令人是錯誤的,這改變不了人的心,唯一能做的是勸善,跟人講道理。也是一個平時按李老師說的去做的修煉者,是一個公認的修煉比較好的人)也來了,後面跟了一個警察,可能是個官,有一個學員就直接說你們警察給不給人權,國家給不給老百姓自由煉功的人權,警察無以言對。我們幾個當時勸她不要說,怕政府把我們往政治上扯,給我們煉功人按上一個政治的帽子,來一個打擊(現在看來我們是錯的,當時我們就應該為取得煉功的權利勇敢地講清楚我們的清白)。
後來我才知道發生了什麼,因為當時政府沒有不準在公園外煉,我們就在附近一家銀行門前煉功(不影響人家正常開業,因為我們煉完是7:00點鐘,銀行上班為8:30分),但是也受到警察的百般阻撓。煉功第一天,我們還比較順利,因為警察們不知道我們在此煉功,過了幾天因好多同修都到這兒來煉,警察就指示這個單位的看門的老人來幹擾我們,我記得那天正好是下雨,老人說這兒(指能擋雨的屋檐下這塊地方)不能讓我們煉功,這是他們公司的。我們問這應是公共的地方是誰不讓我們煉功?他說是他們領導。當時迫於不給老人帶來麻煩(指他會被領導責罵甚至開除),我們就在有雨處煉功,同修們用自己的雨披蓋住錄音機,煉完功後我衣服濕透了,回寢室後換了衣服才去上班(當時還不知道給人講真實的情況,只知道要按照自己對《轉法輪》書中的理解去做,要講善)。第二天在我們煉功的地方停了一輛大卡車,很明顯在阻止我們煉功,我們依舊沒去理他,同修們在有空地的地方煉功,這樣一天又下來了,第三天一看不知從那裏開來了三輛大卡車幾乎占了整塊空地,同修們在倚著車子輪胎煉功,又堅持下來了。警察在1999年7月22日之前進行了百般阻撓,還用人監視我們煉功,這一切我們都平和地忍過來了。
----待續
發稿:2002年8月4日
更新:200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