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之路:我的修煉與正法之路(一)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一、大法拯救了我我是在大連開發區某醫院做護士工作的,多年來體弱多病,曾患有胃腸炎、膽囊炎、胰腺炎、附件炎、卵巢囊腫、貧血及神經衰弱等多種疾病,整天與各種藥物相伴,什麼西藥,中成藥以及草藥都嘗試過。然而還是無濟於事,四肢無力的我真是難以支撐自己的工作,幾次想到辭職。護士的工作很辛苦,每當下夜班,我拖著疲備的身子往家返的時候,經常是淚流滿面。怨天對自己的不公,為什麼不能象正常人一樣的活著,為什麼不能有一個健康的身體?由於身體不好,心情也不暢,遇到不順心的事便生氣,發火,回到家裏與愛人發生口角時也從不示弱,就在自己感到活著無聊的時候,也時常思考一個問題:人為什麼活著?生命為誰而存在?怎樣活著才是最有意義的?對於這些問題我百思不得其解。
96年的春天,我得到一本《轉法輪》,一口氣讀完,噢,豁然開朗,我明白了許多做人的道理,人生的真正目的就是返本歸真。於是我就愛不釋手,從此走上修煉法輪大法的道路。短短幾個月的時間,我身心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原來那些常年老病都不翼而飛,心底也覺得無比的寬闊。以“真、善、忍”的標準來要求自己,從為私為我轉變到做事先考慮別人、先他後我。工作中兢兢業業,一絲不茍得到了單位領導和同事的認可,五年多的時間沒有開過一分錢的藥,為醫院節省上萬元的醫療費,並且家裏人有病,我就拿錢到藥店買藥。可以說如果沒有學大法,我是沒有那麼高的境界,是大法改變了我,是這麼一部宇宙大法,能使人返本歸真、能使人道德回升,在我們國家卻沒有一個正確的位置。為了證實大法是正確的,為了說句公道話,我踏上了進京的列車……
二、為什麼人民警察害人民?
我於2000年10月進京上訪,被公安人員非法抓捕送到大連戒毒所,那裏的幹警每天都對我們進行訓斥、謾罵,從早六點到晚十點(除了吃飯時間)都必須坐在凳子上,雙手反背在後,強行接受“洗腦”。誰的眼晴沒瞅在電視上便罰站,那天與我一同送進去的有10多個法輪功學員。晚飯後,幹警讓我們保證晚上不煉功,當我們說不能保證時,便將我們一起拉到走廊罰站,而且鼻尖與腳尖必須緊貼墻壁站立,一動不準動,我覺得人格受到了極大的汙辱,不知過了多久,來了一個男幹警(不知姓名),表情兇狠,兩眼放射出兇光,手持電棍,把我們一個一個叫到屋裏過篩,那不堪入耳的語言令人作嘔,惡狠狠地用電棍電我們的臉部、頸部及上臂等處,其中有一女學員,身體比較瘦弱,那個男幹警把她拖到樓底,一連打了十幾個嘴巴子,打得暈頭轉向。把我們也折騰到深夜。
上訪本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力,我們並沒有觸犯哪一條法律、也沒有擾亂社會秩序,卻遭受如此待遇,為什麼人民警察害人民?
7天以後,我被帶到大連開發區刑警大隊,特設專案組來審理“我的案子”。連續5天的提審己使我筋疲力盡了。前兩天連續48小時不允許我睡覺,幹警們輪換著審我,用汙穢、骯臟的下流語言對我進行人格汙辱,對李老師及大法進行攻擊和誹謗。第二天,他們中的幾個人便咽喉疼痛,聲音沙啞,有的惡警還到醫院打滴流。我說:你們這就是“現世現報”。你們罵我師父、罵大法罪有應得。他們看從我嘴裏也問不出什麼,就改變主意,把唬小孩兒的玩意拿出來,企圖讓我放棄修煉,說什麼,你說不煉了,我們馬上送你回家,還有的幹警說:求求你了,你就說不煉了,我們請你客。“修煉可不是兒戲,比常人中任何一件事情都嚴肅。”(《精進要旨》)。我心想:“堅修大法心不動”(《見真性》)。我說:我要堅持宇宙的真理、為了我生命的永遠、為了為我承受痛苦的親人們、為了關心我的朋友們、同事們,我也必須在我修煉這條路上堅定地走下去。他們信心十足想迫使我妥協,最後還是被我堅修大法這顆心折服了。5天後,也就是11月1日判我刑事拘留,送至大連市看守所,與刑事犯關押在一起,遭受了犯人一樣的待遇,並且不讓家屬接見,在那裏關押了51天,精神上和肉體上都受盡了折磨,並且罰款5600百元錢,我不知道這些都符合法律的哪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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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200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