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法輪功學員向中聯辦遞交請願信 要求無條件釋放10名學員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11月12日訊】法輪大法信息中心澳門消息,11月7日澳門法輪功學員向中聯辦遞交請願信,要求無條件釋放張玉輝、林洋、黃奎、田建水、馬艷、蔣玉霞、李艷芳、李春艷、張清雲、劉梅等10名學員。據香港人權資訊中心2002年2月披露,珠海公安以搜集各地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事實並上互聯網公布為由對張玉輝先生判刑10年。張玉輝先生今年37歲,畢業於北京對外貿易大學,2000年12月在珠海被捕,拘留期不準家人探望,長期遭酷刑虐待。
請願信中表示法輪功學員奉行“真、善、忍”,從未有任何違反國家法律的行為,所有控告都是誣陷、造謠,政治迫害,必須立即澄清、終止。
法輪功學員們抵達中聯辦時,中聯辦的工作人員及便衣警員10余人不準學員入內,也不準在大門口停留,理由是“中聯辦門口是私家地”。工作人員們不敢接受法輪功學員的請願信,也不讓法輪功學員遞交此信,過程中不停地照相並粗暴的推搡法輪功學員。最後在眾目註視下,法輪功學員將信放在中聯辦的正門口,並和平離開。
法輪功學員認為,為拒絕一封向國家和平反應情況的請願信,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澳門辦事處竟公然對合法公民聲稱成了“私家地”,並且以粗暴的手段對待自己的國民,心態另人難以理解。法輪功學員並表示,全世界的法輪功學員都將一如既往的通過各種合法渠道和平申訴,直至中國大陸結束可恥的鎮壓。
發稿:200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