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前夕加劇迫害 甘肅、北京、沈陽19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以重刑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11月5日訊】甘肅省法院非法重判通過電視傳播真相的九位大法弟子10至20年
2002年10月27日,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法院對7名利用有線電視插播法輪功真相節目的大法弟子非法重判10-20年有期徒刑。其中李文明、王鵬雲、魏俊仁為20年,孫照海、強曉宜、劉志榮、蘇安洲分別為10-19年。理由是制作“法輪功真相光盤”、利用有線電視插播“法輪功真相光盤”。開庭期間,法院沒有通知任何一位當事人的親屬。
另外,甘肅省白銀市白銀區法院也非法重判2名利用有線電視插播法輪功真相的大法弟子,其中張廣利12年,常具斌11年。
做真相材料 4名法輪功學員被北京市法院判刑7至10年 法制何在
2001年12月31日,北京4名女大法弟子做真相材料時被不法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將近10個月後,2002年9月5日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對4名女大法弟子進行非法重判,其結果為:姜昌鳳、判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荊秀雲、判刑8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袁林、判刑8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裴鳳媛、判刑7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法院9月5日非法判刑,9月25日才通知家屬,並向家屬揚言:只有申訴權、不準上訴,其申訴只限7—15天,服刑地點不詳。
幾名女大法弟子從去年12月被劫持至今年9月5日被非法判刑期間,其家屬曾多次要求與親人見面,保證定期探視,而警方不按法律程序辦,相反遇到的是一次次被拒絕。家屬見不到親人的面,認為警方已構成知法犯法,其行為見不得陽光。家屬懷著忐忑不安的心情、不知目前親人是死是活,又向誰傾吐難言之苦?呼籲全社會有良知的人士能給予關註。
沈陽法院非法重判六位大法弟子8至15年
2002年3月上旬,遼寧沈陽鐵西區西站附近一資料點的大法弟子,由於經常到三好街維修設備,買耗材,被三好街派出所惡警跟蹤,夥同鐵西派出所蹲點三天三夜之後綁架,當時屋裏共有五名大法弟子,其中有荊天、荊彩、荊漁、金德威和關玉玲。關玉玲已懷孕9個月,經醫生確定是預產期,當天被送入醫院監禁兩天後被取保。
惡警又在資料點內蹲點,當天大法弟子張慧宇去看望金德威、關玉玲夫妻倆時被抓。當天晚上金德威擔心妻子生孩子,從派出所三樓跳下來欲離開非法關押點,結果一條腿骨折。做完手術後被惡警送入監管醫院。2002年10月下旬,此6名大法弟子被沈陽高新區法院非法判刑,張慧宇15年、金德威14年、荊天13年、荊彩12年、荊漁11年、關玉玲8年,取保2年。法庭上,荊天、荊彩高呼:“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正氣凜然。
目前金德威已生活不能自理,瘦成皮包骨,一條腿已萎縮。但法院毫無人性,仍非法重判。
發稿:200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