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平山縣委書記劉秀田被追究刑事責任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8月7日訊】 劉秀田在任河北省平山縣縣委書記期間,緊跟江澤民誹謗法輪功,迫害法輪功學員,2000年9月,劉秀田被開除黨籍,並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自江澤民1999年對法輪功的殘酷鎮壓以來,平山縣對法輪功學員的合法上訪,不但不予接待聽取,還采取壓制、恐嚇上訪的法輪功學員,甚至把學員送拘留所。平山縣的公安及各鄉鎮政府官員對當地法輪功學員非法拘捕、抄家、拷打。
農歷1999年12月30日晚,平山縣下槐鎮下柳村崔新會因在戶外煉功被村支書崔吉吉舉報,被縣公安局非法拘留20多天並被非法罰款1000元。因2000年12月進京上訪,仍被縣公安局拘留,並被抄家,抄走電視機一臺、桌子兩個、立櫃一個。
2000年7月18日,為防止大法學員再度上訪講真相,大吾鄉政府負責人侯通肖、盧素芳又率眾闖入封許大齊村封新彥家,再度搶走拖拉機,闖入張艮同家搶走木工機械電刨子,闖入封四海家搶走手扶拖拉機,在尤家莊村米新芹家搶走了土車一部、電視機一臺、軋面機一臺,在李受娥家搶走了一輛自行車。所有財物現仍被扣在鄉政府,至今未還。
劉秀田利用職務之便,大肆收受賄賂、禮金和非法占有國家財物價值人民幣41·64萬元,其中在選拔任用幹部工作中受賄26. 43萬元,涉及26人次。
發稿:2001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