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文化局長誣陷法輪功遭報,丟官服刑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寧波市文化局原局長周時奮(副廳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價值人民幣4.63萬元。此人也是江澤民集團鎮壓法輪功的幫兇,他多次指使當地報紙、電視、廣播播發誣蔑陷害法輪功的不實報道,還組織人編纂所謂練功致死的案例,大肆宣傳,上報邀功。在這樣的宣傳攻勢下,人們不明真相,失去了善念,使寧波淪落為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地。波市康莊精神病醫院與公安局、派出所沆瀣一氣就是一例,這裏曾監禁多名法輪功學員,關押時間數月不等。他們被互相隔絕,每天被強制吃藥,被折磨得慘不忍睹,直到書面保證放棄信法輪功的才可以"出院"。而且派出所有令:凡煉法輪功的,一律不準探視。
日前,浙江省高級法院以受賄罪,終審判處被告人周時奮有期徒刑四年;其犯罪所得人民幣4萬元和電腦一臺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發稿:200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