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8次受賄”說明了什麼?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8月30日訊】 多少次評比、多少次整頓,都沒有發現蛛絲馬跡,短短5年時間內,先後238次伸手索取和接受別人的賄賂,平均差不多每周就有一次,其頻率之高,是不是已經創造了全國紀錄?這個貪官叫薛玉泉,系山東省黃金工業局原局長。雖然他的受賄總額最後認定只有196萬元,比起成克傑和胡長清之流,還算是“小巫見大巫”;雖然他已被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緩,得到了應有的嚴懲,但是,238次這個陰影還是讓人想不通。
江澤民十年的統治,培養一大批貪官汙吏,許多貪官都是如此,越貪興趣越高,越貪膽子越大。像這個薛玉泉,連家裏買了毛巾和香皂,都要找有關單位“報銷”。甚至幾天沒有額外收入,心裏就會“貪癮”發作,難受無比。
238次受賄,說明起碼有238人次找過這位薛局長辦事,或為了升官,或為了發財,或為了遮醜消災。238次受賄,涉及那麼多的單位、那麼多的人、那麼多的賬目,無論是上級、班子成員、紀檢組織、監察幹部,竟然沒有一人發現,沒有一人舉報,更沒有一人當面制止 --說明監督機制只是嚇唬善良的老百姓的工具,對當官的形同虛設。
5年時間,有過多少次評比、多少次反腐報告、多少次思想作風整頓?然而,卻始終沒有發現薛玉泉的蛛絲馬跡,使他在每一陣風刮過之後,該當官還是當官,該貪汙還是貪汙,該受賄還是受賄 --說明一次又一次的思想整頓和組織考察都只是整頓考察善良的老百姓,對當官的走走過場。
238次受賄,能說明什麼呢?說明江澤民集團反腐敗是假,利用反腐敗打擊他自己臆想的對手是真!就象江澤民以“穩定壓倒一切”為借口,為他的貪官汙吏做保護,實施酷刑鎮壓善良的法輪功群眾,不容人民講真話、揭露真相。江澤民所說的穩定只是他自己權力財富的穩定,絕對不是為老百姓生活的穩定!
“238次受賄”說明了江澤民當權者欺世騙人、口是心非的本質。
發稿:200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