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集團殘害法輪功學員紀實(二十六):人間地獄(3)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黑龍江省佳木斯勞教所采用強制手段,軟硬兼施,洗腦加體罰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所謂的“轉化”,有的法輪功學員被勞教所的工作人員拳打腳踢,電棍擊打。有的被管教人員強行扒光衣服,在零下20多度寒冷的冬天澆涼水,“開飛機”,有的被牢頭獄霸殘暴毆打,甚至用床板拍打。有一老學員已60多歲被打吐血。三位學員被殘害致死。
為此江澤民去過佳木斯,這所的幹警紛紛“立功受獎”,2000年11月佳木斯政府開表彰大會,最多的竟給幹警發獎金兩萬元人民幣,並撥款260萬元人民幣加緊建設勞教所。江澤民有話,對法輪功打死算自殺,“立功受獎”使得這裏的“轉化”增添了更多殘酷虐待。
勞教所還無恥地向學員及家屬索要什麼“保留費”,灌一次濃鹽水要20元錢。家人探視一次50元,有的家屬已被勒索一萬多元人民幣。
佳木斯勞教所近一年的時間先後有250余名法輪功學員(男36人,女210余人)被違法勞動教養1-3年不等。對於經過長時期做工作不轉化,或態度堅決的學員,采取長時期關在屋內,不讓見天日,有的被關在陰暗潮濕的小號裏,將六、七個人關在一個小屋裏,強制轉化。現在仍有近20多男女號學員被關禁閉,長達幾個月了。
1、2000年12月7日下午2點多鐘,大隊長劉宏光帶領另外四人到女子三大隊一樓右側女號,辱罵學員,“你們不都是神嗎?仙嗎?我現在要打出你的屎來”。然後大打出手,有兩名學員當場被打昏。12月11日,房翠芳,女,40歲,被迫害致死。2001年1月15日,湯紅,女,37歲,被迫害致死。另有一名男弟子被活活打死。
2、為迫害學員,他們安排患有梅毒的犯人挨著學員休息。葉秀華堅持煉功,被大隊長劉宏光毒打後關進小號,每天讓一個三期梅毒的犯人陳國紅不停地毒打她。隊長陳春梅唆使陳國紅毒打學員時,還揚言說:“我非把你打服不可,讓你看見我就尿褲子”。在長期的迫害下,葉秀華大腦受到嚴重的摧殘。怕出人命,他們說葉秀華瘋了,才放回家。
3、至少關押了70多名法輪功修煉者,每天強制勞動十三、四小時,甚至十五、六個小時。但學員吃的是雞飼料粗玉米面做成的發糕。被關押的大法學員3月23日開始絕食,警察不予理睬並對學員隔離吊打。絕食到第12天時,勞教所把關押的學員家屬找去,宣稱勞教所不是沒給飯吃,絕食是學員的個人問題,勞教所對因絕食而導致的死亡不負責任。到第13天時,警察開始把學員捆起來,強制插鼻管灌食,灌濃鹽水,倍加折磨,如拒絕插鼻管灌食,警察便用電棍、老虎棒、皮腰帶等大打出手。
4、學員劉桂華、王俊華、付美琳、鄧春霞等人在絕食期間,被他們把膠皮管通過鼻子,長時間插在胃裏達70多小時。在冰冷、潮濕的房子裏,他們把學員雙手、雙腳分別銬在木板床上,胸部也綁起來,大、小便就在床上。
5、佳木斯看守所惡警袁海龍,宅電0454-8443156,對學員非打即罵。因學員看書被發現,他猛往女學員頭上,臉上踹近十分鐘。一名60多歲學員因絕食被戴上只有死刑犯才戴的大手銬和腳鐐,並將其單獨關到刑事犯罪牢房,正當他被刑事犯罪分子扒光衣服澆涼水時,袁來提審他,用手抓住這名學員的腳鐐,將其頭著地,拖出了長長的走廊。連刑事犯罪分子都罵這名幹警太沒人性。
佳木斯市其他迫害學員的事例
一、佳木斯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計財科會計吳旭珠,女,45歲,中共黨員,兩次被單位逼迫送佳木斯精神病院。主治醫生張學民,科主任薛鳳啟,護士長李淑清負責其“監護”,強行捆綁、打,往嘴裏塞藥,不吃藥護士不離開,采用靜點(靜點藥物不詳),八天後改口服用藥,藥名是氯丙嗪弗呱丁醇。
點滴後,口幹舌燥,頭不好使,渾身疼痛難忍,腿亂蹬,不能走路。口服藥後,渾身癱軟無力,記憶力減退,頭痛,昏睡等。
二、佳木斯向陽公安分局政經文保大隊長崔榮利表面上笑容可鞠,實則陰險狡詐,遭他迫害的學員上至60多歲的老人,下至十幾歲的少女。他非法勒索學員家屬錢財,抄家,無故抓人,本性邪惡。一些學員無故被抓,只有家屬送幾千元錢並逼寫保證才放人,無錢送禮者長期關押。一學員家中無人,他們兩次撬門入室非法抄家,家中貴重物品如金項鏈等首飾丟失;崔榮利指使警察將學員送進看守所並以態度頑固上報勞教兩年。
三、佳木斯市公安局法輪功專案大隊長吳哲, 宅 電:0454-8249739 ,該人親自毆打學員,並指使手下幹警毆打,體罰學員,手段極其殘忍,如“開飛機”,“手指夾子彈頭”。更有甚者,他們把學員雙手背銬,然後用扳手插入手銬之間,掛在椅子上,人無法站立,大哈腰,他命令幹警拿煙在大法弟子的鼻子下熏,有時要三支煙一齊熏,有人曾幾次大汗淋漓,昏過去。
四、2000年9月29日上午9點多,南衛派出所片警孫書龍到單位將一位女學員帶到南衛派出所,說所長要了解點情況。結果在派出所非法拘禁達28個多小時,直到次日下午兩點多沒見到所長,而且把女學員與一女犯人和兩名男值班警察關在一室過夜。
發稿:200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