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網恢恢惡人榜:四川成都戒毒所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被告單位: 成都戒毒所給大法學員註射大劑量不明藥物罪行敘述:
成都有幾位大法學員2001年元旦到北京上訪(其中有幾位已是65歲、70歲的老人),在到北京途中因不配合邪惡辱罵大法,被強行搜身掠去財物。因為拒說姓名,後被遣送到成都某戒毒所。在戒毒所被強行在手背註射大劑量不明藥物,註射後人感覺昏昏沈沈,身上忽冷忽熱,持續十幾天晝夜咳嗽不止,不能入睡,說話困難,對身心摧殘極大。
事後,當地公安怕事情曝光,春節期間派專人駐守學員家門以隔絕功友對外聯系。
成都戒毒所對法輪功學員的采用不人道的行為進行迫害,嚴重侵犯了《憲法》、《婦女法》賦予公民的人身健康權,希望有關部門予以制止!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不受侵害!
控告人: 法輪功學員 2001年5月
發稿:200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