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網恢恢惡人榜:四川成都發動機公司,成都龍泉驛區公安分局一科科長郭通林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被告元兇: 四川成都發動機公司無故苛扣法輪功學員工資,成都龍泉驛區公安分局一科科長郭通林踐踏公民的人身權利及民主權利罪行敘述:
1. 責任單位:成都發動機公司
成都發動機公司宣布對堅持修煉的離退休法輪功學員,一律停發退休工資和生活費。該公司(原420廠)最近召開中層幹部會,宣布對堅持修煉的離退休學員,一律停發退休工資和生活費。成都發動機公司妄圖用這種罪惡的反人道的方法,對廣大堅持修煉的學員施加壓力。
2. 責任人員:成都龍泉驛區公安分局一科科長郭通林
成都市龍泉驛區公安分局一科科長郭通林,在《明慧網》刊登他的一些劣跡後,惱羞成怒,在全區範圍內展開了對法輪功學員的瘋狂迫害。
郭通林將農業銀行職工程展、某中學何老師等,送去勞教一年半,現關押在資陽縣大堰勞改農場。
作惡多端,天理不容。我們呼籲國家各部門文明執法,停止惡行,否則會失去人心,天譴人怨!
控告人: 法輪功學員 2000年12月
發稿:2000年12月15日